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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子旸 李子旸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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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童在公共场合的嬉戏吵闹问题,时不时就会因为某些事件成为舆论热点,引发各方大吵一番。最近一次热点以后,我看到,@二总 和 @许岑 在微博上发了帖子。他们二位不约而同地说到,在美国,完全没有“厌童”问题,而且情况和中国是相反的。美国人不但对婴幼儿童在公共场合的吵闹高度容忍,甚至欣然笑纳,而且对“厌童”或者貌似“厌童”者高度不容忍。

对“厌童”情绪和厌童者,我一直都坚决反对。长期的控制人口政策,副作用之一是造就了中国社会的“厌童”情绪。而且,在当代中国城市中,不婚丁克的群体越来越大。这些人因为没有养育子女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经历,往往成为厌童者。这是一种很不健康的社会情绪。我希望,中国社会能成为对婴幼儿童友好的“乐童”社会,不仅在设施等硬件上,在人们的情绪等软件上尤其要“乐童”。

不过,本文要说的重点不在这里。本文要讨论的,是美国人对婴幼儿童的那种态度,是不是也有问题?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不是自相矛盾自打耳光吗?你说要建成“乐童”社会,可美国人那么做了,做得很好,你又说也有问题。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实话实说,看到二总和许岑的帖子,我深感意外。据他们说,在美国,即使父母只是略微高声呵斥一下孩子,就会招来旁人侧目——干涉随时到来的那种侧目。一个幼儿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尖叫,所有乘客都安之若素,甚至下飞机时还纷纷向尖叫幼儿表达爱意。在公共场合疏忽,没看到父母携带儿童,没有帮着开门,会为此深感不安,专门返回来道歉,等等,等等。

这些行为,固然“乐童”,但在我看来,未免太刻意太过分太极端。在这些行为背后,不是正常的生活逻辑,而是另有其他逻辑。这时,我想起了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那句著名的话:

事出反常必有妖。

要知道,美国人可不是喜欢或者习惯噪声的人群。实际上,美国人对噪声很敏感很反感。中餐饭馆经常被人嘲笑或指责太喧闹。米其林等西餐厅的特征或者要素之一就是很安静。食客聊天都低声细语,生怕打扰了他人。西餐厅,可没有中餐馆那种热腾腾、闹哄哄的“烟火气”。

很多去过美国的人都介绍说。在美国,如果有人在住宅区制造噪声,只要邻居报案,会招来警察的强力制止。如果噪声制造者拒不改正,人被警察抓走也很正常。美式中产及以上社区的特征就是非常安静,绝少会有噪声。噪声较大的华人移民,往往因此成为万人嫌。

奇怪的是,对噪音如此敏感的美国人,唯独对婴幼儿童的噪声吵闹完全不在乎。只要是小孩,无论怎么吵闹,大家都很容忍甚至很欢迎,并且,也没有人去要求父母约束管教孩子,总之就是小孩干什么都行,干什么都对。旁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支持,不得有丝毫不满和异议。

你觉得这是正常状态么?



直说了吧,我觉得美国人的“乐童”,不是发自内心的热情和友善,而是社会高度规训的产物。在这种高度规训的社会中,有很多或明或暗的清规戒律,很严格,甚至严格到不近人情、违反常理的地步。这种社会内在的压力很大,即使不近人情,但无人敢于违反这些清规戒律,不但不敢违反,还要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驯服”和“教养”,以显示自己是“懂事”的,从而避免来自社会的排斥和打击。

以人情常理度之,我虽然强烈主张中国社会成为“乐童”社会,但对别人家的孩子,我不可能像对自己孩子那样宽容友爱。前几天,我坐高铁,前一排座位有个七八岁的小孩,全程用iPad玩一种很吵闹的电子游戏。如果是成年人这么干,我肯定出手制止,为此吵一架也在所不惜。对小孩,我可以忍耐,但你说我对此很高兴完全无所谓,那也不是真话。真话就是我很烦——虽然我能忍。

事实上,有过养育子女经验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对自家孩子,父母也总会有难以容忍、情绪破防的时候,会忍不住训斥乃至惩戒孩子。那些把父母子女关系说成永远温馨、永远充满爱、没有一点点紧张和冲突的,都是没养过孩子的满不懂、假行家。

我相信美国人的人情常理也是如此。对那些大声尖叫、跑来跑去、乱蹦乱跳,打扰了所有人的小孩,他们内心深处也烦。但在美国那个高度规训的社会中,他们从小就被“训练”得很驯服,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可以做的;什么时候可以真情流露,什么时候必须心口不一强颜欢笑。这种本领,是美国人的“童子功”。

看过一个段子,我觉得是真的。在上海机场,一位美国母亲,被不听话的孩子折腾得疲惫不堪、气急败坏,终于忍不住对孩子大喊道:这里是中国。我可以揍你了!

