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在这件事情上,我已经竭尽全力地去维护,竭尽全力地去解决。在这件事情过去了近一个月之后,我才知道了知乎上这个问题的存在!心里滋味百转千回!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与当事人及律所其他同事全部在现场。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小丫头不是第一时间断电,而是跑到楼上去找证据。二、我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了由我本人代理本案,若案子输了,则协商赔偿冷静下来,我们以律所的名义与当事人签了一份协议,事实部分仅仅是描述了事情的缘由而已。协议内容写得很清楚,即,由我本人无偿代理,若因借条毁损而导致败诉,则双方就赔偿另行协商。我始终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如果穷尽手段都不能弥补证据毁损的损失,那么就只能承担赔偿责任。这没有什么好逃避的,无论于我、于律所、还是于她这个实习生。如果一个律师连这都承担不起,那么就不值得你的当事人信任。
甚至有人抱怨,签下协议就是让当事人有了欠条时被我们灭失的证据。我也是在被人提醒下才知道实习律师在知乎抱怨我们推卸责任!你(编者注:实习生)抱怨85000元对于你来说是天文数字,但是85000元对于一个无业离异的女人(编者注:指欠条的所有人)来说呢?五、网络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你的卖惨其实是害了你自己当你在这里提问的时候,其实律所的其他律师都已经知道了,并且私下展开了讨论。在你已经在这里给别人下了袖手旁观的定义后,你就不应该再责备别人对这件事不闻不问。六、明明已经众所周知,就不要欲盖弥彰,让人浮想连篇这件事情最终能够顺利解决,是债务人刚好因为刑事犯罪取保候审。因为欠条的事情有所接触后,他认为我们也许可以让他的刑事犯罪柳暗花明,最后才同意补了欠条。所以不如我坦坦诚诚的说出来。
我说最坏的结果就是赔偿人家85000元债务,我并没有说由谁来赔。我说这最多就是一件案子回到了当事人双方还没有签订欠条之前,就当重头代理!事情解决后我也曾听你提过解决方案和求助知乎的事情。曾经,我提出数个方案被否定后,无奈之下,才说出让她自己让掉三分之一,所里与你各担三分之一的方案。八、这个世上没有人应当为你做什么,你应该多问问你干了什么这件事情,正是因为有了当初这个赔偿协议,才让你在她去律协投诉时,能够全身而退,没有被律协来调查!你的错误让当事人遭受了损失,当事人找你是理所当然,甚至你必须承受她的无理取闹!你不能要求她什么,你只能要求你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要相信这世上的人很少有穷凶极恶的人。我希望未来,在你责备别人不该为你怎么样之前,先想一下别人会不会这样!乐观一些、积极一些,不要只是试试看,要么就坚守,要么就离开。在知乎的答主中有人说了一个方案,说是可以向当事人下跪乞求原谅。先不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单就责任来讲,是你自己的错,你凭什么把当事人绑在道德柱上逼迫她放弃应得的利益?就事论事,为了这点小事不值得,就是往大里说,也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你这么做!记住,发生任何事情,可以寻求帮助,可以咨询,但是不能乞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应当是自尊骄傲的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