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慕理 | 公共敬拜中为何只唱诗篇(下)
Song in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John Murray
译者:静默&文龙
(4)我们现在要来看的一些事实,甚至比我们已经探讨的这些事实还要重要。诗篇包括诗章、颂词和歌。我们已经看到,新旧约圣经中出现的这些词,绝大部分都是指诗篇。我们现在来探讨这些词在诗篇标题中的意思。
在《七十士译本》中,psalmos在诗篇标题中出现了67次。多数情况下,这个词都是希伯来语mismor一词的希腊语翻译,但有些情况下也是其他希伯来语单词的希腊语翻译。Psalmos的意思就是‘赞美之歌’。psalmos一词在诗篇标题中频繁出现,这可能也是《七十士译本》直接把诗篇这一卷书称为psalmoi的原因。诗篇在希伯来语圣经中被称为tehillim。
因此很明显,由于新约圣经的作者们对希腊文旧约圣经非常熟悉,所以当他们使用psalmos这个词的时候,脑海中想的必定是诗篇。诗篇被称为‘诗章’(psalmoi)纯粹是一个事实,但这个事实对于确定新约圣经中‘诗章’一词的含义至关重要,而除此之外我们也找不到其他任何相关证据了。新约圣经本身的用法就已扫清了一切疑惑。因为新约圣经把诗篇称作诗章。
从这两处经文的背景来看,我们完全无法得出‘诗章’就是指非默示的作品。另一方面,圣经其他地方有大量的用法表明,‘诗章’一词是指默示的作品。此外,找不到任何例子可以表明‘诗章’一词(用以指赞美神的歌)是指非默示的歌。因此,如果认为这两处经文中的‘诗章’是指非默示的歌,就是空口无凭了,但如果认为其指的是默示的作品,就可以找到大量的支持依据。因此,如果我们遵循圣经所提供的证据线索,必定就会发现,这里提到的‘诗章’仅局限于默示的范围之内。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humnos一词在《七十士译本》中出现了17次。有13次是出现在诗篇中。其中5、6次出现在诗篇标题中,其对应的希伯来语单词是neginoth或neginah。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几处诗篇经文用humnos作为希伯来语单词tehillah的希腊语翻译,而tehillah在希伯来语中就是指诗篇。这表明,诗章也可被称作颂词,颂词也可以是诗章。诗章和颂词相互并不排斥。诗章可能不只是诗章,同时也可能是颂词。
这些事实表明,当我们透过圣经中词语的用法,探询‘颂词’所指的作品类型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作品原来就在诗篇中。而且从颂词在圣经中的用法来看,我们绝对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颂词所指的是非默示的人类作品。
odee一词比humnos一词在诗篇标题中出现的频率更高,但比psalmos一词在诗篇标题中出现的频率更低。odee一词出现了36次。该词经常用作希伯来语单词shir的希腊语翻译,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因为有时候odee一词可以用作希伯来语单词mismor的希腊语翻译,但mismor这个希伯来语单词在希腊语中一般都翻译成psalmos。odee在诗篇标题中出现的频率太高,以至于这个词的意思难免受到这种用法的影响。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鉴于这些词在旧约圣经诗篇这卷书中出现的频率如此之高,所以受圣灵默示的作者们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心中必定能记住这些词的意思,因为诗篇这卷书在我们探讨的这方面是如此特殊,构成诗篇这卷书的所有诗歌也是不同时代的不同作者受圣灵默示而写成,同时诗篇是由诗章、颂词和歌组成的这一特性,更让诗篇堪称独一无二,与其他书卷迥然有别。事实就是,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七十士译本》的语言所发挥的作用比任何其他资料都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结合我们在新约圣经中找到的这个唯一的直接证据来看,这个证据必然会让我们产生这种结论,即当保罗写下‘诗章、颂词和灵歌’时,他期待他的读者读到这里所想到的,是圣经本身的‘诗章、颂词和灵歌’,也即诗篇这卷书。
(5)从这一证据并不能得出结论说,使徒保罗所说的‘诗章、颂词和灵歌’,是指三种不同组别或类型的抒情作品。这方面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三个词有时候也会同时出现在诗篇标题中。而‘诗章’和‘歌’这两个词则经常出现在同一个诗篇标题中。这就表明,一首抒情作品可能同时既是诗章,又是颂词和歌。
