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当期,优雅地过入以前年度的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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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引 言
在连续审计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分录滚调”的问题。比如对一项经济业务,在2019年进行了调账;由于2019年和2020年同时进行审计,因此在2020年的TB中,也需要过入这个分录。
这个时候,我们会感到很纳闷,如何在本期试算中,过入以前年度调整的分录呢?这个借贷分录应该如何做,才是正确的?
今天,我们就围绕着这一点,一起来聊聊,融入案例,帮大家答疑解惑。
02
过入的原则
过入的原则,是提纲挈领的,指导后续调账过程的。在书本上,可能更多的是教你怎么做,或者教你如何去记忆“怎么做”,但我们要聊的是,为什么要这么去做,要采用哪些原则,也就是所谓的本质。
那么,在当期试算中,过入上年的调整分录的原则,究竟是什么?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
过入原则:
在滚调的基础上,将各期数据调整准确。
调整前的样子:审前数(时点和时段)
调整后应有的样子:审定数(时点和时段)
过入的分录需要将“调整前”和“调整后”的样子,用一座桥梁连接起来。
即审前数字+审计调整=审定数字的原则。
实务中经常会出错的点在于:
我们通常在当期过入时,仍把以前年度的数据,作为“参照坐标系”来调整。
举个例子:
公司2019年5月租入办公大楼,预付租金120万元(不含税),租期1年。公司2019年全额计入120万元租赁费用。对公司的租金按照权责发生制调整如下:
2019年调整:
借:预付账款 40
贷:管理费用 40
2020年滚调
借:预付账款 4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0
但事实上,上述2020年滚调的分录是错误的!
为什么会这样简单地去滚调,就是将2019年的数字,作为了2020年调整的参考系。参考系错了,调整分录自然也错了。
我们就这样去考虑:2020年末,应该存在预付账款40万元吗?该业务对2020年的结果,实际应该是怎样的?是否就是调增本期的租赁费用40万元?
这样一思考,我们的2020年滚调分录就出来了:
2020年滚调
借:管理费用 4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0
这样来看,是不是能更好理解,如何过入以前年度调增分录的原则?
03
调增分录的类型
当然,实务中的调整,远比上述的要复杂。我们结合不同的调整分录类型,再来帮大家捋一捋。
按照调整分录涉及到的科目类别(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等)来分,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借贷均是资产负债表科目,不涉及损益类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借贷均是损益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不涉及资产负债表类;
借贷同时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和损益等科目
对于这三类别,我们可以采用下述调整的方法:
第一类:
借贷均是资产负债表科目,不涉及损益和未分配利润科目
无需过入上年损益,只需要考虑,引起这项调整的同类业务,对本年度的审前数字是否存在影响,是否需要调整。
即遵循审前数字+审计调整=审定数字的原则。
第二类:
借贷均是损益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不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
无需过入上年损益,只需要考虑,引起这项调整的同类业务,对本年度的审前数字是否存在影响,是否需要调整。
即遵循审前数字+审计调整=审定数字的原则。
第三类:
借贷同时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和损益等科目
需过入年初未分配利润,但对方科目要视不同情况考虑,即根据以前年度调整分录中涉及的损益是否已在本年度考虑而做出不同的过入分录。
即对方科目仍调整资产负债表,还是需调整当期损益。
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处理起来相对容易,难度系数也比较低。但第三类,是实务中最为普遍的,也是难度系数较高的。我们接下来分别举例来说明。
04
几个例子
第一种类型:
案例一:
公司2019年末预付设备款1000万元(以下均不含税),列示在报表预付账款科目;2020年末预付设备款200万元(不含税,列示在报表预付账款科目)。设备于2020年8月到达公司。期末预付设备款200万元系未开票挂账,结合付款进度,设备总价款为1050万元,公司实际未应付50万元。
2019年末根据款项性质进行调整:
借:在建工程 1000万
贷:预付账款 1000万
2020年末根据款项性质进行调整:
借:在建工程250万
贷:预付账款 200万
应付账款 50万
对于两年的调整,我们重点是考虑,如何将每一年的期末数字调整准确。
而对于在建工程的本期变动表来说,20年期初实际已存在1000万元,本期实际新增的为250万元。而账面的过程则为:期初0,本期新增800万元,期末800万元。
这就是我们需要对变动表进行调整的过程。就是真正去搞清楚,期初、本期增加和本期减少,事实上各是多少。
第二种类型:
案例二:
2019年,公司将一项赔偿支出2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实际则应该属于管理不善引起, 计入管理费用。
2019年调整如下:
借:管理费用 20万
贷:营业外支出 20万
对于2020年调整,我们也无需过入,而是关注2020年是否存在同类情况。2020年的数字是否需要调整。
第二种类型较为简单,就不多展开了。我们接着来看第三种类型:
案例三:
2019年,公司计提奖金200万元,期后实际发放180万元,公司于2020年自行冲回20万元,并冲减2020年费用。
2019年调整如下:
借:管理费用 -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
2020年调整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20
贷:管理费用 -20
假设,2020年公司未冲回多计提的20万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仍包括这20万元,则2020年调整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
上述三个案例,是较为简化的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加深理解。
实务中,当我们遇到复杂的分录时,本质上考虑的思路是一致的。
05
总 结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在当期试算中,过入以前年度的分录:
第一步:
查看以前年度的分录类型属于哪一类,应该采用怎样的过入方法?
第二步:
如果是涉及到第三类调整分录,则要充分考虑,这部分损益在本年度的审前数中,是否考虑进去了?调整的资产负债,是否在本年末的审前数中,已经考虑了?
第三步:
采用过入原则,做出过入分录,让其成为“审前数”到“审定数”的桥梁,也就是“错误”到“正确”的路径。
注意的点:尤其不要选错“参照坐标系”!
最后,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启发!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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