同是为人父母者,我完全理解这种“再闹我就要揍你了”的感受,并且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这是家庭生活不可避免的情况。但是,在美国,据说绝对不许打孩子。如果打了,兹事体大,甚至可能一步走错抱憾终身,比如就此失去孩子的监护权。可能有人从中看到高度文明,但我看到的,只是不近人情、不合常理的高度规训社会。

别忘了,美国社会真正的基础,是清教徒文化。清教徒就是基督教的塔利班。他们的文化,主旋律就是和人情常理对着干,是一种高度乃至极度束缚人性、压抑人情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其刻板、僵硬和颟顸,是我们中国人难以想象的。

从刻板、僵硬的清教徒社会,到今天各种政治正确的高度规训社会,其中的一脉相承,非常明显,一望可见。

无独有偶,同为清教徒文化打底的荷兰,也有类似现象。前些日子,荷兰小姐选美,选出了一个变性人为“荷兰小姐”。也就是说,荷兰最美丽的女性,是个从男性变成女性的人。

颁奖典礼上,所有人——包括那些失败的荷兰真正的美女,都满面笑容、兴奋不已地向这个“荷兰小姐”祝贺,看上去完全是“真心祝福”的表情。我百分百确信,那些真正的荷兰美女内心,都是怒火万丈恨不能手刃此贼。但她们就是被自幼训练得能如此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按照社会规范做事——做她们在那个场合应该做必须做的事。



很多中国人的头脑中,美国最大的特点或者说优点就是自由。这也是美国人极力想让全世界相信的一个说法。应该说,美国人在这方面的“文化推广”很成功。大家都认为,美国社会就是充分和高度的自由。

其实,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说是被人忽悠了,也不夸张。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人越是强调什么,往往就表明他缺乏什么。近代以来,西方人高举“自由”的大旗,其实正表明了,他们长期缺乏自由,备感压抑。而我们中国,本土词汇中甚至都没有“自由”这个词。这恰恰表明,我们早就有了自由,以至于习而不察、熟视无睹。

中国古代有个东西,被半瓶醋们反复诟骂,那就是“编户齐民”。半瓶醋们纷纷说,看,多么奴役多么专制的社会!他们不知道,编户齐民的重点是,打碎了国家和人民之间的种种层级和权贵,国家人民直接互相面对。

面对人民,国家要的只是供养国家机器的税收。除了皇粮以外,国家对广大人民的干涉很少很少,几乎没有。在古代那个技术条件下,想管太多,也做不到。结果就是,从“编户齐民”时代开始,中国人民事实上尽享自由。约束中国人民的,不是权贵的权力,而只是经济和技术条件。毕竟,在没有火车汽车飞机的古代,想要动辄出远门,确实做不到。

放下你的成见,想想中国历史,就会意识到,中国古代的普通人,在选择职业、婚丧嫁娶、思想观念等多方面,早已实现了自由。中国国内,早有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和商业交换。虽然国家不鼓励,但下南洋、走西口、到口外、闯关东等事,自古至今连绵不绝。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有何哉。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处处不养爷,爷去卖豆腐。

再来看西方古代社会,他们可没有“编户齐民”这种高级的治国术。在他们那里,国王之下,有众多复杂的封建层级,由大大小小的贵族组成。每个贵族,在他的领地里,都是至高权力者。对领地内的农奴,贵族有完全的支配权。农奴,则是对贵族、对领主完全的人身依附。这些农奴,确实毫无自由。自由,对他们来说,是无比渴求要去拼死争取的东西。

而且,他们还有宗教——阵营分明的宗教。以西方的标准看,中国人对宗教很不严肃,求财求子才想起神仙,简直是亵渎神灵。西方人对宗教要严肃得多,同一宗教内部,不同教派都要你死我活。结果就是,宗教自由又成了他们要拼死流血争取的东西。

在中国人看来,这完全莫名其妙嘛。办个丧事,不妨把和尚尼姑老道都请来。大家各有分工,一起吃主家一顿,何必打打杀杀呢。宗教自由?那是什么玩意儿?



这个世界被人忽略的最大真相之一就是:中国才是全世界最世俗、最自由的地方;中国人才是全世界最自由、最快乐的人群。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沉迷于无尽的世俗快乐之中,乐此不疲。

即使在东亚,中国人的快乐也与众不同鹤立鸡群。1990年代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日本留学生。有一次聊天,问他们来中国感到有什么不同。日本同学说,在中国,大街小巷看到的劳动者,虽然很穷很辛苦,但总是满面笑容,终日笑嘻嘻的。这让他们猝不及防、深感意外。日本人,可要严肃紧张得多。他们不明白,生活并不富裕的中国人,哪里来的那么多快乐呢?

事实上,中国人的世俗、快乐,曾经深深地改变世界。明清两朝,中国向西方大量出口瓷器。这些瓷器出口到西方,相当于今天流行文化输入到塔利班。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气息浓厚,到处死气沉沉一片肃杀。人们只在教堂中才能见到彩色玻璃。各种艺术作品绘画雕塑等等,全是死板的宗教题材。人们的思想,就是圣经中的那些。想来想去的,不是赎罪,就是苦修。

从中国运来的瓷器上,却画着很多快乐的大活人及其日常生活——书生、美人、大胖娃娃、田园风光、自然景色。现代人很难想象,当时那些看到这些世俗绘画瓷器的西方人,头脑所受到的巨大冲击。有人认为,这种巨大冲击,正是文艺复兴的推动力之一。世俗快乐的中国人,唤醒了被禁锢于宗教中的西方人内心深处的人性和人情——原来生活可以是这样的啊!

