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一连串事情告诉我们,我们离法治社会还真的有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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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的暴徒无所顾忌的群殴四个女孩,目前几个女孩的结局众说纷纭;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烂尾楼业主健康码被“赋红码”,丹东锦绣华城一个单元的居民被整栋隔离,结束后才发现拉错了。这一连串的事件充满随意和荒诞,让人不胜惶恐。
人类社会是观念的世界。人们需要规则下的稳定预期来指导行动,如果行动的结果和摇色盅一样无法预判,又或是有更多的暗规则去修改结果,这种环境下的人群就会变得短视、钻营和慕强。
2017年上映了一部香港电影《追龙》,里面有个情节给我很深刻的印象。新任总华探长派重兵把跛豪封在九龙城寨里面,试图杀人灭口。刘德华扮演的雷洛探长作为前任探长,当日已经结束任职,已经按工作时间下班走人,但他毅然决定返回城寨救出跛豪。
城寨外围,雷洛遇到把守城寨的警卫,警卫说,新任探长颜童命令所有人不得入内。而刘德华说:“十二点前,我还是总华探长”。意思是颜童的命令要从明天零时起生效。警卫便不再抗拒,自觉退让。
当然,电影里的理念一定不是反映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香港现实,它反映的是现代香港的理念。我们知道,香港的廉洁法治基础是1971至1982年的麦理浩总督任期内实现的。
附带插播一下,港督麦理浩是理想主义者在改变世界的行动中获得胜利的光辉案例。麦理浩出任港督前,缺少行政管理经验,全凭一腔热忱和内心信念打造清正廉洁的政府治理,任内推动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开发新市镇、创立廉政公署、九年免费教育、兴建地下铁路,涉及廉政、教育、医疗、福利、基础建设、交通、经济和社会各个范畴,而且十分成功。后人称之为“麦理浩时代”。
麦理浩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上最杰出和最受市民爱戴的港督,也是任职时间最长的港督。而且难得的是,麦理浩积极推动香港回归中国,即使卸任后也为香港事务积极奔走,一生挚爱香港。
与《追龙》的上述情节类似,在香港电影《寒战》里面有一幕,郭富城扮演的警务处管理副处长刘杰辉试图按程序罢免警务处行动副处长李文彬,他在思考程序要求,梳理各个可能同盟的高级助理处长,罢免李文彬至少需要五票。他考虑拉拢李文彬身边的高级总警司副处长邝智立这一票。
无论是履职到当日24点,还是按程序投票罢免警务处署理处长,都深刻的反映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所有人依照公认的明确规则行事。
但熟悉中国社会现实的人都知道,《追龙》里履职到24点的情节放到大陆社会,那是绝无可能的事。已经离任下班的领导遑论干涉人命关天的重大事务,哪怕领导离退休都还有半年,下属们对领导的指示也是要暗暗打折扣的。如果领导还有一个月就调走,不需要下属暗暗打折,即使他自己,也自觉的不再作什么重大部署。有的更谨小慎微的,甚至稍大一点的支付都不再签字。
为什么呢?因为事情该不该做,值不值得做,并不是由程序和规则决定的,而是由新领导认不认可决定的。哪怕过去铁板定钉、丹书铁券的规则,新领导也可以“优化和调整”。新旧转换,你何必冒险弄一个新领导可能不喜欢的半拉子工程?
