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批评 | 滕威:课堂讲稿之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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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滕威老师通过对海明威人生的简单回顾,并对以海明威为代表的“迷惘的一代”这一语词进行语义流变上的分析,对概念的生成、流传过程进行了简要的知识考古。强调海明威终其一生一直努力扮演一个像他父亲一样、甚至比父亲更强大的男人,一生都在试图战胜阉割焦虑,而这样的焦虑同样影响到他的人生走向与文学创作。其丰富的人生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是以自己的方式诠释硬汉形象,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则体现为自身写作的主题,即人与世上的各种强力进行搏斗,塑造一个如何战胜挫折与自我的硬汉形象。针对海明威写作特点与文体风格,滕威老师以《白象似的群山》为例进行解读。讲者通过文本细读并援引昆德拉的话语表达自身看法,认为“海明威不仅善于把握真正的对话结构,而且从这一结构出发,创造了一种形式,简单、透明、清澈、漂亮的形式”。他的遣词造句、结构设计、节奏推进是“步步精心”的,但他并不给出答案,需要读者去捕捉、去思考、去完型,他之所以不给出答案,也是因为他没有答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明威最为全面地展示了英语句子的潜力,这是别人无法做到的。
本文源自滕威老师在华南师范大学为本科生开设课程的讲稿,由数次课堂录音整理并由讲者修订而成,转载自公众号“海螺社区”,特此感谢!
大时代呼唤真的批评家
滕威
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
(课堂讲稿)
一
“钢铁直男”不可复制的一生
海明威是我本人特别喜欢的一个作家,首先吸引我的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的人生经历。
海明威出生在美国芝加哥边上的Oak Park,橡树园。他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医生,这位医生胆大心细,业余喜欢狩猎一类的阳刚彪悍的运动。他一心想把海明威从里到外打造成真正的男子汉,不遗余力地对海明威进行男性教育和气质塑造。但海明威的妈妈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不仅给小海明威穿过小女孩的裙子,还热衷于培养他音乐、绘画等艺术才能。他妈妈可能更希望他长成一个中产阶级的文化精英,也有一种说法是他妈妈一直希望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所以总把他和姐姐伪装成双胞胎姐妹。显然父母的教育在海明威的身上产生了分歧。我读海明威的传记,感觉终其一生,这种分歧始终没能在他身上得到弥合。一方面,表面上好像是他父亲占了上风,所以他按照父亲设定的轨迹亦步亦趋:三岁就有了第一根钓鱼竿,是父亲送给他的礼物;十岁开始吸烟,而且有了第一杆猎枪,爸爸教他射击;十二岁开始喝酒,而且喝的是那种劣质whisky;据说十三岁就有了跟女人上床的经验;十四岁开始学拳击。谁要敢怀疑海明威不是真爷们,他肯定会恼凶成怒。美国评论家马斯克·伊斯特曼曾讽刺他“缺乏成年人的沉稳自信”,是“在胸口上粘假毛”的男人。海明威后来遇到对方,不但把自己和对方衬衫都撕开,比一比谁的胸毛是真的,还把对方按到地上暴揍一顿。但是,我感觉这种很阳刚糙男的气质只是他的表象,他一直努力去扮演、适应“男子汉”这个角色。在海明威的作品当中,他好像不断地在教育和说服自己,一定要成为一个男人,哪怕是有困难有压力。所谓“重压之下优雅的风度”,“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不能被打败”,海明威写下的这些金句可能更多地是想说服自己吧。大家都知道海明威最后是自杀的,世界文学史上有很多作家自杀,有的投河,有的开煤气,有的卧轨,可是海明威的方式最决绝,他是把猎枪伸进自己嘴里,然后开枪自爆头颅。当他妻子发现的时候,他的大半个头都炸飞了,只剩下下巴那一块儿,他的牙齿、血肉和碎骨飞溅满地。这真的是极端残忍的自杀方式。其实海明威的父亲也是自杀的,以前他觉得父亲自杀是很懦弱的逃避,后来慢慢觉得“死亡是一种美,一种安静,一种不会使我惧怕的变形”。他父亲生前曾经讽刺他说,你可能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父亲用一把手枪打穿了自己的脑袋,海明威就用猎枪轰飞了自己的头颅。似乎至死都在争这一口气——我比你强。多说一句,后来海明威的妹妹、弟弟、孙女都用各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四代人逃不过的宿命,因此一度被称为“海明威魔咒”,与另一个被“诅咒”的美国家族——肯尼迪家族“齐名”。但与肯尼迪家族不同的是,海明威家族成员并非死于意外,而是会遗传的“躁郁症”。海明威的孙子约翰曾经写了一本书Strange Tribe: A Family Memoir ,讲述了从海明威的祖父到海明威的孙辈四代人不得善终的“魔咒”。回来我说,我觉得海明威一生都在做这样一件事情,就是努力扮演一个像他父亲一样、甚至比父亲更强大的男人、一生都在试图战胜阉割焦虑,这种焦虑在他的人生和创作中都是显而易见的。
年轻时的海明威
不过话说回来,海明威虽然死得惨烈,但他62年的人生简直可以用“无与伦比地精彩”来概括。甚至有人说,海明威的人生比他作品要精彩。我们知道海明威是新闻记者出身,他恐怕是20世纪文学史当中最早也最善于利用媒体自我炒作的作家,他是20世纪作家当中罕见的super star。用今天的话叫“流量担当”。因此,很多同行看不上他,可能觉得他太过招摇。20世纪很多作家要么离群索居,要么行迹缥缈,最起码也要跟大众传媒保持距离。比如福克纳、塞林格,都是这种神秘主义处世方式的杰出代表。而海明威则完全不同,他不仅是新闻记者,他把自己活成了“新闻”。库尔特·辛格在《海明威传》里说,“海明威具有个人主义倾向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他象着了魔似的热衷于战争和革命,并亲身参加过五次。他喜欢女人,先后娶过四个。在打猎、捕鱼、斗牛和击剑方面海明威都是能手,他寻求冒险,而且总是如愿以偿。世界就是他的舞台,暴力则是他永久的同伴。”他第一次离家远赴一战中的欧洲战场时,其实就是红十字会的一个救护车司机,有一次他被派去送补给,结果途中被炮弹炸伤。后来经过大大小小12次手术,从身体里取出了据说227块弹片,还有很多遗留体内拿不出来。他因此获得了嘉奖,而这段经历也成就了他的代表作《永别了,武器》和《太阳照常升起》。
