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
近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文物局)印发《关于公布天津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布全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可移动革命文物7154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7处,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一份生动教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从去年开始组织开展全市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和调查工作。结合国家文物局关于革命文物名录工作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和我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数据为基础,经过组织各区、各相关单位调查申报,专家评审,征询宣传、党史等部门意见,形成了天津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
这次公布的天津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涵盖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时间跨度长,种类丰富,分布广泛。56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包括大沽口炮台、觉悟社旧址等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盘山抗日根据地遗址等29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其余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国保和市保单位占比63%,文物等级相对较高,保存状况良好,历史文化价值清晰。7154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有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穿过的绿呢制服、周恩来保存的《检厅日录》、地下党员麦璇琨绘制天津城防图时使用的绘图仪、杨连弟烈士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使用的军用工具挎包、天津市人民政府为庆祝开国大典升起的第一面五星红旗、天津试制生产的第一只国产手表等一批珍贵文物。这些革命文物承载着中华儿女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而浴血抗争和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是激发爱国热情、传承革命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将组织各区和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调查工作力度,做好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定级等工作,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陆续分批次做好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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