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记 | 《黑人谈河流》:一首“致力于身份的诗歌”
休斯诞辰120周年
河流出现的先后顺序看似无序,实则有序而深邃,诗人精神上的旅行路径正是太阳白天的运行轨迹,不受束缚的自由和跨越全球的任性,是诗人的权利,更是诗歌的权利。
原文 :《一首“致力于身份的诗歌”》
作者 | 长江师范学院 周航
图片 | 网络
休斯:《黑人谈河流》
“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中坚、非裔美国黑人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的《黑人谈河流》(The Negro Speaks of Rivers),因曾被选入我国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而广为中国读者所熟知,继而对其不同角度的解读也难以计数。这首诗在英语诗歌界也相当知名,作为休斯代表作被选入《诺顿现当代诗歌选集》(The Norton Anthology of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Poetry),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在内的众多名校都将这本诗选作为诗歌教材。诗歌不长,如下:
我了解河流:
我了解像世界一样的古老的河流,
比人类血管中流动的血液更古老的河流。
我的灵魂变得像河流一般的深邃。
晨曦中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
在刚果河畔我盖了一间茅舍,
河水潺潺催我入眠。
我瞰望尼罗河,在河畔建造了金字塔。
当林肯去新奥尔良时,
我听到密西西比河的歌声,
我瞧见它那浑浊的胸膛
在夕阳下闪耀的金光。
我了解河流:
古老的黝黑的河流。
我的灵魂变得像河流一般深邃。
(注:译文出自人教版九年级下册语文教材)
从“晨曦中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开始,休斯在英文原诗短短的四句中,就跨越了四条世界著名的大河,一条在亚洲,一条在北美,两条在非洲,其中跨国和黑人身份的意指十分明显,不同河流即不同血液、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身份。
这首诗是具有世界文学史意义的,《诺顿现当代诗歌选集》的编者杰汉·拉马扎尼(Jahan Ramazani)在他的著作《跨国诗学》中提到:“兰斯顿·休斯回忆他横渡密密西比河时,看到一个刚毕业的高中生正在去墨西哥看他父亲的路途中,这赋予了他创作《黑人谈河流》的灵感。”令人惊讶的是,休斯在写这首诗时也只不过是个18岁的中学生。这首诗发表于1921年,“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始于1920年代,难道它是美国这场著名文艺运动的发端之作?现有的阐释多从黑人对自己种族的自豪、对种族歧视的反抗,以及诗人对黑人种族承受苦难历史的悲悯等角度入手,肯定其诗学和社会学、政治学价值。然而,这首经典英语诗歌还有更多阐释的可能。
河流地理的同质与异质
可以说,跨越几大洲的幼发拉底河、刚果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彼此相隔千万里,却在几行诗的间距中形成了诗歌分行的逻辑,构成诗人完整的精神版图。实际上,河流地理的同质与异质特征,决定了诗歌实现长距离跨越的可能性。
常识上是,凡有大江大河之处,必有文明的孕育与诞生,所以诗中的河流地理是隐喻性的,具有强大的修辞功能。江河的流淌与人类血液的流淌具有形而下的相似性,而诗人肯定不会只停留于二者之间简单的类比上,更不会止步于诗人曾经所到各国的地理见闻罗列,他是在谈文化,谈历史,谈人类学意义上的向心力。不同地域国家、不同肤色人种都拥有对河流的相同体验,都会共同面对诞生的河流文明,这就是诗人所写的河流地理的同质性所在,也是诗歌分行对地理分离之后补偿性的连接。而短时间内的河流闪现,又恰恰符合诗歌的跳跃性文体特征。
但诗人将“人类血管中流动的血液”与“古老的河流”并置,在承认它们同质的基础上又充分认识到它们之间的异质性。这不仅表现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流动的河流体验上,更重要的是不同河流所隐喻的不同种族与文化。表面上看,诗人是将对全球各地不同河流的体验拼贴到一处,尽管“沐浴”“入眠”“听到歌声”“闪耀的金光”等动与静的描述,能让我们感受到诗人在极力勾勒着诗歌时空流动和心灵交错融合的界线,但这些描述又明确告诉了我们其间的异质存在。从人类起源的河流知识,到诗人逾越河流体验的疆界,诗人在无形之中又形塑了一个跨种族、跨国的混血诗人的自我形象。然而,“我了解河流”的“黝黑”与“古老”,是在助力于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是在寻找一种精神和道德上的引导,同时也是在积蓄和蕴藏一股“灵魂”的“深邃”的力量。大概诗人想告诉我们的是,无论是哪条河流,都同样是文明的发源之地,它们是平等的文明之母,没有高低贵贱,同样“闪耀”着“金光”。
“旅行”中的跨国诗学
《黑人谈河流》也被视作旅行诗来解读,毕竟涉及河流的知识与跨越疆界的体验,但它又绝对不是跨越距离那么简单。它是以黑人的身份在表白,是黑人面对白人的表白,它终究是一首“致力于身份的诗歌”。在全球化语境之下,这首诗的意义将上升到普泛意义上的诗学范畴。
诗中首先出现的幼发拉底河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代表着人类的共性,而中间非洲的两条河则代表着黑人身份的主体性,诗人最终指向的是他所生活的“密西西比河”——美国。“在河畔建造了金字塔”“当林肯去新奥尔良时”,这些深藏典故的诗句隐含着诗人不愿意明说的黑人苦难历史,难以启齿的“奴隶”身份,是黑人心里永远的痛。奴隶建造的“金字塔”被视为人类智慧的结晶和代表性符号,而林肯是美国解放黑人奴隶的先驱,所以诗人在痛苦中又是充满希望的,因为诗人听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歌声”,看到了“闪耀的金光”。
不过,当今我们应该从诗人这种有意无意的身份表白中跳离出来,领略全球化时代跨国身份和跨国文化普遍存在的常态性。这并非有意去粉饰或遮蔽诗中透露出来的某种政治性,恰恰相反,这与诗人对希望的期冀是相向而行的。毕竟,诗人写这首诗时年仅18岁,彼时全球化还不够猛烈,但多民族的冲突与融合无处不在。既然诗人渴望在人类的发源地——幼发拉底河“沐浴”,那么他是希望冲突消失和多民族文化能够融合的,这与他的身份焦虑和平等诉求联系密切。由此可见,一首看似旅行诗的黑人英语诗歌,我们不必将其局限于黑人身份层面的解读,而可以上升到跨国诗学高度上来阐释。
总之,休斯的《黑人谈河流》既是种族的(刚果河和尼罗河),又是超越种族的(幼发拉底河),像河流本身一样,文化是流动的,种族也是流动的,不过河流是人类共同的根。这种精神导引类型的抒情,如果放在跨国诗学的土壤中盼其生长,其内涵和意义必将枝繁叶茂,其精神旅行也将更为复杂和丰富。因为这首诗还有一个秘密:河流出现的先后顺序看似无序,实则有序而深邃,诗人精神上的旅行路径正是太阳白天的运行轨迹,不受束缚的自由和跨越全球的任性,是诗人的权利,更是诗歌的权利。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拉马扎尼跨国诗学研究”(18YJA752024)阶段性成果]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02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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