后来又参加西班牙内战,加入国际纵队。虽然西班牙内战的起因今天看来非常复杂和多元——具体大家可以看看斯坦利·贝恩的《西班牙内战》这本书——但佛朗哥一旦接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的支持,他就不再是维护天主教的西班牙国内的一支军事力量了,而成为法西斯帐下部队。海明威本来就对西班牙这个国家情有独钟,当西班牙共和国宣布成立,“热爱共和国”的海明威便“在政治上始终一贯地站在她一边”,为了捍卫共和国,他献计献策,出钱出力,虽然身为战地记者但经常跟战士们一起冲锋在前线。1938年国际纵队无奈撤离西班牙,海明威是最后一批离开的战士之一。西班牙内战对他的创作影响巨大,他还为伊文思的纪录片《西班牙大地》撰写脚本和解说词,完成了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剧本《第五纵队》,创作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丧钟为谁而鸣》。
左上:西班牙内战时期的海明威
左下:二战时期的海明威
右图:一战时期负伤的海明威
二战时,海明威也没闲着,留下了非常多的传奇。摄影师卡帕,也是曾经参加过国际纵队的左翼战士,曾经在自己的二战回忆录《失焦》中写过,“海明威夹着苹果白兰地,军用夹克里塞着手榴弹,还煞有其事地配着汤姆森冲锋枪。”海明威作为战地记者本不该亲自参战,但他组织了一个游击先遣队,活跃在前线。盟军进入巴黎之后,海明威独立解放了两个著名的地方,一个是莎士比亚书店,一个是丽兹饭店,前者有书,后者有酒,都是海明威的挚爱。这两个地方在战前就是巴黎的文化地标,大家感兴趣去读《莎士比亚书店》和《旺多姆的丽兹》这两本书,里面不仅讲到海明威还讲到很多上世纪二十三十年代活跃在巴黎的那些著名的文人墨客,当然海明威自己的《流动的盛宴》也是不容错过的。
关于海明威在二战,近些年还浮现出的一个说法是,他可能是个双面间谍。他在古巴招募了一支间谍小分队在太平洋海域上活动,搜集德国或日本海军的情报。当然,他召集的所有的小分队的成员,除了酒鬼就是乞丐,要不就是无业游民,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将这支队伍命名为“骗子工厂”。他让CIA相信他有能力提供独家情报,于是CIA跟他合作,并对有效情报提供报酬。但有效的不多,因为大多数情报是他添油加醋创作出来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陆军军官和历史学家尼古拉斯•雷诺兹有一本“耸人听闻”的书,《作家、水手、士兵、间谍:欧内斯特·海明威的秘密历险》,这本书曝光了他在跟CIA合作的几乎同一时期也曾受到苏联内务部的招募成为苏联间谍。《间谍:克格勃在美国的兴衰》一书中也提供了史料证明了这一点,但据作者之一、前克格勃成员瓦西里耶夫说,海明威能力有限,没有提供一次有效情报。所以我感觉海明威基本上是把间谍身份当作一种冒险来经历的,没太当回事。但他这么作妖,也带来了后患。FBI头子胡佛非常讨厌他,也有海明威专家认为海明威之死与胡佛的步步紧逼有关。胡佛怀疑他与卡斯特罗有来往,对他实施过24小时秘密监控。
海明威确实见过卡斯特罗,也同情古巴革命。他也习惯自称“古巴人”。他在离古巴最近、美国大陆最南端的key west小岛有家,在哈瓦那郊区也有家。14年夏天我去了key west,17年秋天去了哈瓦那,都专程去海明威生活过的地方打了一遍卡。
2017年滕威老师于哈瓦那Floridita酒馆
这就是海明威浓墨重彩跌宕起伏的一生。我从不掩饰我是海明威的迷妹。但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这是很难以内在化的一种情感。因为很显然,海明威是个“直男癌”,对他而言,女人如酒,都是诱惑,都是享乐。四次婚姻还有曝光的和隐秘的各种艳遇和暧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我们今天要讲的《白象似的群山》,据海明威的传记作家考证,背景就是海明威第一任妻子第二次怀孕的时候,海明威的那种复杂的心理——不想要这个孩子。但事实上他后来不仅没有留下这个孩子,也很快跟妻子离了婚。
二
海明威与“迷惘的一代”
上一讲我们大致了解了海明威的人生,这一讲来勾勒一下海明威所处的文学史语境。提到海明威,文学史上一定会牵出一个概念,就是所谓的“迷惘的一代”。大家以后在文学史考试也会经常考到。但这样的一个文学史概念其实并不具备多大的描述性和概括力,换句话说它的定义力是非常微弱的。为什么?因为没有一个团体、没有一个宣言说我们是“迷惘的一代”,它事实上源自一个玩笑,一个带有讽刺的、戏谑意味的玩笑。当时海明威在巴黎游历的时候,那里有很多他这种从美国来的文学青年,他们围绕在一个女人的身边,这个女人叫斯泰因,斯泰因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女人,她非常喜欢文学,所以她的身边集结了一些这种文学青年,然后她经常资助他们。另外一个中心是伊兹拉·庞德,这是美国非常重要的一个意象派诗人。斯泰因和伊兹拉·庞德对当时的这些小青年影响非常大。一战时这些年轻人从美国远赴欧洲,他们本来是抱着保卫世界民主和和平的理想来的,但是他们到了欧洲之后,发现这不过是帝国之间争霸和瓜分这个世界的一种肮脏的、为了肮脏的政治目的的一场战争,与他们原来的那种理想主义的信念完全没有关系,所以他们感到失落,感到愤怒、感到被欺骗,那么这种迷惘的情绪,这种甚至有一点玩世不恭、破罐子破摔的一种情绪在当时那些在欧洲的美国青年人当中弥漫,他们普遍地酗酒,声色犬马。海明威有一次陪斯泰因去修车,到了汽车修理部,有一个小工磨磨蹭蹭,技艺不精,搞半天车也修不好,斯泰因就很愤怒,就去向修理铺的老板投诉,那么老板就很生气,就说这个小工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大概就是骂他们除了混日子,什么事都不会干。斯泰因听了这话以后,就对海明威说,“你们也是迷惘的一代”,“所有你们这些在战争中当过兵的年轻人。