同样的,我们也没有下级可以联署罢免上级的程序和规则。和《寒战》同样的情形下,下级如果要搞定上级,那手段和套路大概也只能搞一些黑材料举报。虽然这导致了规则的不透明和集体内卷,但将裁决权向上集中又正是传统治理逻辑想要达到的效果。
每种治理逻辑都有它的现实基础。
从民众个人角度讲,被无辜赋红码是很受伤的事,普通群众都难免有共情的代入感。但是从一个区域的地方政治来说,那是弊大于利的事,毕竟稳定才是大局,红码确保了诉求群众难以移动、难以聚集,有利于分散化解稳定隐患。这是地方治理的应有逻辑:如果不得已要对两种暴雷方式作权衡,肯定首选更小的雷,或者选择近期不爆、留给远期再爆的雷。
不要看红码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人人愤恨。地方政府内心是不愿意认错的。没有一个部门认领责任,也没有任何上级机关点名批评。4月份事件发生以来,迟至昨日,郑州市方才宣布成立调查组,而河南省纪委监委的回应是,已将大量举报转省卫健委自查。
如果人民群众共同投票,我估计支持这种做法的也很多,毕竟也有不少人民群众热衷大局观、大棋局;甚至怪那些被赋红码的人闹到成为热点,让河南丢了脸。
你认为赋红码错了,那是你的价值排序里面个人权利优先;他认为赋红码没问题,那是因为他认为大局稳定优先。有人错吗?没有,大家都正确,因为价值选项本来就是立场问题。立场怎么会有错呢?猪有猪的立场,屠夫有屠夫的立场。
没有规则就没有对错。
除非由立法机构议定赋予红码的规则,适用的范围,执行规则的流程,审批的环节,最终的签发机构和责任主体并广而告之。那么每个人按此规则被赋予红码没有异议。
任何明确的规则的出台,都代表其背后的价值排序争议已达成协商解决。
任何明确的规则的出台,也代表规则的制定者愿意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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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中,官僚组织倾向于不要制定明确的规则。因为规则是约束所有人的,即使是规则制定者本身。所以公司制度里面的岗位责任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法规有“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河南省的红码赋码规则就包括“其他需要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银行储户、烂尾楼业主难道不可以算成“其他需要”?
既然不够明确,规则便就具有足够的弹性和解释空间,便于裁量权向规则制定者集中,从而强化领导意志,打造强大的动员能力。
在为规则制定者留有充足解释空间和裁量权的同时,对于执行层面的规则却又是要求极高、规定极细。两者逻辑是一致的,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规则大家都做不到,因此如何实施罚则、对谁实施罚则的裁决权,便可以收拢至上级灵活解决。
附带多说几句,我知道各地疫情防控都有很多类似的暗访。但如果是轮到我,我是不忍心去干这种事的。我知道小店看门的辛苦,看得见的是成本,看不见的是心理打击。如果你守门非要逼着每个人都扫码、不怕丢失顾客也不是不可以,但人民群众的文化习惯就是这样,默认很多规矩就是制定以后再在执行中打折扣的。如果你一丝不苟的执行,一天中就会遇到无数难看的脸色、骂骂咧咧的口吻、半告饶半逃脱的群众智慧。每天群众限额拿号的国营单位还可以,市场化经营真的很难,很难。
拿着3000元月薪,却要求有一丝不苟的严谨,超强的心理素质、意志和耐性。是不是对人民群众的要求太高了点?
与疫情防控规定类似的情形在我们的税法、监察、文化管理,乃至治安管理、网络言论等社会治理领域无处不在。书面的规定标准很高,实际怎么运作大家心知肚明。万一抓现行怎么办?那是他不够聪明或者运气不好,或者看大家后续运作关系的能力水平。
还是那个很古老的例子,约翰福音8:3-11,“一群吵吵嚷嚷的人,抓着一个在行淫中的女人来到耶稣面前,想要耶稣说,按摩西的律法,用石头将她砸死,耶稣先是弯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见大家逼问,就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说完,又弯下腰继续在地上画字。人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耶稣和那个被抓的女人。耶稣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我也不定你的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基督教文化默认上帝契约人类无法完美遵守,人不能纯洁无暇。这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我们倾向于不考虑人性按理论制定规则,然后在实际执行中打个折扣。
而打折权,务必向上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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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能量守恒,此处得到的,它处必然失去。
如果没有明确规则给予执行者稳定预期并加以保护,要依赖关系运作和上级权衡裁量,那么对基层治理就构成了挑战。因为社会的常态治理是纷繁复杂的,如果要执行者自行权衡取舍就非常考验水平。
