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 | 救恩论:罗马书5-8章国庆讲座(附大纲与下载链接)
小驴按
谢恩老师的《罗马书》解析已在全国各地讲过不下一百遍,造就了很多的肢体。而其中五至八章乃是整卷《罗马书》的核心部分,对于深入理解救恩论问题有极大帮助。本次《罗马书》5-8章的讲座音频与大纲的一起推出,乃史上第一次,也加进了谢恩老师最新的思考,这也是谢恩老师特别的心愿,就是希望这改变更新了他自己和很多肢体生命的信息,能继续帮助到更多的弟兄姊妹们!音频与大纲链接附在后面,还请在电脑网页上下载!请转告、分享给尽可能多的人!
第一讲:亚当与基督
读经:创 3:1-7,太 4:1-11,罗 5:12-21
1 、概论
2 、原罪
3、结论
第二讲:罪与律法
读经:5:13,5:20
1、何谓原罪:不荣耀神(罗 1:21)——不信神(来 3:12)——不认、不从(悖逆)、不爱。
2、原罪的性质:骄傲、私欲。
3、原罪的结果:死亡(12 节)——与神隔绝,渐渐死亡,最终灭亡。
4、行为之约与道德律的关系:
(1)约与法(耶 33:25,约柜与法柜,约法)
(2)没有律法之前罪已经在,证明已经犯法(约壹 3:4)。
5、原罪与道德律的关系:知罪(3:20)、显罪(5:20)、定罪(5:19)。
6、原罪,带来死亡(三层);本罪,带来审判(来 9:27)
第三讲:脱离罪得生命
读经:5:20-6:11
1、洗礼(6:3-4)——同死、同埋、同活
2、联合(6:5)——粘接、焊接、嫁接
3、罪身灭绝(6:6)——让罪失去效力,剪掉罪的毒钩,摧毁罪的权势,让罪失业。
4、脱离罪(6:7)——与罪割断关系
5、信使我们与主联合(6:8-9)——信心是媒介,信心是管道,信心是惟一的方法。
6、与主联合的人当如何看待自己(6:10-11)——经历与主同死、同埋、同活。
7、与主联合的人有一个必然结果(6:12-13)——献上自己及肢体(三司五官)。
8、小结:
(1)生命的改变(6:1-11);
(2)内心的改变(6:12-14);
(3)生活的改变(6:15-23)。
第四讲:律法之下与恩典之下
读经:6:12-14,太 19:16-26
1、罪作王就是私欲作王(约 8:44,弗 4:22,雅 1:14-15,雅 4:1, 彼前 前 2 2 : 11 ,加 5 5 : 17)
2、在律法之下(phulasso):
在律法之下=在罪恶里(加 4:4,太 1:21),律法=罪?
生命之约:创 2:16-17,禁止的与吩咐的
私欲作王,作罪的奴仆,作不洁不法的奴仆,活在罪的权势下,在律法的禁令中挣扎;
3、在恩典在之下(teereo):
神的奴仆,义的奴仆,圣灵的权势下,活在律法的吩咐中。
总结:加 5:18-23
第五讲: 活在恩典之下(6:15-23)
1、奴仆的真实意义(6:16)
2、如今是谁的奴仆(6:17)
3、如何作好奴仆的工作(6:18-19)
4、罪的奴仆及其结局(6:20-21)
5、义的奴仆及其结局(6:22-23)
6、信、受洗、归入基督的实际含义(6:1-14)
7、信心与悔改的关系
第六讲:脱离律法的捆绑得自由(7:1-6)
1、律法只能管活着的人(7:1-2)
2、我们以前和律法的关系(7:3)
3、与主同死的人就脱离了律法的辖制(7:4)
4、与主同活的人就嫁给了复活的基督(7:4)
5、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奉方式(7:5-6)——心灵(圣灵)的新样,仪文的旧样。
第七讲:仪文旧样的生活 1(7:7-13)
1、律法四大功用:
(1)知罪(3:20),显罪(5:20),定罪(3:19),训蒙的师傅(加 3:24)
(2)约束、制裁、辖管、捆绑(7:1,6),引起恐惧,从而维护外在治安,但却刺激人心(7:5,8)
(3)指导信徒的生活准则
(4)见证基督
2、律法主义与放纵主义
3、罪与律法的关系(7:7-13,林前 15:55-56)
