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为全面推进安徽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和有力支撑。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提升资金效能等提出工作要求。
安徽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省级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收支管理相对科学规范,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意见》精神,省财政厅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省级及以下财政工作实际,研究起草我省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省直相关单位、省属企业和各市财政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先后经省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个部分,十五个方面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等。
第二部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包括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股股利股息上交机制,规范国有产权转让、企业清算收益上交机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管理等五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包括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等四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等三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等三方面内容。
三、《实施意见》主要创新点
一是体现简洁性。将《意见》总体要求中业务性内容分类归并到《实施意见》相关具体要求中,并对关联性表述进行整合优化,使《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更加简洁明了。
二是注重完整性。在《意见》基础上,《实施意见》增加了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和企业清算收益管理,细化支出预算管理等内容,对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保障机制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突出实用性。《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省级及以下财政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市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相关工作要求,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来源:企业处
编辑:蔡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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