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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 游戏,渗透在日常生活中

黄远帆 社会科学报社 2022-09-26


当下,玩游戏渗透在日常生活中:有人电竞夺冠获得荣誉,有人借助桌游来维持社交关系,有人在围棋的黑白世界中涵养心性。因此,在哲学层面反思玩游戏的价值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原文 :《游戏渗透在日常生活中》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助理教授    黄远帆

图片 | 网络


“玩乐”贯穿于人类的生活实践:或作为工作的间隙,或作为生活的态度,或作为一种存在方式。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在《游戏的人》中提出,玩游戏是人类文明形成的基石,众多人类典范实践的雏形都充盈着玩游戏的元素。赫伊津哈宣称我们是“游戏的人”。事实上,在当下的生活中,我们也无法与玩游戏这件事脱开干系:有人打麻将误了大事,有人电竞夺冠获得荣誉,有人玩《帝国时代》学习了历史知识,有人借助桌游来维持社交关系,有人在围棋的黑白世界中涵养心性。奥斯汀(John L. Austin)主张我们在用语言做事,借用这个说法,当下的我们已经在用游戏做事。玩游戏渗透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在哲学层面反思玩游戏的价值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


游戏至高价值论


在当代英美游戏哲学的语境中,游戏的定义和游戏的价值是两个重要论题。诸多讨论都会追溯至舒兹(Bernard Suits)的《蚱蜢:游戏、生命与乌托邦》。我们的讨论也从舒兹开始。《伊索寓言》中有一则题为“蚂蚁与蚱蜢”的寓言。这个寓言大致讲的是蚂蚁在夏天辛勤劳作,而蚱蜢玩乐了整个夏天,临到冬天,勤劳的蚂蚁储备了足够的食物过冬,而蚱蜢却只能求助蚂蚁接济。这个寓言褒奖了辛勤工作,而贬低玩时贪日。舒兹则倒转了这则寓言,在他的新版寓言中,蚱蜢成了弥赛亚式的人物,玩乐生活成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蚂蚁们则视蚱蜢为偶像。舒兹想表达的是:玩游戏体现了人类最理想的生活形式。



舒兹设计了一个乌托邦思想实验来进一步阐明这个道理:设想一个科技昌盛、物资充沛的乌托邦,在这个乌托邦中我们所有工具性活动的目标都可以瞬间达成。比如,所有顽疾都可瞬间治愈、美味佳肴应有尽有、房屋建筑刹那落成,等等。在这样一个民生乐康、无生计之虞的乌托邦中,我们还能做什么?乌托邦里的人已经从体力劳作和工作中解放了出来,那么他们是否会无所事事?即便在这样的乌托邦中,人们还是会需要彼此的认同。于此,也许我们还是会继续从事艺术活动、道德活动、智识活动。但舒兹指出,乌托邦里没有恶,因此也不再需要道德活动。就如同没有晦暗,何来明亮?类似的,希望、悲痛、苦难、悲剧、道德困境,这些艺术活动的灵感源泉在乌托邦中也不复存在,因此乌托邦里也不再有艺术活动的一席之地。至于科学探究或哲学考察这样的智识活动本质上是工具性活动,而我们可以在乌托邦里瞬时获得所有的科学或哲学真理。如此,在一个取消了所有工具性活动必要性的乌托邦里,又排除了艺术活动、道德活动、智识活动,那么人类还能做些什么呢?舒兹的最终答案是:玩游戏!只有玩游戏才能使得乌托邦里的生活仍然值得一过。


但是,这个乌托邦里还是会有人不愿瞬间获得豪宅,而是继续徒手一砖一瓦地搭建房屋,也还是会有人不愿意直接洞悉科学真理,而是沉迷于通过自己实验探究获取最终成果。舒兹提醒我们,他们本质上已经是在玩游戏了,因为他们想要的结果可以用更有效率的方式获得,他们宁愿放弃更有效率的手段,主动通过克服不必要障碍来取得,这恰恰是玩游戏的本质特征。



游戏成就价值论


当代知名伦理学家赫卡(Thomas Hurka)认为,舒兹的主张太过大胆,以至于不那么可信。在他看来,舒兹将游戏的价值抬得过高。哪怕在乌托邦里,道德活动和艺术活动也不会就地消失。虽然赫卡并不认同舒兹的游戏价值至高论,但他认为玩游戏彰显了一种和人类“成就”有关的重要价值——自愿克服困难的价值。赫卡的游戏成就价值论立足于舒兹的游戏定义。舒兹的游戏定义包含三个必要元素:前游戏目标(prelusory goal)、建构规则(constitutive rules)、游乐之心(lusory attitude)。以打高尔夫为例:打高尔夫的前游戏目标是使球入洞;建构规则是只能用高尔夫球杆站在一定的距离外击球,等等;游乐之心是玩家为了参加游戏自愿接受这些规则。根据这个图景,游戏的建构规则限制了完成前游戏目标的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更有效率的使球入洞的方式是直接用手将球放进洞里。但游戏中,我们必须自愿接受规则,用更复杂的方式来完成目标。鉴于此,前游戏目标和建构规则共同构成了游戏的难度。完成游戏实际就是去克服游戏难度形成的挑战。一个好的游戏应该有合理的难度设计,而克服有难度的挑战则是一种成就的体现。我们日常语汇的用法里也凝结了对这种价值的肯定:不屈不挠、知难而上、披荆斩棘,等等。完成一件事情并不一定是一种成就,但通过克服困境来完成一件事则是值得赞赏的。系鞋带并不是什么成就,但我们会觉得一个独臂残障人士独立系鞋带很了不起。奥运会100米自由泳,最后一名不如第一名那么有成就,但一个赤道几内亚选手能够完成奥运自由泳比赛就是一种成就。