你们是迷惘的一代”,“你们对任何事情都缺乏敬畏之心,你们活得醉生梦死……”这其实是对海明威这一代年轻人的一种嘲弄,所以海明威其实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他当时就顶嘴。后来海明威就在出版《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在书的扉页上引用斯泰因的这句话,写着——“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他引用这句话其实是想说,你根本不了解我们在一战中经历了什么。结果这个反讽最后阴差阳错地变成了一个正面的概念来命名海明威这一代年轻人,这找谁说理去。所以我经常跟你们讲,每个概念都有它生成、流传的过程,重要的是我们去做一个知识考古,这个概念它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下被生产制造出来的,又在怎样的情境下进行了传播,它的传播路径是什么,那么它被接受的语境又是什么,这过程中有哪些变形、重写……而不是像高中那样,教科书上有个概念就把它背下来,所以希望大家在学习中注意。
话说回来,这一代年轻人,他们也给美国当代文学留下了最重要的文学遗产。除了海明威之外,还包括菲兹杰拉德,大家都知道他的著名的作品叫《了不起的盖茨比》,是那一代美国人的一个经典之作。八卦一句,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交往也是一波三折。今天看起来“腐”味很浓,连菲茨杰拉德的妻子都抱怨过,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像一对情侣。但二人相遇的时候,是菲茨杰拉德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后江郎才尽,而海明威的写作渐入佳境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渐行渐远。不过海明威不断在作品中嘲讽菲茨杰拉德,比如《乞力马扎罗山的雪》,可能是二人最终断交的原因。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描述过他们的故事,我爱的演员抖森出演菲茨杰拉德。(插一句,曾经有个导演改编了这个小说,拍了一个短片,我另外一个心头好卷福出演了这个短片。)美国学者莱斯利·M.M.布鲁姆出版的《整个巴黎属于我》将巴黎时期的海明威扒了个底掉,看完以后即使是我这种迷妹也差不多粉转黑了。
《午夜巴黎》中的
海明威(上图)与菲茨杰拉德(下图)
海明威是一位非常高产的作家,他几乎每年都有作品问世。我们看一下PPT,处女作是1925年的In Our Time《在我们的时代里》,1926年发表了《春潮》和《太阳照常升起》,Sun Also Rises,1927年发表了Man Without Women《没有女人的男人》,我们今天要讲的《白象似的群山》也是1927年发表的,1929年发表了他的名作,A Farewell to Arms《永别了,武器》,1932年是Death in the Afternoon《午后之死》,1935年《非洲的青山》,1940年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丧钟为谁而鸣》,1952年发表The Old Man and the Sea,《老人与海》,1964年出版了《流动的盛宴》,A Moveable Feast,1970年是Islands in the Stream,《激流中的岛屿》,是他最后的作品。
一般来说,教科书会概述出海明威两个最重要的创作特点,第一个是他的作品经常有非常突出的男性主人公,就是我们刚才说的硬汉。海明威的作品当中很多男人并不是他们生来就是硬汉,而是他们人生的角色任务是扮演硬汉,好像只有扮演硬汉才能完全地证明自己摆脱了阉割焦虑、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以海明威的小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视为“成长小说”。我还记得吴晓东老师引用过美国学者菲利浦•杨的《美国现代七大小说家》中关于美国成长小说的论述,“一切美国故事里最伟大的主题,就是天真遇上经验。讲天真的美国人怎样走到外面的世界,怎样遇见与天真完全不同的东西,怎样在路上被打倒了,从此以后便很难再把自己拼起来,回复原状”。在菲利普•杨看来,美国文学史上的很多经典基本上是描述这样一个天真遇上经验的故事,比如说马克•吐温的很多作品,像《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种历险记(就是讲述)小男孩出门,在路上,然后逐渐成长。所谓成长是什么意思,成长就是你获得了经验,原来那些innocent的东西都不见了。再明确一点说,在我看来,这种成长就是原来内心当中、原来曾经单纯相信的梦或神话破灭了,这个梦是什么?可能就是American dream,美国梦。美国梦是个人成功、不断奋斗、不断进取,最后取得巨大成就、完成个人梦想的神话。但这是文化(或说意识形态)建构,现实中能实现所谓美国梦的人可能只是千万分之一。
海明威坐在书桌前
回到海明威这里来。海明威在他的小说当中(书写的)仍然是那样一个小男孩,当他出门,比如他从美国到了欧洲战场,他发现了世事无常,发现了战争的罪恶,但不同的是,他发现了这一切之后,写出“从天真遇到经验”这样一个成长过程的挫败感之后,又接着写了如何重新站起来。正如他在《老人与海》当中,大家都知道那句名言——“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是你无法打败他,你可以从肉体上把我消灭掉,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变成一骨灰一阵风,但是我的精神永远是站立着的”。在《永别了,武器》当中,他说“每一个人在世界上都受挫折,而许多人反而在折断的地方长得最好”。什么意思?我们的处世哲学是教大家要避重就轻,要知己知彼,不要以己之短去PK他人之长,我们总是要讲究策略,田忌赛马。但是在海明威那里,他反倒说,什么是你最弱的地方,你就要把它练得最强,如果你最弱的地方都变强,你这个人就无敌了。我举个例子,比如拉美传奇的英雄人物切•格瓦拉。他从小患有哮喘病,不应该做剧烈运动,但他却非要挑战自己的身体极限,不但小时候坚持参加各种运动成为运动达人,还骑摩托车漫游拉美,后来又成为游击战士,为社会正义与平等而战。这就很符合海明威的硬汉形象,他不是塑造一个成功的硬汉,而是塑造一个如何战胜挫折战胜自我的硬汉。罗伯特•乔丹,还有桑迪亚哥,失败甚至死亡都不可怕,即使在这种极端情境下仍要挺直脊背保持人的尊严,恰如约翰·斯坦贝克总结的,“他对写作活动的影响至深——反正比我能想到的任何人都多。他的写作只有一个主题——只有一个:人跟世上的各种强力(所谓的“命运”)搏斗,鼓足了勇气去会会它们”。这可能是海明威作品经常入选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原因吧,满满的正能量。