当然,这些词本身的意思也各不相同,而且正因为其意思各不相同,可能也正表明了使徒保罗脑海中的诗歌材料是丰富多样的。保罗所用的这三个词,在圣经的既定用法中就是指这种丰富多样的抒情作品,而且这些作品也非常适合用作敬拜神的歌。
(6)保罗把歌的特征定为‘属灵的’—odais pneumatikais。透过新约圣经对pneumatikos一词的使用,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的是,这个词与圣灵有关,而且在这处经文背景中,这个词的意思是‘由圣灵所赐的’。这个词的意思根本不是特伦奇(Trench)所认为的‘由属灵的人作成,在属灵事物的范围内运行’(《同义词》(Synonyms),78)。这个词的意思是迈耶(Meyer)所认为的‘发端于圣灵’(弗5:19注释)。在这处经文的背景中,这个词的意思应该是指‘由圣灵创作的’,正如林前2:13中的logois……pneumatikois是指‘圣灵默示的话’以及‘被圣灵指教的’(didaktois pneumatos)。
当然问题就来了:为何pneumatikos(属灵的)一词描述的是odais(歌)而非psalmois(诗章)和humnois(颂词)呢?对此较为合理的解答就是,pneumatikais其实是指这三个与格词,而其性别之所以是阴性,乃是因为这个词在性别上要与最靠近它的那个名词的性别保持一致。另外一种比较大的可能性就是,‘属灵的歌’类似于属,而‘诗章’和‘颂词’类似于属下面的种,因为西3:16省略了连系词,所以这种可能性特别大。这是迈耶的观点,在此举例一提。
不论按照哪种假设来看,诗章、颂词和歌都是‘属灵的’,因此都是圣灵默示的。这一点在我们所探讨的这个问题中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就直接把非默示赞美诗这种可能性排除在外了。
‘属灵的’一词从句子的语法结构来看,只能修饰‘歌’这个词,这种可能性比较大,也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从这种假设来看,‘歌’的特性就是‘属灵的’,因此歌就是由圣灵默示或创作的。至少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难道只有‘歌’是需要默示的,而‘诗章’和‘颂词’都可以是非默示的吗?透过问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这种假设具有不合理性,尤其是当我们脑海中已经记得那些与使用这些词相关的内容之后,这种不合理性就更明显了。毕竟保罗要基于什么样的理由,才会坚称‘歌’需要是神默示的,而‘诗章’和‘颂词’不需要是神默示的呢?从圣经中的用法来看,诗章颂词与歌这两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固定区别。我们很难找到任何合理的依据,可以证明使徒保罗有意对这两者区别对待。
当我们想起 ‘诗章’这个词在圣经中的用法时,就会更加确定这种推测的不合理性。我们找不到一丁点证据可以表明,使徒保罗要用‘诗章’这个词,来指代非默示的人类作品。相反,所有证据都指向完全相反的结论。
所以我们看到诗章是默示的。歌也是默示的,因为歌的特征就是‘属灵的’。那颂词呢?颂词可能是非默示的吗?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如果认为使徒保罗要求歌是默示的,却不要求诗章和颂词是默示的,这就属于完全不合理的假设。当我们认识到诗章和歌都是默示的(对此我们已经确定),在这方面就会更加确信。如果颂词是非默示的,而诗章和歌却是默示的,这就太离谱了。而如果我们认为在保罗看来,歌一定要是默示的,而颂词可以不是默示的,这简直就太过荒唐了。毕竟颂词与歌之间的区别到底要有多大,才能让后者是默示的,前者是非默示的呢?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从真实的字面意思来看,我们无法确定这两者之间存在任何区别。而即便我们坚称每一个词都有不同的色彩,我们也找不到任何理由,表明这种区别有如此之大,竟能让我们认为一个是默示的,一个是非默示的。
所以,我们能得出的唯一的结论就是,弗5:19和西3:16中的颂词所具有的‘属灵的’特质,必定与‘诗章’的‘属灵的’特质(从明显的含义可以看出)完全相同,也必定与‘歌’的‘属灵的’特质(从明确的限制条件可以看出)完全相同,而且这在使徒保罗看来是顺理成章的,其原因可能是‘属灵的’一词可以被认为是修饰这三个词,也可能是‘灵歌’类似于属,而‘诗章’和‘颂词’就类似于属下面的种,也可能是在教会的用法中,‘颂词’就像‘诗章’一样,都是按照其本意来理解的,而且提到‘颂词’的经文,从‘属灵的’特质上来说都与诗章和歌属于同一类别。
所以关于这两处经文,我们只能得出以下结论:
(a)没有依据表明‘诗章、颂词和灵歌’可以指代非默示的人类作品。这两处经文绝没有授权我们在敬拜时唱非默示的歌。
(b)我们可以找到依据,表明‘诗章、颂词和灵歌’指代默示的作品。因此这两处经文允许我们在敬拜时唱默示的歌。
(c)诗篇中有默示的诗章、颂词和歌,因此我们可以在诗篇中找到弗5:19和西3:16提到的那种作品。
一般性结论
