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案例分析: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1)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行走的审计汪陪伴你的又一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收入》准则,我们接下来会有一个系列的案例分析,内容涵盖准则的方方面面。如果大家感兴趣,记得星标这个公众号,不要错过。
01
知识点回顾
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如何理解第五点: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且看下方例题。
02
案例内容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栋建筑物,合同价款为 100 万元。该建筑物的成本为 60 万元,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支付了 5%的保证金 5 万元,并就剩余 95%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
乙公司计划在该建筑物内开设一家餐馆,并以该餐馆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欠款。但是,在该建筑物所在的地区,餐饮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且乙公司缺乏餐饮行业的经营经验。
03
指南分析
本例中,乙公司计划以该餐馆产生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欠款,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经济来源,乙公司也未对该笔欠款设定任何担保。如果乙公司违约,则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
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还款的能力和意图存在疑虑,认为该合同不满足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的条件。甲公司应当将收到的 5 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
04
汪汪的指北分析
在实务中,我们对于合同的判断,一般来说不会这么的细致,因为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遇到的具有交易实质的合同,都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因为合理预计,如果对方不具有付款的能力,那位我们也没有什么合理理由,要给他提供相应的服务。
但这里特别提到了这一条: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实是想强调收入的定义: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收入确认的载体——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对价不能收回,那么就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也就无所谓后续的进一步判断了。
另外,要注意的是“很可能”这三个字。在会计上,我们一般是这样的尺度:
基本确定:95%<发生可能性<100%;
很可能:50%<发生可能性≤95%;
可能:5%<发生可能性≤50%;
极小可能:0%<发生可能性≤5%;
大家可以在遇到这些词时,大致估量一下。好了,今天的案例分析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后续我们会陆续展开案例,相信当所有的案例探讨结束后,我们对新收入准则的认识,一定不会再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