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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金融科技飞速发展,对监管提出哪些新挑战?

贲圣林 社会科学报社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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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段时间,金融科技发展席卷全球,全球范围内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金融中心的数字化转型(FinTech),以及新兴科技公司介入金融服务组织(TechFin)这两大趋势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一个主流现象。FinTech与TechFin的协同共进是金融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在这两股力量作用下,中国要实施快速的、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原文 :《金融科技时代对监管提出新挑战》

作者 |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  贲圣林

图片 | 网络



努力平衡风险可控与创新发展


许多重要的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中心,像伦敦、纽约、新加坡都提出要发展金融科技,定位成为面向未来的金融科技中心。在广大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还是大多数人所不能获及、大多数企业所不能触达的,所以传统金融在服务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广大的民众过程中存在一种叫金融压抑的现象。广大民众没有得到普惠金融式服务,被传统金融服务排斥在外,许多“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有巨大的人口,但其传统金融无法触达、无法覆盖主要的群体、主要的生态,所以在这些国家,金融科技或者说科技金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基础上,金融科技时代也对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中国,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导致了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监管规则等远远落后于行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系统性、社会性风险。如何平衡好风险可控与创新发展可能是中国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乃至许多发达国家的监管者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金融科技时代,不能解决好这一平衡问题一定会制约金融科技的发展,阻碍普惠金融梦想的实现。

  

如何实现这一平衡?关键之一是要做到守正创新,明辨什么是好的创新、什么是坏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以及多个场合都特别强调金融一定要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一定要服务人民大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要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依靠给社会创造价值,依靠市场价值、创新技术和规则制度等来共同驱动。



监管沙箱助力金融科技创新


全球范围内监管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技术的发展,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完善规则的制定和监管的创新?全球范围内金融科技监管做得最好的国家是英国,英国本身监管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只有英格兰央行加上FCA,也就是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统筹安排。在2016年英国推出监管沙箱以后,目前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地推广、应用各自版本的监管沙箱,中国也在去年开始这一监管实践试点。

  

监管沙箱在助力金融科技创新方面,与传统金融监管相比至少有三方面的优势:第一,总体而言,它适度放宽准入条件,注重产品与服务本身。监管沙箱实际上就是“试验田”,在特定的客户范围内,特定的产品范围内,特定的时间段内,特定的机构层面先行先试,确保风险可控。第二,监管运营灵活,鼓励基于规则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得到较好的实践,在实验室经过验证,再在监管沙箱之外更多地推广。第三,有比较严格的退出机制,推动产品与服务的落地。



未来要加速监管创新布局


中国在全球金融科技发展中走在了前列,但是我们的规则与监管却较为落后。过去二十年金融科技发展包含了金融IT阶段、互联网金融阶段,以及智慧金融三个阶段。在全球传统金融中心排名中,纽约、伦敦雄霸前列,中国的上海、北京也不断进步,但是离全球金融中心还是有较大的差距;而在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排名中,不仅北京、上海、深圳雄居全球一线城市,杭州也成为金融科技的一线城市,旧金山、硅谷作为科技城市的代表位列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的一线,纽约、伦敦也在急于转型,紧跟金融科技发展浪潮。

  

在此大背景下,全球金融科技的发展高地实际上是中国,但像监管沙箱中国版这样的监管创新却由于种种原因比英国晚了三年,目前仍在加速布局中。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金融科技三年规划》,将第一次金融科技监管试点放到了北京,今年4月央行又把监管沙箱试点从北京扩大到了7个城市,包括上海、杭州、重庆等,到今年6月北京已经公布了第二批监管沙箱试点名单。7月,成都、广州先后宣布进行试验,上海首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试点在今年7月份快速推出,深圳也同步推进。8月,杭州、雄安、苏州也都推出了监管沙箱试点名单。对比7个地方监管沙箱的实践,可发现一些共同的特征

  

一是参与主体。监管沙箱的监管主体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协调,由各地分支行协同当地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作为执行主体,保证了中国监管沙箱在各地的一致性。同样,准入要求具备共识,也注重了地方差异。


二是整体流程。在流程方面,京、沪、深、渝、苏、杭、雄安有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入箱主体业务范围限制比较少,遴选标准相对比较统一,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协调;箱内运营机制相对趋同,虽然公开度、透明度还不够;出箱监测机制基本相似,主要关注两大方面,一是监测风险,二是考量业务是否足够成熟;入箱审核时间各有不同,入箱和初审时间上海和深圳大约为30天,北京的第二期、重庆、杭州相对比较长,差不多60天。



三是风控消保。风控消保机制相对趋同,但同时需要更加具体、细化、完善一些规则。鉴于国内监管沙箱仍缺乏系统性机制的设计,这7个城市目前在风险控制与消费者保护机制设计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是也需要进一步细分功能的构建。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25期第1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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