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广告引出的思考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梁罗喆 杨天智
另据都市快报(dskbdskb 记者 肖旭)
偷盗就是不与取,就是没有经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偷走或抢走他人的财物。
譬如顺手牵羊,偷摘他人果树上的水果,乃至偷拔一枝草、一朵花都算是偷盗的行为。
台湾有句俚语(河洛话发音)说:“细汉偷挽匏,大汉偷牵牛!”意思是说:小时偷摘别人家的胡瓜,长大了就会偷牵别人的牛。也就是说,如果小时候偷小的东西我们不去制止导正他,那他长大了以后可能就会偷更大的,甚至他如果是当官乃至当总统,还可能会贪污窃国而搞得民不聊生。
我们应该秉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原则,如果上班时擅自把公司的公有物品带回家作私人使用,这样也是犯了偷盗罪。
接著我们来看看偷盗罪的果报,《优婆塞戒经》卷3〈受戒品〉:
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财物耗减,眷属分离;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恶果殃流万姓。
如果有人喜欢偷窃,这人未来世的身体也会不好,或有残疾,或身体羸弱,并且也会成就恶名声,寿命也会减短,而且他所有的财物也会耗减,眷属也会与他分离;当别人东西遗失了,第一个就会怀疑是他偷的;他虽然好意去亲近依止别人,人家也不愿意相信他;他常常会被贤圣所呵责,这就是他的现世报。
在他死后还要下堕地狱受苦,得到不好的色身、没气力、恶名声,饥渴苦恼,而在受如是种种苦的时候却是很长寿,这就是他未来世的恶业果报;假使辗转回到人间当人的时候,还会非常的贫穷,虽然暂时得到了些许财物,但很快就又会失去,这样的人,父母、兄弟、妻子等眷属们都不会爱念他;他的色身得常常受苦,所以心里总是怀著忧愁苦恼;而且因为他的恶业因缘力缘故,也可能会使得一切人民的饮食,吃了以后却会伤害身体而得不到好的气力,这样的恶人他的恶果是会殃及万民,并流散影响到全体百姓的。
《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下也说:
复次,偷盗报有十种。何等为十?一、结宿冤,二、恒疑虑,三、恶友随逐,四、善友远离,五、破佛净戒,六、王法谪罚,七、恣纵愓逸,八、恒时忧恼,九、不自在,十、死入地狱。
偷盗也是跟众生结怨,并且会让众生对我们产生疑虑而不能信任我们。而且小偷或盗贼多半结交的都是一起偷盗的恶友,善良有道德的朋友也会远离他。
偷盗不仅是违犯了佛戒,也违犯了世间的法律,会遭受到刑罚,偷盗的人时时都不自在,偷盗的恶业如果太重,将来也会堕入地狱中。
《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
佛言:“人于世间偷盗劫人,强取他人财物,求利不以道理,欺诈取财物,轻秤、小斗、短尺欺人,若以重秤、大斗、长尺侵人,道中拾遗取非其财,负债借贷不归,觝触以行互人,从是得五恶。何等五?
一者,财物日耗减;二者,王法所疾,觉知当辜,少有脱者;三者,若身未甞安归,常怀恐怖,亦自欺身;四者,死后魂魄入太山地狱中,太山地狱中考治数千万毒,随所作受罪;五者,从狱中来出,随所负轻重偿债,或有作奴婢偿者,或作牛、马、骡、驴、骆驼偿者,或作猪、羊、鹅、鸭、鷄、犬偿者,诸禽兽、鱼鳖之属,皆是负债者。
经言‘债不腐朽’所谓也!今见有下贱畜生之属,皆由故世宿命贪利,强取人财物所致也。畜生勤苦如是,见在分明,慎莫取他人财物!”
