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也要缴纳房产税,你公司别漏税了!
我公司的办公楼属于自建房屋,有地下室以及地下停车场,目前地下室全部出租,地下停车场为公司自用,前段时间我们主管税务局要求我们针对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也要缴纳房产税,我们又不住人,是否对地下建筑物征收房产税?
涉税提醒
是的,需要缴纳房产税。
1、对于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
2、对于自用的地下停车场,按照应税房产价值的1.2%从价计征房产税;
提 醒
1、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时亦应缴纳房产税。
2、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出租地下室,出租方应当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缴纳房产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
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5]181号 2005-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管理,现将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一条同时废止。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版权申明: 作品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公众号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将立马处理
如果感觉此文对您有益,请扫描下面二维码订阅此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彩好文!
课程推荐:刘翔诚邀您报名参与或转发介绍给您的同行业朋友,谢谢!
2018最新房地产建安财税课程推荐
(重庆站)国地税合并背景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风险识别与应对政策精讲专题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20-22日(20号报到)
(济南站)国地税合并下的房地产建安企业重要涉税政策剖析与全税种风险管控策略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27-29日(27号报到)
【详细资料课件】:点击获取
(济南站)实名制用工、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务操作与风险防控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13-15日(13号报到)
(深圳站)2018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财税安排实操案例与战略思考暨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税务风险管理专题班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10-12日(10号报到)
(合肥站)实名制用工、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务操作与风险防控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19-21日(19号报到)
(沈阳站)增值税严征管税制下建筑企业全流程财税管控核算优化实务操作专题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19-21日(19号报到)
(长春站)增值税严征管体制下房地产企业财税管理必须知晓的三部曲---架构、商业模式和核算管理专题
【培训时间】:2018年 7月26-28日(26号报到)
房地产建安财税系列培训课程,火热报名中...!
报名电话:010-52106881 (找刘翔老师联系)
移动电话: 137 1870 3875(兼微信号)
报名专用邮箱:2850160377@qq.com
现场课程收费标准
单次收费:3380/人 (建议加入我司会员,会员一人次合一千多一点非常实惠!)
会员收费如下:
(1)普通卡会员:8980元(6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3人)赠送(7本财税书+9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
(2)贵宾卡会员:16800元(1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5人)赠送(12本财税书+12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
(3)钻石卡会员:25800元(2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7人)赠送(15本财税书+15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4)集团卡会员:45800元(33人次现场学习,含1天我方指定讲师内训)赠送(18本财税书+18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网上课程收费标准
1、3000元收费给予企业3000听课积分
2、8980元收费给予企业一年网上听课所需积分、网上课程随意听,另外给予企业现场听课6人次、加年会赠送2人次,共8人次现场听课机会。
网上听课消费积分扣除模式标准:
1、下载讲义:花费60积分。
2、录音:每堂课分四段录音,一段录音需200积分整个一堂课程为800积分。
3、视频:每堂课分四段音频一段音频需300积分整个一堂课程为1200积分。
4、专家答疑板块提问题扣除30积分查看专家回答的各种问题扣除10积分。
备注:同样课程在7天之内可以重复收听,不再重复扣除积分。
报名添加网课服务专员:刘翔老师微信 :137 1870 3875(微信号)
联系我们
总机:010-52106881 /137 1870 3875(找刘翔老师联系)QQ:2337168883微信:13718703875地址:中国·北京(总部)扫描二维码添加财税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