但有的同学又会问了,既然海明威塑造了那么多硬汉形象,而且他一生大多数的时间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诠释硬汉的形象,那么为什么他最后要选择自杀?对很多人而言,自杀可能是一种“懦弱”,弃世,基督教也是反对自杀的。即使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也不能放弃生命,这似乎是某种共识。因此就世界范围而言,安乐死都是法律和伦理的难题。你们可能看过电影《深海长眠》,死反倒是比较难的事情。我前面讲过海明威多次在战争当中受伤,真的是遍体鳞伤,很多弹片在体内都没有办法取出来,酒精的麻痹作用只是暂时的,五十岁以后身体真的是每况愈下,我想他可能不想像海涅一样,经历八年床榻坟墓的晚年,所以自行了断。不过也有传记作家说他是不堪CIA的压力自杀的。
海明威1934年在非洲杀狮后留影
其实死亡对海明威来说并不陌生,他非常喜欢“作死”,诺曼·梅勒说,离死亡越近他越有活力。比如去非洲狩猎,像名篇《乞力马扎罗山上的雪》就是他根据在非洲狩猎的经验写成的。据说他在非洲狩猎,有一次两天之内经历两次飞机失事,但两次都是奇迹般的生还。第二次失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他不行了,报纸已经登了讣告,类似“著名作家海明威飞机失事死于非洲”之类的。但他其实还在医院抢救,昏迷不醒,等他醒过来之后,发现媒体都长篇累牍地赞美他,怀念他,所以他还挺开心,他可能觉得死亡也没那么悲伤吧。
三
撕掉“极简主义”的标签
——以《白象似的群山》为例
各位也许知道,海明威与福克纳是同代人,而且先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是1949年得奖,海明威晚五年,1954年。福克纳不喜欢海明威,他在一段谈话当中说“海明威从来不去试试超出他所能达到的水平的边界线,从他实际做到的事情来说,他做的很不错,是第一流的,但在我看来那不是成功,而是失败,他已经形成了一种他运用自如的风格,他不会有闪失,不去冒我们所冒的风险,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辉煌的失败”。意思大概是,海明威自己形成了套路,自我复制。巧了,海明威也不喜欢福克纳,他应该是在《午后之死》当中提到了福克纳,说福克纳的作品是从重庆用船运到宜昌去的夜间秽物。可能还暗示他曾经去过中国,讽刺福克纳足不出户。但从文学角度来讲,海明威和福克纳都是非常伟大的作家,我都非常喜欢。其实在他们的文学道路上都有一个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就是美国另外一位文学大师,叫舍伍德•安德森,算是“同门”相轻吧。
海明威(左图)与福克纳(右图)
海明威的风格文学史教材上多年未变,可能都来自贝茨的说法,他说“他(海明威)不要铺陈,删掉所有的解释、探讨甚至议论,砍掉花花绿绿的比喻,剥下长句子、形容词多得要命的华丽外衣,他以谁也不曾有过的勇气把英语中附着于文学的乱毛剃了个干净”。所以我们形成了一个关于海明威的固定印象,或者叫刻板印象,大家一提海明威,就说海明威是简洁的、是电报式文体,或者海明威从不用形容词。那么今天我跟大家一起细读的《白象似的群山》,我觉得我们有必要通过close reading来重新检视一下贝茨所代表的海明威研究当中的这样一种“极简主义”的刻板描述。
其实海明威也曾经给自己的“简洁”定义了一下,叫做“冰山文体”。他曾经在1958年这样说,I always try to write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iceberg. There is seven-eights of it under water for every part that shows.我一直努力运用这样的一个所谓冰山原则来写作。什么叫冰山原则呢?就是只表现事物的1/8,冰山的1/8是露出来,7/8在水下。我只表现1/8,剩余的7/8要读者自己读出来,脑补出来,这是海明威给自己定制的logo。我们来看看是不是这样。
我第一次读《白象似的群山》是差不多二十多年前,暴露了年龄,在北大中文系吴晓东老师的课堂上,当时他讲二十世纪的西方现代主义小说经典,后来他的讲稿由三联书店出版,叫《从卡夫卡到昆德拉:20世纪的小说和小说家》。这门课对我影响很大,吴老师讲过的作家我几乎是读一个爱一个。我的期末作业就是选的《白象似的群山》,吴老师给了我92分,算不错的成绩吧。我自己开始教外国文学史和作品选之后,经常重温吴老师这本书,也要求学生都必读。不过我们当时在中文系,解读基本依据中译本,我自己备课讲作品的时候,如果能看原文还是尽量对照原文讲。因为有时候译本确实很难传达出原文语言的质感和纹理。翻译的问题大家可以旁听我给研究生开设的“翻译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理论与实践”。
《白象似的群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5版)
《从卡夫卡到昆德拉》(三联书店2017版)
好,我们回来说这个短篇小说,题目叫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 ,大家觉得这个题目就有点奇怪,什么叫White Elephants ?什么叫白象?当然,我们在童话当中经常会看到小白象的故事,但是在英语当中的White Elephants 到底指什么?有很多种解释,有的人说White Elephants是指那种贵而无用的东西。那么也有一些人解释说White Elephants其实是一个隐喻,它比喻什么呢?它比喻女孩子肚子里的baby。米兰•昆德拉就讽刺说,这都是教授们的无用猜想和过度阐释。但不管怎么样,这个题目已经是相当文学性的了。提醒一句,这个作品是1927年发表的。
我们来看一下第一个自然段。
