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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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二十二批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2023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案例1
3月20日 下午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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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抢先看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首都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弘扬“首善标准,监管为民”市场监管文化,紧紧围绕“强党建、稳秩序、促发展、保安全”工作主线,推动北京市营商环境6.0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在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增强服务效能、促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改革,厚植企业发展沃土、稳经济稳预期、促进更高质量发展,助力首都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在此,送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诚邀您进一步了解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改革成效和创新举措。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及点击阅读原文均可查看电子书↓↓供稿:行政审批协调处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3月18日 下午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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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

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消费领域新业态、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平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4.83万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33大类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9.1%。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6.87%,连续五年稳居全国首位,消费品质量合格率96.68%,连续六年稳居全国首位。全力守护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持续加大价格失序防范处置力度,坚决维护首都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一、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每月“双调度”工作机制,统筹市、区、所三级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围绕市民诉求热点、问题焦点和监管难点,推动市场领域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诉求问题分类,制定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消费维权政策简明问答》,推动12345热线接听话术标准化,提升现场答复效率,市民诉求“解决率”达到99.52%、“满意率”达到99.51%。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12315平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4.83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开展规范有奖销售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促销活动中,以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全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营销利用水军“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刷单炒信涉网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严查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搭便车”违法行为。(三)强化消费宣传引导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经营氛围,培育健康理性消费文化,不断优化首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结合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开展“消费维权大讲堂”等活动,通过漫画、影像、文字等形式,集中解读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举措,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扩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以推广应用合同示范文本为抓手,联合商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行业经营者广泛开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专项宣贯活动。二、严守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01严守“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深化食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北京市连续四年在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33大类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9.1%。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督促整改未设置标识、诱导超量点餐等问题,向社会公开曝光5批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小便利店、小果蔬店等“五小”单位,以及网红餐厅、美食城、旅游景区和交通场站周边餐饮门店3.8万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55家次,特殊食品经营企业3.1万家次。0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北京市在国家质量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A级,“中国质量奖”及提名获奖组织累计18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燃气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和生产单位4等大类3282家主体台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6000余人。加强电动自行车、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消防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建材、农资、儿童学生用品等83类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6.87%,连续五年稳居全国首位,消费品质量合格率96.68%,连续六年稳居全国首位。03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市2.7万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5.97万人,有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公园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从业单位21353家,完成2500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三、加强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01综合施策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4项措施和优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2023网络市场促发展保安全和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海淀区成功获评全国首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打造服务平台经济“北京样板”。02统筹推动预付式消费问题治理在教育、科技、商务、民政等20多个行业领域,积极推动《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联合商务、体育、文化和旅游等8个部门出台了12套预付卡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等14个行业领域实施备案和资金存管,印刷张贴宣传海报40余万份。朝阳区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通则》,强化单用途预付卡“全生命周期”监管。石景山区“可信消费”预防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03强化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治理将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治理纳入“每月一题”,强化行业问题治理。引导平台企业履行《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制定发布互联网广告企业、广告发布行为、明星广告代言人、金融投资理财等5项广告合规指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在网络促销季等时间节点,组织重点平台企业召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联合指导会,开展价格、竞争行为提醒告诫。持续开展“铁拳行动”“骄阳行动”“守护行动”“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直播营销行业乱象整治”等执法行动。04维护计量领域市场秩序组织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围绕涉及民生领域的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医疗机构、餐饮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物流企业、涉粮企业与基层粮库等,检查在用计量器具48860台件。强制检定各类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431.8万台件。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抽查洗涤剂、化妆品、酒、熟肉制品、调味品等。针对家用电冰箱、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电动洗衣机、坐便器、淋浴器等5类产品,开展能效水效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检查,促进绿色消费。05守护首都良好价格秩序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和教育、物业、殡葬、旅游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执法行动。夯实明码标价规则制度,强化价格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印发《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等,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节假日、开学季,发布价格竞争行为提示,开展保供稳价和价格监管执法,保障首都市场价格秩序稳定。06推进商品服务标准化全面实施《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支持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发布“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基本要求及评定、星级饭店服务质量、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商品交易场所公平秤设置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等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服务领域地方标准25项,针对冷链即食食品、复配食品添加剂、巴氏杀菌乳和焙炒咖啡等重点食品,立项4部质量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在文旅消费、大宗消费、食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引领消费服务提升。指导电动自行车协会、美发美容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弥补行业领域标准空白。推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认证机构制定“同线同标同质”纺织产品等8项认证实施规则、3项团体标准。四、发挥消协优势,推进消费环境优化升级2023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1.17万件,开通“96315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减少纠纷处理环节,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联合出台《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从总体要求、退货承诺、退货条件、退货流程以及服务监督和评价等方面以“团体标准形式”作出详细的规范,提升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水平,推动三地消费维权协同发展,对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具有现实作用。供稿:消保处、市消协、12315中心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3月13日 下午 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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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2024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促销活动,关注网络交易安全,谨慎面对预付消费,保持勤俭节约美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一、理性看待促销活动。为刺激消费,春节期间线上、线下的经营者扎堆进行各类促销活动,如积分返现、跨店满减、品类优惠券等形式,考验着消费者的“数学”能力。消费者应仔细了解促销活动规则,明确活动时限、优惠条件、适用范围、退换条件等内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购,勿因价格优惠而盲目购买商品。二、关注网络交易安全。消费者在线上购物时,选择信誉较高的经营者,避免私下进行交易,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消费信息。注意防范各种“诱人”福利,勿要轻信点击领红包、退费返利等聊天群、短信和链接,勿要轻易输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卡号及密码等内容,收到货品后,及时抹去收货方信息,再丢弃外包装。三、谨慎面对预付消费。针对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应认真核实经营主体信息,明确预付式消费的名称、种类和功能,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挂失、转让的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根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签订合同,及时索取交易凭证和发票。尽量避免购买大额度、长时间的预付消费产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四、保持勤俭节约美德。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春节期间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按需消费,合理选购,勿要跟随“主流”冲动下单,不因价格优惠盲目囤积,以免造成浪费。在消费时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反对产品过度包装。外出用餐和网络订餐时,按需适量点餐,杜绝餐饮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主动保留交易记录,留存交易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稿:消保处、市消协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2月4日 上午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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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旅游消费提示