所以,我们在有超强动员能力的同时,也有很多牛刀杀不了鸡的基层怪相。
这种情况可能难以避免。
我们再设想一下唐山的打人事件。同样的事件也许不是当地第一次发生,属地基层民警如果是个小白,面对事态一般从认真执法开始,发现一起狠抓一起。但极有可能遇到有的人有些背景,有的人会找关系,有时候甚至受到或明或暗的威吓,于是前面把人收监,后面就接到领导电话要求放人。
这种情况会进而促使他演变出两种选择:
一是继续铁面无私,不论是谁一概严肃处理。参照美国情形,今年6月,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82岁的丈夫保罗·佩洛西,于当地时间28日晚因酒后驾驶在加利福尼亚州被捕。
以及日本的情形,2021年2月3日,日本《周刊文春》报道,首相菅义伟长子菅正刚于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多次宴请四名总务省高官在东京的高级料理店就餐,人均花费约人民币2400元。聚餐结束后,菅正刚还赠予官员礼品和出租车券。礼品中有高级巧克力,价格约人民币120元。
日本总务省认定饭局属于接受利益相关者的违法接待,最终违规官员受到调职、降薪、警告等不同处分。首相之子菅正刚本人被降职,离开高管职位,其任职的东北新社社长也引咎辞职。
《周刊文春》拍到的菅正刚(右)不当宴请官员的照片,图片来自南风窗看世界杂志。
上述情形在我们现实中是极其罕见的,即使真的体制内有那么几个愣头青,我估计他也很难混下去。大家会众口一词:“这人很轴,有点问题”。
体系性的问题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背后默认的组织运行逻辑,被认可的行为一定是与我们的组织运行逻辑相适应的行为。一个中国人不懂人情世故是混不开的,一个基层人员不听领导指示是混不开的。
事实上,即使基层治理有心铁面无私,由于规则不明确,也会导致他有心无力。
以上海男子的五年镇楼器为例,警察为什么不能进屋强制执法呢?因为进屋的行为是否安全不是由规则保护的,而可能是以事态的后果决定的。如果因为执法行为闹大了事态,比如有人闹生闹死、上网发帖,为了平息众怒,返回来追究硬闯的基层警员都有可能。
反之,如果是领导下令,譬如疫情防控需要,即使撬锁爬窗也是可以干的。敢不敢干、能不能干不取决于规则,取决于上层的明确指示。上层指示代表领导接过了所有不确定性,领导承担事态的后果。如果上层没有指示呢?那对基层如何行动就是一个艰难的考验。
第二种便是被组织运行逻辑改造一致。
既然结果无法预期,那么长期“算法”训练的效果,很可能慢慢每个人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策略。对那些有背景的、熟门熟面的,就网开一面;对那些没背景的小混混就正常执法打击。时间长了以后,大部分都懂得做事要灵活机变。这种情形下,此人在组织内才是正常的。
进而,普通群众也知道,遇事找找关系才是“正道”,因为裁决者在上面的层级。社会便持续强化了资源和裁决权向上集中的机制。
但我们越是强化自上而下的力量体系,就越是破坏法治精神。人们越是不能基于法治规则解决问题,就越是渴望和依赖自上而下的力量体系。于是这种荒诞就产生了,一旦广泛动员,便有一刀切的超强执行力(明确的指示意味着领导对责任兜底);但归于常态治理,就不乏牛刀杀不了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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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彰的最后一个效应是权力内卷。
既然关系和人脉如此重要,对于每一级掌权者而言,构建自己的班底就是权力的头等大事。因为明规则是没多大用处的,你的命令能够落实依靠的是有一群听话的下属。
人只会将自己的精力放在能够获胜的地方。如果抢劫有用,那当然就不事生产,如果找关系和黑箱运作有用,那就找关系;如果要构建班底才能掌握权力,那就发展权谋术。
既然要构建班底,靠人格魅力和空头支票是不可能的,靠谱的只有打造利益共同体。越是擅长利益赎买和权谋斗争的人越有胜出几率,权力斗争进入内卷通道,体系筛选出的很可能是那些最擅长在组织内部搞政治的人。
但没有法治精神的权力斗争是双输的,即使眼前的胜利者也不会永远赢下去。
法治社会与上述逻辑相反。
6月11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谈及自己即将卸任,感到如释重负,形容过去5年工作充实。声明卸任后一定不会考虑如前特首般成立智库,并表示相关做法等于干预或影响当届政府工作,形容自己无班底、无打手。
可谓法治精神的一贯延续,林郑可以不要班底,但依然能履行特首的正常职责。疫情防控在中央路线和国际路线中慎重决策,整体结果尚可。因为她只要依照法治规则就可以行事。就像雷洛面对阻挡他的警员,不管警员在这场斗争中倾向哪一方,但此刻他都必须遵守探长的指令后退。
法治降低了政府组织体系内的管理成本。法治规则下,组织体系不再是以善于权谋的内卷型领导获胜,而是善于创造外部收益的领导获胜。每一级组织都可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集中于开拓和创造效益增量。
法治支持公民对国家的忠诚,支撑社会对未来的希望,法治才是保持一个民族尽可能长治久安、脱离治乱循环的国之重器。
但我们离法治真的还有段距离,因为法治精神本来就与一声令下、百呼百应的组织运行逻辑是不相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