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包括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权利人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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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包括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
享有哪些具体 的权利?
权利人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答案
一方面,专利权人可以积极主动地实施其专利权,比如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另一方面,对于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专利权人有权予以禁止。
释义
1.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1.1制造权。指专利权人通过生产来制造专利产品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即构成侵权。
1.2使用权。指专利权人使用专利产品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专利产品即构成侵权。
1.3销售权。指专利权人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的目的销售专利产品即构成侵权。
1.4许诺销售权。指专利权人有为销售专利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展示的权利。比如在商店橱窗陈列、在展销会上展出等。
1.5进口权。即专利权人有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将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的行为即构成侵权。
2.不同类型专利的权利内容
专利根据最终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产品专利(最终表现形态为实物的专利,如手机、电器、药品等)和方法专利(最终表现形态为某种程序或者步骤的专利,如新药品的制造方法、新产品的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可以是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能是产品专利。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的权利内容有所不同。
2.1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权中产品专利的专利权人享有五项权利,即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许诺销售权和进口权。
2.2发明专利中方法专利权人享有使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即构成侵权。此外,专利法对方法专利的保护延伸至直接依照该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方法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使用权、销售权、许诺销售权和进口权。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利用该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即构成侵权。
2.3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四项权利,即制造权、销售权、许诺销售权和进口权。外观设计专利不包含使用权,使用他人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产品不构成侵权。原因在于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对外观设计不能像对发明、实用新型产品那样进行“功能性使用”。因此专利法并未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以使用权。【注: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M].第五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343.】
3.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享有的权利
由于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是单位,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作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完成人享有两项权利:一项是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即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另一项是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关于奖励和报酬的数额,首先,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约定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其次,对于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规定了单位应当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最低金额。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依据
(1)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2)200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来源丨法律服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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