意味深长的是,到了当代,在很大程度上再现了这一幕。有些来到中国的西方人,同样有“原来生活可以是这样的啊”的感叹。在美国这个“自由”社会,成年人在街上喝酒(包括啤酒)居然是违法行为。加上商业施舍不多、治安不好等问题,很多美国人天黑以后是几乎不出家门的。

想象一下,一个这样生活了几十年的美国人,来到中国,看到中国大街上半夜里人们快乐地喝啤酒吃烤串,他们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所思所想。

美国人的“自由”,其实和我们中国人想象的大不相同。他们的那个“自由”,与其说是一种生活方式,不如说是一种“政治分赃协议”。按照这种协议,不同阶层的美国人,有不同的政治权利。为此,他们终日争吵不休,各方都想在分赃协议中多得一些,再多得一些。这实际上是中世纪封建社会在当代的投影,毫无先进文明可言。

在我们中国,情况正好相反。除了政治领域,几乎都是高度自由,而且是真正的“只要你不危害社会不妨碍别人,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在中国,自由真正是一种生活方式——普通人都能享受的生活方式。

在这种真正自由、世俗快乐的生活中,我们早有自己的“尊老爱幼”传统。重要的是,中国人对其他人孩子的关爱,发自内心,来自正常的情感,不会像“厌童”者那样刻薄丑陋,但也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过分极端,并且,我们强调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旁人应该尽量容忍,但父母也应该尽量约束管教孩子,减少对别人的打扰。

我觉得,这种正常的、不极端的、符合人情常理的“尊老爱幼”,比美国人那种刻意、做作、极端的“孩子做什么都对”“孩子你真棒”要更好。



半瓶醋们经常慨叹中国政治方面的约束。他们不知道,我们在政治上的约束,其实意在反对形形色色的“政治分赃协议”。我们深知,那是社会分裂败亡之道。我们把政治这种严肃的事情交给承担国家责任的贤能去办理,而不鼓励不负责任的普通人在这个重要领域随便言行。

如果你有志于从政,国家有完整的选拔、培训机制,对所有人开放——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你加入其中,接受锻炼和监督,提升自己的道德和能力,同时背负起相应的责任。合格以后,就有机会大展宏图了。我们不接受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在重要的、事关无数人生死命运的政治领域乱说乱做的“自由”。

美国社会现在各种政治正确横行,很多已经达到不近人情不合常理的荒诞地步。美国加州刚刚通过一个法案,未成年子女想要更换性别,父母不得干涉。结果,未成年人的一时想法,会毁了他们的一生。他们的父母,只能眼睁睁看着,什么都不能做。否则,美国政府就要法办父母。

类似这种荒唐的法案,在中国是肯定行不通的。中国这种世俗快乐的社会,对人情常理有强大的坚持,对“事出反常必有妖”有强大的拒斥。无论名头多么唬人的花招,中国人都固执地用人情常理去衡量去取舍。

以在西方很敏感的同性恋为例,就能看出中西社会的根本不同。在西方,同性恋是非常重大的议题。争论不休、大打出手也要争个谁对谁错。但在中国,只要不跳出来妨碍大家过日子,不妨存而不论爱咋咋地。因此,同性恋在中国虽然同样古已有之,但并没有成为社会争论、分裂人群的议题。

因为中国社会的这种世俗性,美国那些不近人情不合常理的政治正确,在中国只会被人不屑一顾。很多深度自卑者,认为这是中国的落后之处——跟不上国际潮流。其实,那些所谓国际潮流,在中国深厚的世俗文化面前,只会暴露出其闹剧的可笑本质。

自古以来的世俗快乐,是中国社会同化能力强的主要原因。在主义、信仰、清规戒律方面,人们很难达到统一,很容易有不可化解、势不两立的分歧和对立。但在世俗生活方面,人们很容易达成一致。吃好喝好玩好、家庭幸福天伦之乐,谁能长久拒绝这些呢?

中国社会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不加分辨、稀里糊涂地向往、引入、接受西方尤其是美国的那些“自由”,结果同时也把西方那些撕裂社会的因素引狼入室。“厌童”心理就是所谓“个人权利”“天赋人权”的产物之一。不过,好在问题还不算严重。中国深厚的世俗快乐,仍然占据着中国人的头脑和心灵。种种怪力乱神,在中国还不能兴风作浪,顶多增添一些表面上的争吵而已。

近代以来,由于暂时的落后和贫弱,很多中国人失去了自信,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贬低和丑化。很多人因此失去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现在要做的,就是恢复原有的自信和平和,识破和拒绝种种怪力乱神,继续享受我们那世俗快乐的生活,并且,引领全世界,让更多的人也能享受到世俗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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