龙年春节将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在此期间出游的消费者合理规划出行方式,警惕虚假旅游信息,避免掉入低价陷阱,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及时保留消费凭证:一、合理规划出游行程出行前,消费者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基本情况,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消费者错峰避峰出行,提前关注景点信息,避开人流量大的时段,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避免遇到道路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如选择自驾方式,应尽量避开车流高峰,提前安排好路线和住宿。二、避免掉入低价陷阱消费者应理性选择旅游产品,警惕不合理的低价揽客行为。签订旅行合同时,应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费用情况、支付方式、起止时间、行程安排、餐饮住宿等内容,着重关注退费条件、违约情形和责任划分的特别条款,明确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避免参加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三、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外出游玩时,尤其是滑雪、滑冰等冰雪项目,应做好自身健康状况预判,选择正规的经营场所,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贵重物品,重视场所的安全提示,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四、及时保留消费凭证消费在消费过程中,及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遇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哄抬价格及其他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消保处、市消协点分享点收藏点在看点点赞
1月31日 上午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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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网络售卖虚假认证证书、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认证机构买证卖证、虚假认证,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行动中,将组织开展认证机构、获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和认证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综合运用查处案件、撤销认证机构资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刑衔接等手段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集中清理互联网平台出现的“当天出证”“直出证书”“不送样检测”“确保通过”等涉嫌虚假认证、虚假宣传信息,规范认证活动网络营销。依法关停相关虚假非法网站,引导公众选择正规认证检测服务,从源头治理虚假认证交易。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涉嫌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此次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梳理虚假认证问题线索,聚焦重点任务,督促辖区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经营主体、互联网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规范引领和监管处罚并重,按照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普及认证检验检测知识,提高全社会辨识能力。将公布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供稿:认证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登记注册处、市场一处、广告处、网监处、市广告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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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据北京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为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市市场监管局在原规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1月6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ongpjzc@scjgj.beijing.gov.cn(仅用于征集意见反馈)。邮件主题请注明“《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邮编:100080。3.传真:010-82691419。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附件一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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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14条措施支持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平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助力营造宽松、有序、公平的发展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引领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支持服务平台企业发展,结合北京平台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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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助力受灾食品经营者复产复工

针对房山、门头沟、昌平三区食品经营单位受灾实际,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对受灾主体开展帮扶指导,帮助受灾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一是顺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对于受灾食品经营主体因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许可或备案相关材料受损等原因,无法按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延续的,其许可证(或备案卡)有效期顺延至恢复正常经营活动后30日。二是主动开展指导服务。针对受灾主体经营场所房屋及设施受损等情况,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帮助主体解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布局流程和设备设施改造时遇到的问题,使受灾主体恢复正常经营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要求。三是强化受灾地区食品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企业重点做好复工前消杀、停电脱冷食品处置、设备检修等关键环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供稿:餐饮处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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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预付式消费维权工作调研

5月30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带队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调研我市预付式消费监管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贾天忠、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市消协、市场监管执法总队七支队以及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协会参加调研。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介绍在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以及广泛宣传引导等推动解决预付式消费问题的经验做法。市消协围绕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贯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栗元广副秘书长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统筹协调《条例》落实,推动解决预付式消费问题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借鉴各地在预付式消费监管中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推动预付式消费监管在国家层面立法,引导预付式消费行业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提振消费信心。供稿:消保处、市消协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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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五一”假期临近,住宿餐饮旅游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的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现就“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价格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四、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五、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六、公园、旅游参观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单位,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七、古装旅拍等摄影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拍摄套装所包含的服装套数、底片数量、精修张数、加片费用等均应标示清楚,避免出现隐形消费。八、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九、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军车及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等特定车辆免收停车费。十、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十一、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等涉疫物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十二、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十三、经营者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十四、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十五、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十六、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自律,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防范网络直播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诱导消费者好评返现等行为。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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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优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为了更直观的展现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市市场监管特此准备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邀您共同见证首都消费环境再升级。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及点击【阅读原文】均可查看电子书哟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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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元宇宙”等炒作,防范新型非法集资

近年来,打着“元宇宙”、“NFT”(非同质化代币)等新概念实施非法集资开始冒头。这些犯罪活动往往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较大诱惑力、较强欺骗性,参与者易遭受财产损失。关于元宇宙,维基百科是这样定义的:是一个集体虚拟共享空间,由虚拟增强的物理现实和物理持久的虚拟空间融合而创造,包括所有虚拟世界、增强现实和互联网的总和。简单的说,元宇宙是Web3.0时期的数字世界。NFT全称为Non-Fungible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