在少数派看来,通过考察那些从圣经中得出的证据可以表明,我们从圣经中推导出的所有证据,都不允许在公共敬拜时唱非默示的人类作品。而委员会的报告却声称圣经允许我们使用这类歌。我们少数派非常清楚,委员会所持的这种论点看起来非常可行,他们其中一种论点是基于与祷告所做的类比,另一种论点是基于扩充诗歌内容的需求,他们认为扩充之后的诗歌才能与新约圣经中扩充之后的启示保持同步。前一种论点已经在本报告的前述部分探讨过。后一种论点更容易让人信服。但是,我们要以解答的方式,提出两种考量。
(i)无论是新约圣经还是旧约圣经中,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教会只有唱非默示的赞美诗歌,才算以敬虔的操练彰显启示的扩充。这是一个难以忽视的事实。如果我们能够在旧约时期找到证据,表明当时的教会是透过在敬拜中颂唱非默示的歌,来表达不断更新的启示,那么上述类比就真的可信(尤其是考虑到新约圣经在这方面相对比较沉默之后)。但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表明,旧约的敬拜使用非默示的歌。或者,如果我们能够举例表明,新约的敬拜使用非默示的歌,那么委员会的这种论点就是成立的。但是委员会虽然举例表明,新约圣经中对诗歌做了扩充,但这些例子无法表明新约圣经使用了非默示的歌。所以,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表明新约圣经中的教会使用了非默示的歌,委员会的这种论点就无法得到圣经的授权。神的教会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跟在与敬拜的实际内容相关的其他所有方面一样,完全顺服于圣经的授权,我们少数派的论点就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们应该在公共敬拜中使用非默示的歌。
委员会有一种论点是‘新约圣经所面对的是早期教会的情形,而这种情形并非持续不变,因此新约圣经不适合作为我们现今的准则’,而这种论点没有充分考虑到圣经本身就是规范这一特性。事实上,今天我们不再有默示的恩赐,因此我们无法写成默示的歌。但圣经却规定了我们当用什么方式敬拜神,而且这种规定对各个时代的教会都恒定不变。而且由于圣经确实规定并允许我们使用默示的歌,且没有允许我们使用非默示的歌,我们就应该约束自己,只使用神在圣经中赐给我们的那些默示的材料。换句话说,圣经并不允许教会运用现有的恩赐谱写诗歌。
(ii)如果在圣经的授权范围之内看待基于启示的扩充所得出的论点,最多只能得出:可以使用新约圣经中的歌,或者可以使用经改编适合颂唱的新约圣经材料。我们少数派主要持守的,并不是不能在敬拜中使用新约圣经中的歌。我们主要持守的是,圣经确实授权我们使用默示的歌,即圣经中的歌,并且神的话不允许我们在敬拜时颂唱除此以外的其他歌,所以我们禁止在敬拜时颂唱其他歌。
少数派基于这些研究,恭敬地向第十四届总会提交以下结论:
1.圣经不允许我们在公共敬拜时,使用非默示的人类作品唱诗赞美神。
2.圣经明确授权我们使用默示的歌。
3.因此,敬拜神的歌只能是圣经中的歌,因为唯独这些歌是默示的。
4.诗篇中的作品,正是圣经授权我们使用的作品。
5.因此,唱诗篇肯定是神许可并批准的。
6.即便使用其他默示的歌并不违背神明确授权给我们的基本原则(即使用默示的歌),我们仍不确定其他默示的歌,是专门为了让我们在敬拜时颂唱。
7.鉴于使用其他默示的歌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就应只使用诗篇。
说 明
(1)慕理的手稿引用了一个支持这种观点的内容,但委员会的报告将这处引用删除了,这处引用就是:“桑威尔(James Henley Thornwell)说的一段话大有裨益:‘环境就是指某种行为的共存物,如果少了这种共存物,这种行为要么就不存在,要么就无法很好的存在’(引自吉拉尔多的《教会中的音乐》(Music in the Church),152页)。”这一段内容来自桑威尔作品集,由约翰·B·阿德格尔(John B. Adger)和约翰·L·吉拉尔多(John L. Girardeau)编写(弗吉尼亚州里士满:长老会出版委员会,1871-1873),4:246。
(2)慕理手稿中的其他引用也能支持这一论点,但同样未出现在委员会的报告中:“这方面可以引用乔治·格里斯佩(George Gillespie)的话进行说明:‘除此之外,跟敬拜有关的其他一切内容,都不得按照人的法则来决定,唯一例外的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本身没有任何圣洁可言,而且除了在敬拜中会涉及,在俗事上也会涉及,而且这些事情在圣经中没有明确界定,因为这样的事是无限度的;但一些重要的圣礼,如十字架、下跪、教会用的白袍、圣职任命等,只在信仰领域才会使用,而且可以透过神所写下的话轻易就确定(但并不是已经确定过的),这样的事情神绝不会留给人来决定’(《长老会的军装》(The Presbyterian's Armoury),卷一,xii页)。”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