从上述的经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不论是我们偷盗他人财物,或是强取他人财物,乃至作生意时轻秤小斗来诈欺别人,或是在路上拾遗取得他人财物,或欠债不还,这些都会让我们未来世福报不好,甚至堕落畜生道中去还债,而偷盗的罪业也会让我们未来世得到贫穷孤独的果报。
《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上云:
复云何业获报孤贫?有十种业。云何十种?一、恒行劫盗,二、劝他劫盗,三、赞叹劫盗,四、随喜劫盗,五、毁谤父母,六、谤讟圣贤,七、障碍他施,八、嫉他名利,九、悭悋财物,十、轻毁三宝愿常饥馑;如是十种获报孤贫。
总之我们不可行偷盗,也不应该劝他人偷盗、赞叹他人偷盗,见他人偷盗不应生起随喜心;反之要努力劝众生持守不偷盗戒,自己也要持守此戒,如此未来世就可以得到大福德。4
注4《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上:【复云何业获大福德?有十种业。云何十种?一、离劫盗,二、离劝他非,三、离随喜盗,四、孝养父母,五、信崇圣贤,六、庆他名利,七、广行惠施,八、不嫉名利,九、不悭财宝爱恤孤贫,十、供养三宝;如是十种获福广大。】(《大正藏》册1,页897,中11-15)
另外在佛法上的偷盗就是“盗法”,盗法也是非常严重的罪业,例如有的道场派人来正觉讲堂学开悟明心的如来藏正法,然后再回到原来的道场教导徒众以获取名闻利养,这样的行为就是盗法之行为,这个重罪是 佛陀所严重呵斥的,未来世果报是受苦无量的。
经典中最有名的故事就是外道须深本欲盗法,后来证果、忏悔的故事。佛陀开示盗法的罪业有多重呢?
佛陀在《杂阿含经》卷14 中说:
“时彼罪人,劖以三百矛因缘,受苦极苦剧不?”须深白佛:“极苦。世尊!若劖以一矛,苦痛难堪,况三百矛,当可堪忍?”
佛告须深:“此尚可耳,若于正法、律盗密出家,盗受持法,为人宣说,当受苦痛倍过于彼。”
由此可知,譬如犯罪之人被三百枝长矛刺穿身体,此盗法之人将来所受的果报,其痛苦是比三百矛刺更加倍严重!另外,如果来正法道场中学习,却隐匿自己的来处及意图,那么就是盗法奸细。
如《六祖坛经》云:时祖师告众曰:“今有盗法之人,潜在此会。”志诚即
出礼拜,具陈其事。师曰:“汝从玉泉来,应是细作。”对曰:“不是!”师曰:“何得不是?”对曰:“未说即是,说了不是。”
有一天,六祖惠能大师告诉大家说:“现在有盗法的人,潜藏在这个法会当中。”说完以后,志诚法师立即出来礼拜六祖,并且把自己奉师命前来盗法的事,据实向六祖禀告。六祖说:“你是从神秀法师那边来的,应该是盗法的奸细。”
志诚回答说:“我不是盗法者!”六祖问说:“如何说不是呢?”志诚法师回答说:“如果我怀有盗法之意,并且不向善知识说明自己的来处,这样就是盗法的奸细;而我如今已经向善知识说明了,并且也改变了偷盗的心态,所以就不是盗法的奸细。”
由此可知,如今有许多团体(包括很多的一贯道团体)派人来正觉讲堂听经闻法,乃至参加禅净班的修学课程,然后再回去原来的道场教导徒众而获得名闻利养,如此行为都算是盗法。
如果来修学佛法却信仰老母娘或上帝,而不是归依三宝,就算他能盗得佛法的表相密意,他仍然是个外道也是个盗法者,有盗法之心就绝不可能真实的证悟。
希望有智慧的菩萨们不要犯下盗法之罪业,应该光明正大据实告知自己的来处,不可有盗法之心态,菩萨们应如《大方广佛华严经》卷55 中所说的:
“为求一切佛法故,等心敬奉诸善知识,无异希求,无盗法心,唯生尊重,未曾有意。”
应当不求名闻、不要利养,一起来努力弘扬正法、护持正法、广度众生,这样才是有智慧的学人。5
注5 关于盗法的因果,平实导师在《宗通与说通》书中最后一节有讲到“慎莫盗法,以免重罪。”请读者自行请阅。
作者:Shamus Chang
来源:《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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