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养老困境,“智慧养老”势在必行 | 社会科学报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迫切需要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近年来“互助养老”“旅居养老”等各类新型养老模式不断涌现,尤其是“智慧养老”模式的探索,为社会养老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为此,积极关注新型养老的发展,发挥科技在社会养老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文 :《“智慧养老”是走出养老困境的必然趋势》
作者 | 西南交通大学国际老龄科学研究院 杨一帆 李芷皓
图片 | 网络
“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增速将逐年放缓,人口总量向峰值趋近,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中国将由老龄化社会进入到老龄社会。面对“十四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互助养老”“旅居养老”等各类新型养老模式不断涌现,为破解“未富先老”“边备边老”的养老困境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而以数字科技创新为基础建构的“智慧养老”正在持续推动着技术、产业和社会革新,成为改变劳动密集型养老方式、解决养老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困境的必然趋势。
“智慧养老”模式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面向居家老人开展以物联网为依托、信息互联、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其核心在于应用先进的管理和信息技术,将老人与政府、社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等主体紧密联系起来。相较传统的养老模式,“智慧养老”有着这样几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是高度集成先进科技技术。“智慧养老”是伴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和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可穿戴设备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疗等为支撑,实现跨界合作,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护理人员不足和费用过高的问题。
第二是高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通过最新的科学技术,“智慧养老”能够通过智能服务网络将各类资源集聚在同一平台,打通壁垒和隔断,实现数据共享,使得各个主体互补,利用更少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共同作用实现资源的整合。
第三是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智慧养老”能够针对每个老年人不同的服务需求和生活习惯,提供定制式的供给,实现全面的服务覆盖。
老年人生活中的难点、痛点就是“智慧养老”模式的新起点。“互联网+”生活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全新组织方式和资源配置形态,能为老年人提供更普惠、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但受困于老年人数字认知能力有限、受教育水平不均、服务精准度低等原因,传统的“智慧养老”模式都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真正落实“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首先要打通整合式服务进社区的“最后一公里”,使得各类资源真正下沉到社区,放大连通性、整合性所带来的市场规模乘数效应。“智慧养老”模式并不应该仅表现为“可穿戴设备”“语音交互AI”“陪伴机器人”等实物,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应当是信息系统、服务团队和各种资源集成的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的闭环生态系统,是以数据流整合医疗和康养资源突破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桎梏,从而更好地满足居家、社区和机构等不同场所、不同人群多样化需求的技术创新。
此外,还要依据老年人需求,分场景让“智慧养老”模式落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要求,在突发事件、交通出行、就医、消费、文体娱乐和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匹配不同组合的解决方案和技术产品,优化“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质量与结构。
强化顶层设计与标准规范是“智慧养老”模式有序推进的前提。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购买服务一直都是养老服务业前期发展的关键力量,这也导致各地的“智慧养老”模式都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使得“智慧养老”模式大多囿于一地,资源利用率低下、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难以解决,不利于区域内资源的统筹和规模化运营。通过明确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大对优质“智慧养老”项目的推广力度,建立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克服“填表格”“导数据”的“假智慧”,弥合信息鸿沟,在多个部门之间实时更新数据,做大数据湖泊的同时,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实用价值和可推广性。
加速转化政策成果是“智慧养老”模式的重要助力。要努力实现各类政策的顺畅衔接,首先要打破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转化壁垒,驱动技术创新与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共同引导市场资本和公益创投深入“智慧养老”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科技部门可持续发布“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年度项目,重点研发并提供养老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和解决方案,以此引领、支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和老年用品产业快速发展。工信、民政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可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政企联动和开放融合,加速成果转化。
在“十四五”新时期,要为“智慧养老”技术增质降费、实现普惠发展奠定基础,让实验室里的发明和创造真正成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来源。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18BZZ044)、四川省科技项目(20RKX0748)、四川省社科重大项目(SC20YJ024)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53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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