那么这一段大家基本听出来了,是景物描写。有hills,valley,Ebro河,还有station,bar。主要人物也出现了,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这一段大家读下来,发现是初中英语,不对,现在小学生英语都比这个难了,北上广的六年级小学生都在拼剑桥FCE能不能拿到A。整段一共27个名词,22个都是具象名词,还有4个表示地名的专有名词。乍看上去,也好像小学生写作文水平,似乎不过是列举这里有什么那里有什么。但你们刚才听我读这一段,有没有觉得好像磕磕巴巴非常拌嘴,不是老师嘴皮子不利落,实在是海明威挖的坑太多。因为这一段当中有非常多的th开头的单词,几乎每隔两三个单词就会出现定冠词the或者其他th开头的单词。我数了一下,差不多出现了21次。那么各位感受一下,如果一段风景描写,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音乐性、律动性,那是不是很美好?为什么唐诗宋词小孩子就能背下来?因为合辙押韵,朗朗上口。但一段文字,念它的时候有咬到舌头的危险,磕磕绊绊,那它带给我们的情绪就不会太旖旎,而是疙疙瘩瘩,或用现在的词叫“很纠结”的心境。尤其th是英语辅音当中比较难发的一个,还分清/浊音。我们东北人很难发th,尤其是浊音,我的英语老师和同学们基本都发成“贼”,那时候刚开始学英文,全班都大声朗读This(贼斯) is a pen。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以简洁著称的、一个以把英语当中的乱毛都剃干净的所谓电报体的文体家,他为什么一开头就不厌其烦地用这么多th?这不是一般的啰嗦和拗口呢。嗯,他肯定不是不会写作的初学者,他故意的。海明威是一个相当自觉的作家,而且是相当敏感的一个作家,他在用词上很讲究。《海明威谈创作》里提到他的小儿子格雷高利回忆爸爸教他写作的故事。有一天他在家里写到小鸟飞进来的一个场景,写完之后给海明威看,海明威看完了以后说“比我在你这个年纪写得好多了”,就是有一个地方,你用的是all of a sudden(突然之间),这个太啰嗦了,你直接用suddenly就好了,干嘛非要用一个短语呢?于是,他给改成了suddenly,还说“用字越少越好,这可以保持动作的持续性”,然后海明威开心得笑起来。格雷高利因为这事儿对他爸爸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那段文字根本不是他写的,他是抄屠格涅夫小说的一个英译本。而且他感觉海明威根本没看过那本书,因为书页中间还没有用裁纸刀裁开,所以他就抄了这一段。他对这一段作品的唯一的贡献就是把屠格涅夫英译本当中的suddenly改成了all of a sudden,没想到他爸一眼就看出这个是多余的。至于海明威知不知道他是抄的,本来是个谜,后来有一次,他听到海明威跟朋友们聊天,朋友问他说“你儿子会不会写小说?”,他说“他有时候会做一点蹩脚的校对”,这个故事或许可以佐证海明威对语言的运用是非常敏感的。所以对这样一个自觉的文体家来讲,很显然,21个th开头的单词,不是信手胡写的,从第一句话开始就注定这不是一个HE的小甜饼,它挑战着我们的阅读舒适区。
《海明威文集120周年图文珍藏纪念版》
上海译文出版社2019版
另外大家可能注意到,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 with him,男主女主登场,很简单的介绍,看似清晰实则不清不楚。问题就在于with him,前面的American过于泛泛,不清楚性别,后面with him道出是美国男人,但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直接用the American man and the girl?这个啰嗦的with him,恰恰表明the girl与the American之间直接的所属关系。如果是the American man and the girl,好像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坐在这里,而with him表明the girl有所属,有所依从,没法完全自主。这也奠定了人物关系与基本的情节冲突点。
第三个我们从第一自然段发现的点是,定冠词的使用。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人和美国女孩。我们从小学英文就说第一次出现的东西我们用不定冠词,an apple,a girl。那么可能应该说 an American and the girl with him,但这里为什么用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我理解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它特指这个美国男人和这个女孩子。那么它带给我们一种什么感觉?带给我们一种好像在这个故事之前,已然有一个故事介绍了这对男女的来龙去脉,他们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或许意味着不是这对男女闯进了他/她的叙事,而是他/她闯进了这对男女的生活。我再解释一下:海明威曾写到过一个场景,他经常坐在巴黎左岸的咖啡馆里观察男人、女人。他说,如果有一个女孩子走进咖啡馆,梳一头长发,长发的一半像乌鸦翅膀一样挡住她的脸,他就很想把那个女孩子写到作品当中。这个时候是女人闯进海明威的叙事,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姓甚名谁的女人闯入了叙事。所以他可以说a girl came in,一个女孩子进来了。但是在这里,是那对男女已然坐在那里,对于他们的生活而言,你的叙事,你的讲述,存在还是不存在,完全没有关系,你完全不能左右他们生活的路径和他们生活的轨迹。所以你的叙事只是捕捉(catch)到一个镜头、一个片段、一个场景而已,不管你认不认识他们,他们都是特定的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发现这一点非常重要,对我们理解海明威和海明威的小说创作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在这个作品当中,他切进了一个正在进行的场景。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女孩子说“我感觉好极了”,然后就结束了,他们讨论的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米兰•昆德拉说这是一个“零度结尾”,就是没有结尾。