第八讲:仪文旧样的生活 2(7:14-8:2)
1、活在律法下的人——罪的奴仆(7:14)
2、罪的广泛影响——原罪(7:15-17)
3、罪的狭隘影响——本罪(7:18-20)
4、导致犯罪的必然规律(21-23),律法消极的试探,律法积极的试探
5、靠主得胜的必然规律(24-25a),信靠的秘诀
6、基督徒的自由:从罪和死的律下得释放(7:25b-8:2)
第九讲:第七章重生前或后的经历之争议
1、重生后的观点:
动机:重生后,使人不致在罪中对救恩失望,甚至绝望,不因成圣影响称义。
理由:(1)奥古斯丁、加尔文都是重生后,以及所有的保守派改革宗者;
(1)保罗也是人,在今世没有完全的人;
(2)没有重生的人不会喜欢神的律;
(3)7:14-23 从之前的过去时转为现在时。
2、重生前的观点:
动机:重生前,使人不在罪中自我安慰,因而带来积极向上的努力生活。
理由:(1)一个重生后有圣灵内住的人,属灵状况不可能这样分裂、崩溃、狼狈不堪;
(2)与保罗在其他书信中的经历完全不符;(腓 3:8,林前 10:31-11:1,林后 11:23-
30,腓 4:11-13,腓 3:12-17,林前 4:3-4,林前 4:16-17)
(3)因着“良心律法的功用”,人都有喜欢神律法的愿望,但无能力;
3、两观点遗留下来的负面影响
(1)重生后:会使人在犯罪与软弱中,以保罗作为自己的安慰。
(2)重生前:会使人在犯罪与软弱中,怀疑自己的救恩。
4、罗 7:14-23 是“保罗”重生前的经历,还是重生后的经历?
(1)解释“义人必因信称义”(律法主义者,赖恩得救),
“罪人必因信称义”(放纵主义者,赖恩犯罪)
(2)“全然败坏”是指丧失了行善的能力,而不是行善的愿望,“立志为善”就是这个意思。
(3)采重生前之观点
5、罗 7:14-23 是“基督徒”重生前的经历,还是重生后的经历?
(1)重生前、重生后都有
(2)是重生前的正常经历,是重生后的不正常经历,最好重生后能经历 24-25 节。
6、结论:是圣保罗重生后回顾他重生前的经历,并把他在罪中惟有“借着主”才能脱离罪的秘诀,
分享给重生后的基督徒,使历世历代所有的基督徒靠主得胜,也是此段用现在时的最好理由。
第十讲:心灵(圣灵)新样的生活 1(8:1-11)
1、基督使祂赢得的律法的义成就在顺从圣灵的人身上(8:3-4)
参民 14:10,申 9:6,30:5-6,赛 44:3-5,耶 31:31-34,结 36:25-27(附图)
2、顺从肉体与顺从圣灵的人(8:5)
3、体贴肉体与体贴圣灵的人(8:6)
4、此二者的结局之对照(8:5-8)
5、嫁接于基督的人必有圣灵的内住(8:9)
6、有圣灵内住的人必为基督而活(8:10)
7、为基督而活的人必不怕为祂受苦(8:11)
第十一讲:心灵(圣灵)新样的生活 2(8:12-17)
1、儿子的事奉: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8:12-13)
2、被圣灵引导(8:14)
3、心灵不住的祷告(8:15)
4、有圣灵的确据(8:15)
5、有得基业的确据(8:16)
6、先受苦后得荣耀(8:17)
第十二讲:脱离苦难得喜乐(8:17-31)
1、基督徒与苦难:
苦难是神的预定(腓 1:29,徒 14:22,提后 3:12,来 5:8,西 1:24,约 16:33,太 5:12)
2、胜过苦难的三个秘诀:
(1)望天上(8:18)
(2)望地上(8:19-23)
(3)忍耐、等候、盼望,靠着圣灵祷告(8:24-27)
3、从受造物身上学习顺服(8:18-30)
(1)降服;
(2)顺服;
(3)柔顺。
第十三讲:得救的坚固保障(8:31-39)
1、靠主得胜(8:31-32)
2、基督徒不再被定罪的四大保障(8:33-34)
3、基督徒一生的得胜信心(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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