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民民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推进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提高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总体上形成了具有独特优势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如何理解我国国家治理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今天的《人民日报》用一个整刊发了三篇理论性文章,讨论这一话题,一起来学习。
(三)
更加广泛 更加充分 更加健全
将人民民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由于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蕴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无穷伟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是要继续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动摇,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我们党的民主政治理论从一开始就充分重视人民民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强调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比如,在改革进程中,注重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成效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状况紧密联系;将人民民主的巩固与依法治国的落实相联系,民主制度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表明,必须建设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广泛凝聚起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日益充分的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辟新境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进一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这其中,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法治方式实现;党的领导要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要求,党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依法治国也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这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根本不同。西方分权制衡理论体现的是一种冲突架构,试图利用权力之间的冲突来均衡各种权力。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权力之间的合作与协同,目标是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去推进。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逐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整体。政治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一部分。事实上,正因为我国国家治理强调各个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使人民民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比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注重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相配套,经济发展为实现人民民主提供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人民民主的实现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再如,在社会治理领域,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为实现人民民主提供广阔空间,有利于更好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从根本上保障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到党和国家各方面治理活动上,体现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从而使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不断巩固和发展。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单位: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
作者:佟德志
责任编辑:卢昊辰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阅读
来稿邮箱:
zuzhibuqianlo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