这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此时此刻的故事。以前我们看到的小说都是巴尔扎克式的,“路易·朗贝尔于一七九七年生于旺多姆地方的小城蒙图瓦。”他父亲是谁,他母亲是谁,他怎么样……都是这样的,要从头讲起。怎么可以“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一连串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谁是格里格尔•萨姆沙?他住在哪里?他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完全不告诉我们。再比如后来的《百年孤独》,它的著名的开头,中国很多先锋小说家都学这个开头——许多年以后,当奥雷良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想起许多年以前祖父带他看冰块的那个下午。这个开头就很神奇,大家看原文就会知道,它一句话之中包含了三个时空:过去——现在——未来。写小说也是万事开头难之一,马尔克斯想这个开头想了近十年。因为小说的第一句话往往会确立叙事的起点,叙事时空,你从哪里开始讲起。叙事时空一旦确立,你的整个故事的历史维度就确立了。回到海明威,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 with him sat at the table in the shade,它一下子就告诉你,这是一个场景,你的叙事闯入了这个“静止”的画面。闯入者离开的时候,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因为场景不再在眼前。
《百年孤独》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版
第二个the American and the girl带出的暗示,似乎是说这是一个带有洛丽塔意味的故事,对不对?他为什么不说the American and the woman,the American and the lady,而用girl?它带出年龄和经验的差异,显然这个男人是有经验的,而女孩子还不谙世事。后面老板娘出来,就用woman,这说明前面的girl不是随便落笔的。Woman/girl在这个文本里区分得非常明白。岔开去说一句,这个文本你把它看成小说也可以,看成戏剧或电影脚本也可以,因为它通篇是dialogue,只有一些简单的(类似)旁白的介绍。米兰•昆德拉说,你们可以从对话出发,想象无数的故事,比如说男人已婚,强迫他的年轻的情人堕胎,好瞒过他的妻子;比如说这个男人是单身汉,希望堕胎,因为他害怕把自己的生活复杂化;那么比如说这个男人,他也许是病入膏肓,他不想让这个姑娘、年轻的姑娘生下孩子,然后一个人在世上艰难度日;那么也许是这个姑娘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这个男人的,所以这个男人不想让她生下来,因为他拒绝承担一个别人孩子的父亲角色。这个姑娘她有可能是为一个成年的男人同意堕胎,但也可能是自己采取主动,随着期限接近,她害怕生下孩子,失去勇气,她感到罪过,但她仍然要在口头上表示抵抗。而且这个男人他有可能是敏感的,有可能是温柔的,也可以是自私狡猾和虚伪的。这个年轻的姑娘她有可能是极度敏感的、细腻的,有很深的道德意识的,但也完全可以是任性矫揉造作,歇斯底里、乱发脾气的。所以你可以根据你的想象,把对话当中这两个人物的关系、他们的情绪加以重新的建构,加以重新的构造。在这当中,它既确定了某些东西,但它又留下了非常丰富的空间。因为文本中几乎没有这个男人是愤怒地说,这个女孩子是委屈地说还是什么,几乎没有这种限定的副词,所以你完全可以根据你个人的想象去构想这个男人和女孩的对话语气、神态、情绪。
你看,从第一段开始,我们就知道所谓冰山,所谓简洁,所谓电报式,并不能涵盖海明威的文体风格。如果恰当地说,海明威的文体风格是,别人简洁的时候他啰嗦,别人啰嗦的时候他简洁。比如说,接下来女孩说‘What should we drink? ’,然后酒吧的老板娘出来了。The woman brought two glasses of beer and two felt pads. She put the felt pads and the beer glass on the table and looked at the man and the girl.这句话读起来也是拗口,而且非常啰嗦。你看,他说一个女人拿出来两杯啤酒和两个杯垫,她把啤酒杯垫和啤酒杯放在桌子上,然后看着男人和女孩子。你们说啰嗦不?两杯啤酒肯定是配两个杯垫,为什么要多说一次two,然后She put the felt pads and the beer glass on the table,为什么不直接说She put them on the table and looked at the man and the girl?这不正常,其中必有蹊跷。大家去饭店吃饭都知道,你不扯着嗓子三遍两遍地喊服务员,他们根本不理你。因为他们太忙了,没时间搭理你,更别提在你桌边流连不去。而这个老板娘她不招呼别的客人,不去忙别的,反而一板一眼地,拿来两个杯子两个杯垫,把杯垫和杯子都放在桌子上。你直接说put them,那就是即刻放下,可能转身就走,去忙了;但是,海明威通过啰嗦,把句子拉长,同时拉长了老板娘的动作时长。因为他这样描写,让我们感觉她是一样一样地放下,她在拖延时间。为什么,接下来的句子是looked at the man and the girl,为了好好观察这对男女。我们反复看到了这个老板娘熊熊燃烧的八卦之魂,这大概也符合酒吧老板娘的性格特征。动作的节奏是带有深意的。比如说,有部电影叫《卡拉是条狗》,葛优演的,李勤勤演他的“哥们儿”,有一场戏,是李勤勤在睡午觉,葛优来找她有事,她听葛优说了卡拉的事情之后,打算去跟葛优一起去找人救狗。李勤勤要换下睡衣穿上出门的衣服,导演路学长跟她说这个动作你越快越好。为什么一定要快?因为快才表明内心没有别的想法,这个动作只有表面意思,李勤勤就是换衣服出门,没有勾引葛优的意思。如果你看贝特鲁奇的《偷香》,那衣服脱很久都脱不完,动作越慢,时间越长,情欲越饱满。所以动作时长与心理活动密切相关,但这一点电影很容易表现,可是文字媒介却是难题。而我们已经看到,海明威攻克了这个难题。这是他对叙事的一大贡献。
贝尔纳多·贝托鲁奇《偷香》海报
