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忘掉“垄断”,考虑“节制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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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互联网平台强势开展社区团购,垄断和反垄断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不少人担心,互联网企业会凭借资金优势在生鲜市场形成垄断;政府有关部门赶紧站出来表态,要采取措施,“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从有关部门的明确表态来看,接下来,政府很可能会采取多种“反垄断”措施,也就是出手干预市场。那么,这种对市场的干预对不对呢?是不是违反了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呢?
如果你顺着“垄断-反垄断”的思路去想这个问题,就会越想越糊涂,难以理出头绪。
首先,说人家垄断,得说清楚是在哪个市场垄断吧。但这个就很难说清。
当年微软反垄断的官司。人人都知道微软在PC操作系统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是不折不扣的垄断。但微软辩称,在整个软件市场,微软的份额只有区区4%,这怎么能算是垄断呢?
微软这是要市场范围扩大,也可以把市场范围缩小。餐饮一条街上只有一家卖大酱骨的。他们家是不是垄断了大酱骨这个市场?村里只有一家大脚超市。大脚超市是不是垄断企业?
实际上,把市场的边界确定在哪里,这不是个技术问题,而是根本就无解的难题。因为,到底谁是你的竞争对手,其实很难说。你的竞争对手绝不仅仅来自同行。
晚上外出游玩,可以看电影,可以下馆子,可以打游戏,也可以就是随便逛逛街。这些不同行业,竞争你晚上的消费。就算其中某个行业被百分之百垄断,垄断者也不可能阻止你去其他地方消费。
看,到底怎样才算垄断?从一开始就是一笔糊涂账,谁也说不清。
反垄断法既然是法律,总要讲个人人平等吧。所以,即使是那些富可敌国、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垄断者的企业,只要愿意花律师费,总能找到理由否认自己是垄断者。“既然街上仅有一家的大酱骨不是垄断,同理,我们也不是垄断。”
有人提出,换个思路,不看企业规模、市场份额这些说不清楚的指标,就看一条,是否有行业准入。有行业准入,就是垄断。没有,就不是。
这条看起来很好,但真实的作用却是把水搅浑。政府一想要动手干预那些垄断者,他们就会拿中石油、中石化、三大运营商等国企当挡箭牌,说这些国企才是真正的垄断。把这些国企私有化,才叫反垄断。至于民营企业,根本没有垄断问题。
是不是觉得这些说法有问题,觉得哪里不对,可又说不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无力反驳?这就是因为,只要你顺着“垄断-反垄断”的思路去想,就一定会陷在这些怎么说也说不清的问题里,然后得出不伦不类的结论。
自古以来,就有类似“欺行霸市”“为富不仁”“手眼通天”“操纵行情”等说法,用来指责那些利用自身经济实力在市场中牟取不当得利的企业和商人。但“垄断”这个概念却是经济学的新发明。
刚开始,大家觉得“垄断”这个词准确概括了“欺行霸市”等不良现象,并且找到了根源。某企业“垄断”了市场,所有才有机会欺行霸市、牟取暴利“垄断”这个词,太好了。
但是,用着用着,渐渐发现,“垄断”这个词,它制造出来的新问题,比它能解决的老问题,多得多。如前所述,本来,“欺行霸市”“为富不仁”是什么意思,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自从有了“垄断”这个概念,反倒说不清楚了。
这是因为,“垄断”是在描述某种状态,但真正重要的是人们的行为。机械地只看状态,不看行为,很容易自误误人。
比如,中国的电信三大运营商,市场份额高,也有严格的市场保护,其他人不能随意进入这个市场。按照“垄断”这个词的意思,三大运营商都是垄断者,但他们实实在在地提升了中国的电信水平,不断降低消费者的通讯费用,堪称全世界范围内最优秀的电信企业,远远强于很多其他国家的私人电信企业。这怎么解释呢?难道说,垄断更好?
