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懂合同谈判吗?
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发展到今天,合同已成为市场主体交易的基本工具。不论是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还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必然会经常面临签署合同的情况。
能否规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能否顺利开展合同交易谈判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决定市场交易主体成败的关键。
今天为大家带来这本《合同精细管理》,让我们来看看,在合同交易谈判中,有哪些关键点,是你需要格外注意的。
合同交易谈判犹如谈恋爱,所有不是以成功交易为目的的谈判都是耍流氓。要想婚姻牢靠,双方在婚前就需要充分了解,在确定是情投意合的对象后再走进婚姻的殿堂;否则,即使结婚了,双方也会“因为不了解而结合,因为了解而分开”。同理,要想建立牢靠的商业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就需要经过深入了解,通过相互磨合才能成交。交易双方的了解、谈判过程,不是无的放矢、盲目打探,而是需要注意以下三大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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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一
了解交易相对方的情况,知己知彼
对于初次交易的客户或者即将进行大宗交易的交易相对方,企业应当在进入交易谈判前先了解对方的情况,这样才能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1)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明确交易相对方的真实名称(姓名)、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实缴、认缴)、信用评级,知晓交易相对方的最新情况。
(2)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企业可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交易相对方的财产状况,比如了解办公场所的大小、地理位置、租赁或自有,办公设备的情况(租赁或自有),官方网站建设情况等,从财产情况、公司理念等方面初步评估交易相对方的经济实力及技术力量。
(3)侧面打探,综合业界评价。通过与交易相对方有交易往来的公司或人员的沟通,企业可从侧面了解交易相对方的做事方式,从而判断交易相对方的自我宣传与业界评价是否一致,以及其是否存在“言过其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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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二
关注核心条款的谈判
交易谈判的内容最终将会以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这就形成了双方的交易合同。所以,在谈判的过程中,若要提高谈判效率,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企业应当关注合同的核心条款,围绕核心条款进行磋商。常见的核心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双方进行交易合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交易什么”。回答这个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明确交易标的的过程。围绕合同的交易标的,企业需要通过谈判明确标的的数量及其计算方式、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2)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在明确了“交易什么”这个问题后,双方接着要谈判的是“交易对价”,即获得产品或服务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个对价如何计算、如何支付被确定后,就成为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条款。
(3)履行期限和方式。“时不我待,机不可失”是商场的原则,因此,不论是进行产品交付还是提供服务、获取报酬,均应有明确的时间约定;否则,错过有利时机后再进行交易,损失可能已经无法挽回。因此,企业应当在谈判中确定交易时间、交易期限,并在合同中体现 出来。
(4)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在交易谈妥之前,企业应当提前表明注意事项,当做不到约定事宜时,企业应承担不利后果,如支付赔偿金、利息、重做等。这些不利后果体现在合同交易谈判中就是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
(5)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商场瞬息万变,因此,双方可以根据交易经验,提前就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变更约定或解除合同的约定,从而让交易双方在遭遇该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调整自身策略,尽量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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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三
签订保密协议
哪些情况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交易,交易双方在谈判阶段就应当签订保密协议。这样不论是合作成功还是谈判失败,都能够保障商业秘密不轻易被泄露。一方一旦泄露了对方的商业秘密,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在约定保密协议内容时,企业应当明确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 内容、期限和违反时的赔偿责任,并明确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详见 《商业保密协议》)。交易谈判过程是交易双方争取各自权利以及明确各方责任的过程,因此,除了本章提及的三大关键点外,交易各方应在此过程中提出自身关注的情况、权责等,并进行充分谈判,最后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定下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商业保密协议示例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利益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公开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信息的含义及提供方式
1.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提供方)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重要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思路、产品设计、研究成果、产品开发计划及其他技术、客户信息、文档模板、双方尚在申报的专利以及各方公司内部的业务(包含营销规划等商业信息)。
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聊天工具等其他电子商务的形式,以及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报告、手册、电子邮件等。
3.提供方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提供给接受方的保密信息,应以明确的方式注明“保密”字样(或类似的标记);以口头形式提供的保密信息,提供方应自提供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接受方确认。
三、使用用途接受方同意将仅为促进和完成双方合作之目的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除为促进和完成合作外,接受方及其附属公司、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人或代表、顾问及与双方合作实施过程有关的人员等均不得擅自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
四、接受方的保密义务
1.接受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约定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2.接受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采取措施的谨慎程度应不低于其为保护自身不愿披露的保密信息所采取措施的谨慎程度。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许可,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保密信息。
3.如为完成双方合作之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公开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需事先得到提供方的书面许可,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第三方承担不低于本协议项下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4.在需要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提供给可靠的且与双方合作有关的董事、员工、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或代表、顾问时,接受方应事先与上述人员签署与本协议实质相似的保密协议。若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则接受方承担连带责任。
5.如双方合作未能最终达成,接受方应在提供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提供方,同时删除或销毁所有与之相关的拷贝。两年内接受方不能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
6.如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求必须公开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在公开保密信息之前书面通知提供方,并协助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接受方应只公开保密信息中被要求公开的部分,并尽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内采取对提供方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
7.由于接受方的原因使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泄露的,接受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进一步扩散,并对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权利归属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其所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提供方所有。提供方同时保证其提供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
六、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终止合作(书面通知)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七、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难以评估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九、附则
1.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协议事项的全部约定,并将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方可生效。
2.本协议以简体中文签署,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书预告
《合同精细管理》
作者:甘静仪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定价: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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