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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特殊食品,有一点小特殊

食品质量安全·重于泰山
关注特殊食品安

什么是特殊食品?

视频里有识别特殊食品的小妙招哦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分别设立提示牌


一、提示牌内容

根据销售产品类别,分别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字样。比如,销售保健食品的专区,应当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指示牌,内容不能随意更改,不能只标明“保健食品”。


二、格式要求

提示牌为绿底白字(指颜色),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提醒:黑体是字体,不是字的颜色)


三、消费提醒

保健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提醒:消费提醒可以单独设立提示牌,也可以直接印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上。


四、摆放要求

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三类特殊食品之间不能混放销售。


五、提示牌示例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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