如果这个文本我们把它电影化的话,但是谁在看这对男女?摄影机模拟的是谁的视角?这里面出现一个重要的名词,curtain。这个小说当中屡次出现curtain,而且这个curtain是用竹珠子串起来的。我这个年龄的人,立刻会想到一个词儿“一帘幽梦”。开玩笑哈,认真讲,这里curtain其实把这个空间一分为二,外面的是公开的空间,大家都能看到,好似一个舞台,舞台当中的是这个男人和这个女孩子。那么在curtain背后,是隐蔽的、不可见的空间,是包括老板娘在内的看客,他们在好奇地窥视着这对男女。有趣的是,摄影机如果存在,它的机位会经常变换,它有时在女孩子的后面,当女孩子说“你看远处那山不像白象吗”,这个时候摄影机要藏在女孩子的后面,看远处的山。有时候是竹帘里面的视点看向二人。他们想尝试一个新的饮品叫Anis del Toro,西班牙的一种(酒),叫茴香酒,是一种烈酒。老板娘问——
在短短的对话中,每个人都要说一遍with water,而且大家要记住这个with water,都是w辅音开头的,再加上want、woman不断出现,从视觉上整段文字有一种起伏或崎岖的感觉,让人觉得不太平,暗流涌动。
Drink多次出现。
Operation重复出现。
care abou在男女之间又重复了几个回合。
这里‘No, we can’t. ’重复了很多遍。接下来perfectly这个副词多次出现。
男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的时候,女孩子说,‘Would you please please please please please please please stop talking?’她连用了7个please,每一个please都在加重情绪,都在暗示着女孩子离崩溃的边缘越来越近。有学者认为这七个please得了《哈姆雷特》真传。
《哈姆雷特》
译林出版社2013版
最后结尾,‘I feel fine,’ she said. ‘There’s nothing wrong with me. I feel fine.’,重复两遍I feel fine,结束这个故事。这个重复不仅没能让读者安心,反而透露出连说话者自己缺乏自信,“我很好”,说得次数越多,说明越不好。跟perfectly重复使用所呈现出来的效果一样。
在这个文本当中海明威的用词非常单调,几十个核心动词、名词,构成了内涵相当丰富和开放的一个文本。所以我觉得这才是海明威独特的魅力。要说比谁写得简单简洁,那还不容易吗,我们把所有能省的名词、形容词、副词全部砍掉,不就行了?简洁不难,难的是打破常规,难的是无论啰嗦重复,还是简单简洁,都能表意。所以我说海明威不是“极简主义”,他是反其道而行之,在别人啰嗦的时候简洁,在别人简单的地方复杂。
前面我说这个小说当中充满了对话,可最终我们发现它呈现的不是对话的可能性,而是对话的不可能。男人和女孩子都拼命在说话,但其实最后他们没有达成共识,没有达到交流的目的。他们谁也没有说服对方,对话前和对话后的生活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女孩子要喝茴香酒,要兑水,男人都没反对,看上去很温柔,很宠溺,但当女孩子提出了一个挑衅的问题时,对话的撕裂本质就暴露出来了。The girl was looking off at the line of hills. They were white in the sun and the country was brown and dry.这个女孩子看着山,大家要注意,这里面好几次写到女孩子望向山,每一次望向山是什么意义,大家可以回去自己探讨一下。她望完了山以后,她说‘They look like white elephants,’ she said,她说它们看上去像白象。‘I’ve never seen one,’ the man drank his beer.这个男人喝了一口啤酒,说“我从没见过。” 他甚至都懒得重复white elephants这个意象。然后女孩子说‘No, you wouldn’t have.’“ 是啊,你怎么会见过呢!”那么大家知道这就要开始吵架了。男人就反击说,‘I might have,’ the man said. ‘Just because you say I wouldn’t have doesn’t prove anything.’“ 我也许见过。”男人说,只是你说我没见过不证明任何事情。不欢而散。他们两情相悦你侬我侬的时候,(女孩)说“我觉得像白象”,男人可能会说“是,好大一头白象”,这叫“求生欲”,对吧?可是当这个女孩说“我觉得它们像白象”,那男人很“耿直”“严谨”地坚持说“我没见过(白象)”,(这就)破裂了。这不仅是对话的破裂,而且是他们关系的裂隙。因为他们的眼神也不交流。在这一段所谓的dialogue中,海明威特别注重描述的是他们的目光望向哪里。女孩子望向竹帘,望向桌子腿,望向远山,就是不看男人。男人说operation的时候,她也不看他。话不投机,四目不再含情脉脉地凝望彼此。
这里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这个女孩子她叫Jig。‘It’s really an awfully simple operation, Jig,’ the man said. ‘It’s not really an operation at all.’ ‘I know you wouldn’t mind it, Jig.’这整篇小说中没有出现其他名字,包括那个男人也是无名的,唯一有名字的是女孩子,而且男人没有称呼她为Anna,Lucy,而是Jig。Jig是个nickname,而且多用于男孩子,而小名是亲密的人之间才会称呼的。多提一句,海明威后来称他的小儿子,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学写作的格雷高利,为Jig。这里出不出现名字不是很关键,但为什么海明威一定要告诉我们呢?它会暗示出男人与女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也表明男人试图通过这个昵称、这种亲密来“胁迫”女孩子妥协。就像我儿子说,我一叫他小名,他就觉得没好事儿,肯定是“以爱之名”要让他做什么。Jig在英文中不做人名的时候,可以指一种舞蹈叫Jig舞,就是上下蹦的,有点像《大河之舞》那种跳法,所以它给人一种不安的、躁动的感觉。另外一个意思是一种夹具,夹东西的夹具,这不得不让人想到跟男人提到的operation有某种关联。对于operation,我们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男人说这个手术很simple,‘just to let the air in’, it’s all perfectly natural.’
