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羊”被立案调查,网络直播需注意——
近日,小杨哥直播间的“美诚月饼”引发大量争议。据报道,小杨哥以及三只羊旗下主播力推的“香港美诚月饼”不仅自称香港品牌,而且酷似香港知名品牌美心月饼,销量巨大。但经多方查证,其在香港无门店,实际运营方为广州的公司。随着舆论发酵,美诚月饼的产地、质量等诸多细节陆续遭到质疑。
9月17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合肥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立案调查。
截至9月17日晚,美诚月饼在淘宝、京东、抖音等平台的官方店铺均已下架,客服处于无人应答状态。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查询结果显示,美诚月饼品牌方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目前共注册有16款商标,但多数涉及月饼品类的商标实际注册日期为2023年、2024年。
9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涉美诚月饼的情况通报→ 广州通报三只羊美诚月饼事件
9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 ↓
提示
2024年8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国庆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就直播带货郑重提示:
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违规的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实施信用惩戒,强化合规守信意识。信用评价机制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等从事直播带货活动,应当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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