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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

2017-07-06 绿金会

鲁政委系兴业银行、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预示着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落实。


作为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龙头之一,浙江省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面也是先行者,在2016年初便提出了《浙江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浙江省绿色金融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等。按照《方案》,浙江省将在湖州和衢州两市先行试点,构建各具地方特色、服务绿色产业、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


方案四个关键词:产业、创新、风险、体系


《方案》提出了浙江省湖州和衢州两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十项主要任务,包括构建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绿色化银行服务体系、推进绿债发行、推进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展绿色保险、发展绿色金融新业态、提升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推进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和项目库,以及建立绿色信用体系等。纵观《方案》,有四个关键词值得关注:产业、创新、风险与体系。


因地制宜引导产业发展,强调抑扬并重。《方案》强调不仅要重视对节能、环保、低碳的绿色项目的支持和激励,同时也要抑制“两高一剩”产业的扩张。为此,《方案》因地制宜地提出在湖州发展新能源产业,同时在衢州推进传统产业改造的差异化产业路径,有助于探索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引导机制。


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拓宽政策作用渠道。《方案》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以及成本风险共担等。此外,还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新业态”的目标,将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以及担保公司、典当行、中介机构引入绿色金融体系。


关注市场风险管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强调了绿色金融的风险防范,要求试点地区的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此外,《方案》提出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信用体系、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设,对于市场风险的管控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有助于优化政府财税扶持政策的效果、强化金融机构识别风险的能力,从而引导资金投向环境绩效更优良的企业。


重视体系建设,寻求可复制、可推广长效机制。《方案》提出了“构建绿色化的银行服务体系”的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改革试验区内银行机构的组织架构,完善绿色银行体系;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运用多元化环境资产产权及收益权作为抵(质)押的融资新模式,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等。此外,构建“绿色金融机构与项目库”,也是整合资源,探索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常规化、规范化的重要管理手段。


浙江多方探索绿色金融体系


浙江作为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早的地区,对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需求亦十分迫切,客观上为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及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形成高度共识,在绿色金融方面作了很多有益探索。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五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一大任务就是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安吉农商银行早在去年5月,就在全国地方性小法人金融机构中率先成立首家绿色金融事业部。鼓励发展绿色信贷同样是绿色金融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浙江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443亿元,在全省各项贷款中占比超过9%,且资产质量优良。


对于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务工具、上市等方式融资方面,浙江也走在前列。去年5月23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浙江省第一例发行的绿色债券,也是全国第一例在交易所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


而作为本次浙江省内率先被列为试点的湖州市和衢州市,也已在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布局和开拓。


衢州市紧紧围绕“绿色产业金融化、绿色金融体系化”,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以绿色金融发展推动绿色产业集聚。


而湖州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起源地,率先探索发展绿色金融,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在生态建设上强化金融保障,加大信贷供给力度与强度;二是在绿色发展上强化金融倒逼,腾出金融资源投入绿色信贷;三是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上强化金融引导,推动产业结构变“轻”、经济形态变“绿”、发展质量变“优”。


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根据浙江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加快美丽浙江建设。浙江省还明确将绿色产业列为“万亿级产业重点方向”,确定了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50个左右,计划完成投资1300亿元。


本次浙江省出台《方案》,能够在制度上与浙江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浙江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等重大安排相衔接。


由于未来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资金需求量庞大,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增速放缓、去杠杆的背景下,资金缺口会愈加严重。因此,此次《方案》的出台,使得浙江未来能够以绿色金融为抓手,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流入节能环保产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改善,通过金融政策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及清洁建筑等绿色项目,发挥绿色产业快速增长的潜力。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及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实现“扬节能环保,抑污染排放”的产业结构调整,为推动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省“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等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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