爱尔兰《大河之舞》
这段话几次出现了afterwards,女孩子想的是future,但她没有用这个名词,而用了一个更为含混模糊,没有期盼的感情色彩于其中的副词afterwards,至于afterwards是“多远的未来”,多久之后,并不确定,那么那个关于happy的承诺也显得更加轻飘和敷衍。另外大家注意一下时态。你看这个男人说, ‘We’ll be fine afterwards. Just like we were before.’一般将来时+一般过去时,有afterwards,有before,唯独没有现在,没有现在时。呼应了下一句说‘That’s the only thing that bothers us. It’s the only thing that’s made us unhappy.’后面他又说, ‘I’ve known lots of people that have done it’,他用的是现在完成时。可当女孩子重复男人的话时,她说的是‘So have I’,‘And afterwards they were all so happy.’这个对话里的时态就有点不寻常。 ‘They have done it’,“他们已经做了这个手术”,那按照男人的逻辑就应该是They are so happy,可女孩子用的是‘afterwards they were so happy’。这样把现在时生生变成一个过去时,这是一个强烈而明显的反讽了,也是对所谓的so happy许诺的不信任。所以男人这一次不傻了,他听出来了,‘Well,’ the man said, ‘if you don’t want to ,you don’t have to. I wouldn’t have you do it if you didn’t want to. But I know it’s perfectly simple.’他说了绕口令的一般的话,非常啰嗦,后面面对女孩的追问,他又重复了一次这拗口的心意——‘I think it’s the best thing to do. But I don’t want you to do it if you don’t really want to.’把皮球踢回给女孩子,决定权在你那里,你不想做就不做。看似尊重和民主,但其实是不负责任。这时候她重复了她挑衅而任性的比喻,‘But if I do it, then it will be nice again if I say things are like white elephants, and you’ll like it?’如果我再说这么荒谬的话,说山像白象,你也会喜欢我的比喻。那男人说‘I’ll love it. I love it now but I just can’t think about it.” 我会喜欢的,我现在就喜欢这个比喻,但我现在没法想这类东西。这句话通过一般将来时到现在时的变化,更突出了男人承诺的谎言性,你都没听、没想,你怎么love it?love这么容易说出口,就像他对女孩子说‘I love you now. You know I love you.’所有现在时态的love都变得不可信。
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当中讨论了这个著名的短篇,标题叫《寻找失去的现在》。米兰•昆德拉说“与现在的现实在消逝中的损失相对抗,这一需要小说有,在我以为,它只在它进化中的某一时刻才有的”。古典小说都是这样的,就是描述一个人跌宕起伏的一生,对有头有尾的、相当戏剧性的,他/她也许在某一个戏剧性的时刻遇到了一个关键性的人物,然后改变了他/她的人生,经常去描写这样的东西,米兰•昆德拉说这种把戏剧性从小说当中踢出去,这是福楼拜开启的革命。海明威在他的一封信中,曾经说福楼拜是可敬的大师。米兰•昆德拉说,是福楼拜使小说走出了戏剧性,在他的小说里,人物在一种日常的气氛中相遇,这种气氛不断干预到他们内在的故事。在昆德拉看来,我上面这些解读都是读者的过度阐释,可能都带有我们现在的情感、性别、道德立场。 他很反感美国的海明威学者说这个短篇是来自海明威面对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第二次怀孕的真实经验,也反对把文本中的男人解读为无情的渣男。他把这个文本抽象到小说诗学的层面上,认为它的结构、时态、重复都具有音乐的美——“海明威不仅善于把握真正的对话结构,而且从这一结构出发,创造了一种形式,简单、透明、清澈、漂亮的形式,有如在《白象般的群山》中出现的那样:美国人与姑娘之间的对话从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开始了。同样的词句的重复,同样的表达方式穿越整个叙述并给了它一种旋律的统一(在海明威那里,正是一出对话的这种旋律化如此撩人,如此令人如醉如痴);端来饮料的老板娘的出场,使紧张被减速,但它仍然逐渐地上升,在接近末尾时达到它的顶点(“请你请你”),然后以最后的词句平静下来变为PIANISSIMO(极轻的乐段)。”
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
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版
密歇根大学教授Thomas Foster在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这本书中说,“小说之所以能够历久不衰,是来自于它“合作”的本质,读者将自己投注在书中角色发生的故事里,积极主动地创造意义,从而获得莫大的快乐”。我引的是台湾出版的中译本《美国文学院最受欢迎的23堂小说课》。“诗无达诂”,小说解读也非有什么一定之规。尤其是海明威这样的作家。Foster说过,“假如狄更斯希望读者能够安逸舒适,那么海明威就是想让读者回去好好工作”。海明威反对清晰,反对确定性,但这并非说他是逻辑混乱、词不达意的废话篓子,恰恰相反,他的遣词造句、结构设计、节奏推进是“步步精心”的,但他并不给出答案,需要读者去捕捉、去思考、去完型。他之所以不给出答案,也是因为他没有答案,就像卡夫卡永远也进不去的城堡。现代小说,既无法描述历史的宏大全景,也无法展开人生的完整链条,只能提供经验的碎片。如果大家对照一下契诃夫的《带小狗的女人》中那对男女的对话,就会发现即使在现代主义先驱契诃夫那里,对话就算是有“尴尬”的空白,但仍然是有效的,是推动情感,推进情节的。而在海明威这里,对话仅仅是视觉听觉上的一种场面呈现,它与故事无关,不是情节关键,不是戏剧高潮,只是无数已然发生、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瞬间中的一瞬,被捕捉被记录。
总结
关于海明威我们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有机会能够进一步去阅读海明威的其他作品,比如说《杀人者》《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都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作品。哈罗德·布鲁姆说,海明威是《都柏林人》的作者乔伊斯之后最棒的英语短篇小说家。诺曼·梅勒说,海明威最为全面地展示了英语句子的潜力,这是别人做不到的。希望大家课下再认真阅读,也希望有机会再次跟大家一起阅读并讨论海明威,谢谢你们。
本讲稿是根据滕老师数次课堂录音整理并由讲者修订而成。为保持讲稿特点,滕老师课堂所引用的备课素材均未做注,仅向原著者们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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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玉宇灵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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