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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浙江搞“共同富裕示范区”

镇长本人 大树乡长 2021-07-03


从前天开始,就有读者朋友在后台留言,希望讲讲浙江的“共同富裕示范区”。


本来觉得中央长达9000多字的文件已经讲的很透了,就没专门写。不过昨天一位很热心的读者留言要求了,小镇也觉得大家可能存在一些误解,那就有必要专门写一篇了。



首先,浙江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不是房地产税改革。


对于房子,意见也说得很明白,目标是实现有房住,重点是加强保障性、租赁性住房供给,保障租赁住房也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通篇就没有提任何跟“房产税”“房地产税”有关的事情,甚至都没提房价。


要明白一点,在浙江,经济基础比较好,有房产的人是大多数,个别如杭州这几年的房价暴涨,核心还是人口的涌入和城市的高速发展。


因此,这一类并不属于“房住不炒”的打击目标,与深圳有本质的不同,说简单点,杭州的房子基本值这个价。而北京之所以压制的很强,目的是为了树立个样板,才能有效压制其他城市乱涨胡涨。


正如国际政治中不存在神一样的个人,地区发展和改革中也不存在一招鲜吃遍天的招数,如果这么简单,那也不必这么重视了。


关于房价和房地产税的事情,就说到这,这也不是“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主要目的。


中国有很多的示范区、试点区,为什么要这样搞呢?


关键跟国际有关系。


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那大可不必做如此多的示范区,搭好框架,让各地相对自由的进行探索,然后总结提炼、加以指导即可,这样产生的改革模式也会更加多样、更加适合各地的情况。


但是这样做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慢,而中国面临的复杂国际环境容不得慢慢来。


要快、还要尽可能稳,那就只能人为干预了。


这才是我们搞各种示范区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目的,必然要涉及更深层次的社会改革,远比过去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深入,换言之如果自发探索,会更慢,我们等不及。


所以,要先在一个省先实现“共同富裕”,总结出一些相对可以复制的经验、做法,加速在全国的建设节奏。正因此,在中央文件中,格外强调“可复制”这个词。


浙江桐乡乌镇风景


然后就是选择示范区地点了。


为什么在浙江,简单的说,就是因为浙江最合适,相对最接近完成态。


浙江有四大优势。


一是底子好,而且是普遍且健康的好。


浙江有6000多万人口,GDP总量超过1万亿美元,全国第四,放到全世界也是一个小强国;更关键的是,浙江富得平均,人均GDP突破10万元,比广东还高,各地发展也比较平衡,不像广东就集中在珠三角。


二是极为发达的乡镇企业构建了发达的新农村。


这也是选择浙江的最大原因,浙江最大的优势不是数字经济、不是发达的城市,而是农村。


由于自然资源、地理环境等条件比较差,加上那十年受到限制较少,所以浙江民营经济土壤向来肥沃,改革开放之初就是靠分散的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


而且跟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浙江的乡镇企业发展质量更高、更加分散,形成了一个乡镇甚至一个村子就能大比例垄断全球某一品类的特色。


这也是小镇在昨天《三四线城市该怎么发展》中所强调的,小产业的重要性。


概括地说:从改革开放之初乡镇企业拼搏发展、自由迭代,塑造了浙江独特的市场经济;以动不动就垄断全球一个品类的乡镇企业为核心,构建了发达的新农村,这些新农村包围了浙江的城市,形成了现代化的市民社会,这是浙江独有的。


三是以民营经济为主,避免改革被过于强大的国资扭曲。


坦诚地说,国企对民企有巨大的竞争优势,“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是社会制度改革,改革中要涉及很深入的事情。如果国企相对民企太强,就很可能产生过大影响,不利于一些制度的探索。这里就不展开了。


四是浙江有丰富的社会改革经验。


长期以来,浙江一直是中国社会制度改革的先锋,体制里搞研究的一直有个说法,叫“现在的浙江就是20年后的中国”,这句话说的是经济、也更是社会制度。所以我们给浙江订得目标是2035年,刚刚好比全国目标早20年左右。


浙江的治理现代化,尤其是基层治理制度的改革,是全中国的最前沿,有极为深厚的历史积淀,例子有很多,比如说:


早在1963年就被毛主席亲笔批示全国学习的“枫桥经验”以及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当年的经验核心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而改革开放后,还有:


“一约两会三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桐乡经验;

给小微权力设置“36条”清单,约束基层不得乱作为的宁海小微权力清单;

讲究“有事多商量”“说议办评”的象山村民说事;

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海盐经验等等。


这种丰富的社会制度改革经验,是全国独一无二的,也唯有高度分散、发达而又普遍的发展格局,关键是足够发达的民智基础,才能有如此的改革活力。


其他地方,无论是深圳还是上海浦东,做经济领域改革,继续提高效率都行,唯独扛不起社会制度改革的重任。


尤其是深圳,最近几年来,屡屡开倒车,房价倒也罢了,竟然连关键的工资支付制度都开倒车,根本不可能担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任。


五是浙江为当下数一数二的政治高地。


这里小镇也不展开了。


说完了浙江为什么是,再来讲讲怎么做。


中央文件9000多字强烈建议大家一定要看一下。简单说个根本点,也是被目前很多自媒体解读忽略的。


共同富裕不是指的人人特别有钱,评价标准也很清晰,人均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大多数人达到中国标准的中等收入水平。


共同富裕的重点不是城市,而是广大县城、乡村,共同富裕的基础首先是高质量的发展,解决大中小城市以及城乡平衡发展,帮助更多人达到中等收入水平。


浙江未来的改革绝不是对于存量的“分蛋糕”,而是基于增量的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所以浙江的很多朋友们不必担心利益受损,可以安心发展了。


浙江温州泰顺风景


因此重点就是这四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


讲完正面内容,我们还要防范一些危险。


一切人为的干预不是没有负面性的,尤其是“共同富裕示范区”这种涉及社会制度改革的。


中央强力的权力干预,大幅加速了浙江社会改革进程,这种加速必然会对浙江以及其他省份产生巨大影响,至于利弊如何,就看如何把握了。


危险在哪呢?小镇觉得有这几个:


一是会不会导致过多的资源为了响应中央政策涌入浙江。


资源不平等分配,容易使得改革失真、更导致中西部地区吸纳东部产业的动作受阻。毕竟刚才说了,浙江有太不一般的政治地位。


二是要防止“共同富裕示范区”变成了“少数人暴富”的契机。


改革的红利不能仅仅停留在浙江本地人、不能集中在个别城市、更不能沉淀在企业主身上。上千万外来劳动人口、广大浙江市民和村民的获得感,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最后总结一下。


无论如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提出,就已经意义重大了,这是明确的分配制度改革的信号,将极其深刻的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


不逃避问题、直面问题,那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


祝浙江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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