至此,我们看到,规则对游戏目标的限制构成了挑战,而克服挑战是一种善好的价值,即一种成就。此外,还有一层额外的成就扩展价值。玩游戏的游乐之心是自愿去迎接挑战,这构成了一层新的价值,即赞许克服挑战的价值而产生的延展价值。如果某事物具有内在价值,钦佩或欣赏这种价值会形成额外的叠加价值。比如,知识是有价值的,渴望知识的热情则是对知识价值的肯定,因而形成了价值增量。


根据赫卡之论,玩游戏是彰显人类成就的一种典型活动。具体表现为对困难的克服和对克服困难的赞许共同形成的价值。鉴于此,玩游戏中涉及了两项人类的独特能力:理性能力(rationality)和意志力(the will)。在面对困难时,我们需要动用理性能力;主动去克服困难则需要借助意志力。


游戏框架价值论


赫卡的游戏成就价值论凸显了玩游戏中蕴含的坚毅卓绝品质。这是一项哲学考察的结论,这个结论虽然有违我们的日常直觉,但未必是错的。可是,一个好的哲学论说或多或少应该顾及我们的朴素感知。很多我们日常玩的游戏并没有明显的克服困难的特征——打水仗、滚雪球、剪刀石头布;还有不少游戏的乐趣在于捉摸不透的运气——飞行棋、比大小;另外有些游戏是技巧和运气的融合,比如斗地主时我们会因为拿了一手好牌而暗自欣喜。平日里,我们愿意去玩游戏并不是赞许游戏中蕴藏的克服困难的特质,比如:员工午休时玩桌上足球;朋友之间聚会玩狼人杀;退休老人在公园斗蟋蟀。这些活动中,我们只是纯粹地享受玩游戏带来的快乐和兴味,感受工作之余的自由,而并不关涉某种卓越的品质。



在回应赫卡的文章中,塔西奥拉斯(John Tasioulas)指出:赫卡强调的克服困难所形成的价值不足以构成“成就”。比如,吉尼斯纪录中有一项是世界指甲最长纪录。要保持这个纪录无疑是困难的,要克服种种生活的不便。但要说这是一个卓越的成就,那会颇受争议。再来看一个例子,设想一个叫张三的人给自己设定了人生目标:计算中国所有公园内梧桐树的数量,并且在每年年末回忆出计算过的每个公园内的梧桐树数量。他每天都游走在各个公园内数数,同时为了增强挑战性,他给自己制定了限定规则,即每天要持续数梧桐树8个小时,并且只能靠自己数,不能求助他人或网络。张三是自愿接受这些规则进行这个活动的。因此,他数梧桐树这个活动符合舒兹的游戏定义。通过经年累月的实践,张三的梧桐树辨别技术不断提高,他的记忆能力也逐渐增强。张三在这个活动中获得了一定的满足感,却没有丝毫愉悦。当张三有朝一日终于成为“公园数梧桐大师”之时,我们会认为这是一种非凡的成就吗?根据赫卡的标准,这是成就。但我们显然不太愿意将之称为成就,甚至会怀疑他这种坚持是否有价值。


塔西奥拉斯主张,游戏的价值不只是通过迎接挑战和克服困难来实现。他认为玩游戏这件事中的“玩”本身体现了一种内在价值。而“玩”的价值构成了成就价值的框架价值(framework value)。换言之,克服困难的成就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有“玩”的价值为之托底,而不是如赫卡所说的“玩”的价值只有通过克服困难的价值才得以呈现。“玩”这个动作本身包含了很多价值性的内涵:它是一种自愿非强迫的行为;它发生于闲暇中,超脱日常而不受现实束缚;它塑造了自己的意义空间;它寓目的于自身而无须服务其他目的;它给参与者带来愉悦的体验;玩家、竞争者、观众共同构成了玩游戏的价值共同体。上述种种特质表明,玩游戏这件事中的“玩”有着自己独有的内在价值,没有“玩”这个框架价值作为根底,无论克服多艰难的挑战都会失其色泽。



行文至此,我们看到了游戏价值论讨论的大概情形:有学者主张游戏具有至高的价值,也有学者认为游戏是体现成就价值的典范活动,还有学者提出玩游戏中的“玩”本身构成了一种框架性的内在价值。除了上述几种方案,我们可以给出更多的看法——或许游戏价值是一种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混合的价值。我们已经有了那么多对工作伦理的严肃思考,既然在技术时代,玩游戏依然是人类一种重要的存在方式,我们不应该忽视对游戏的哲学反思。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95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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