可见,继续在“垄断-反垄断”这个理论框架里修修补补,是无济于事的,只会叠床架屋,弄出一大堆自我矛盾的概念和结论,越弄越糊涂,越弄越别扭。
事实上,很多经济学者之所以反对反垄断法,就是因为他们陷入了理论的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可是,他们因此反对反垄断法,放任企业的不良市场行为,等于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出去了。
解决办法是跳出“垄断-反垄断”这个理论框架,另起炉灶,从新的角度,用新的概念分析国家和企业的关系问题。
说到这里,就会发现有一个现成的老词可以拿来用,那就是“节制资本”。以节制资本为核心,可以建立起一个更好的理论框架。
所有的资本都要受到来自政府和法律的节制,区别只在于节制的程度、力度不同。区别的依据是企业规模的大小、对社会对他人的影响、对市场秩序的影响、对整体社会福利的影响等等。并且,这个判断是主观判断和客观规则的统一,并不拘泥于任何一方面。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那些规模不大,对社会影响也很小的企业,政府可以只收税,别的都不管。对有的街头小摊贩,政府甚至连税也可以不收,当然会有基本的城市管理等等。这差不多是节制最小化。
规模更大、影响更大的企业,除了收税以外,还要受到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在这些方面,企业要接受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这个节制资本的力度,就要大一些了。
企业如果更大,可能就要牵涉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路线等宏观政策的影响。他们收到的节制力度,就会更大一些。
“节制资本”的最高级别,针对的是那些特别重要、特别基础、对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企业,也就是所谓“国计民生”的行业。对这种企业,节制资本的力度就要大到:实行国家控股,或者干脆收归国有、政府派员、收入上缴国家的直接管理方式。
按照这种理论框架,那些在“垄断-反垄断”的理论框架中争论不休的很多问题,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就算在美食街上只有一家大酱骨,它也不算垄断企业。谁都知道,那么个小饭馆,没多大影响,和垄断扯不上边。
就算把市场的范围划到整个软件行业,微软的份额只有4%,但谁都知道微软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微软就是个垄断企业,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管,不能随意在操作系统中做各种手脚,牟取不当得利。
而且,因为看的是实际效果,不看是否符合某个定义的“垄断”,所以,虽然微软在PC操作系统上依旧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但到了现在,没必要继续追究他们的垄断了。手机的操作系统更重要,而微软在这个市场很失败,没多大影响。
至于根据是否有市场准入确定是否垄断,更是不必了。两桶油、三大通信商、四大银行,都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由国家直接经营,效果最好。类似行政垄断、自然垄断等等概念,无非是为了配合垄断的概念,而叠床架屋发明出来的多余概念,毫无用处,可以一并取消。
其他诸如自来水、电力等市政设施,以及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影响巨大,关系国计民生,就都应该由政府牵头经营管理,当然,可以有民营企业参股入股,但这些企业的主导权一定要由政府控制。在这些重要领域,政府绝不能卸责,放弃管理。这和是否垄断无关,只和实际的社会影响力有关。资本经营的领域越重要,资本的规模越大,节制资本的力量就要越强。
而且,某资本应该适用哪个级别的节制,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要根据技术、市场的变化时时动态调整。
有的企业,开始经营时,很弱小,对社会的影响不大。这时,只用最低限度的节制即可,甚至可以有鼓励、促进政策。随着企业规模的做大,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甚至成了“国计民生”的行业,这时,节制这个资本的力量,就必须也跟着相应增加。如果规模太大影响太大,国有控股甚至收归国有,也有充分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也就是说,“节制资本”是一个连续的、光谱式的制度安排。正好对应现实中资本、企业多种多样的复杂状态和行为,并且,有充分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而不像“垄断”这个概念那么僵硬和难以使用。
或许理论界可以根据现实做更深入更详细的研究,把这个制度光谱和企业、市场、技术的现实情况结合起来,围绕“节制资本”这个核心,发展出一套可操作的政府和企业、市场之间的制度、法规体系。
是时候忘记“垄断”这个词了。作为理论体系的核心,“节制资本”比“垄断”要好得多,不但适应性更强,自洽性更好,而且,对中国现实的解释力也要强得多。
如何用节制资本的概念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这个以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