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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 | 北洋书单002

金醉 魔宙 2020-02-10

大家好,我是金醉。


6月17号,我发了篇招助理的文章。半个月来,我每天都看发来的邮件。很多人讲了自己的真实故事,小时候的经历,最近发生的事,或二十几年来的小传记。


很抱歉,实在太多,没法一一回复。但这份信任,让我很感动,谢谢每个发邮件的人。


很多时候,真实讲述更触动人。不是因为情节离奇,而是因为,“他人的经历”给了我理解世界的不同视角。


看魔宙故事的都知道,我和徐浪常提到,不要轻易下结论,事情不只一面。


道理很简单,为什么总唠叨,因为每个人都不经意会滑入自我中心的泥沼,包括我们。



何冰在节目里谈表演,说起以前的表演——让您演好人,您会了。让您演坏人,您会了。让您演个人,不会了。


我们对人和事的理解,常常也这样。从我出发,简单定义,这是种思维惰性。


很多人热衷站队,一言不合就树敌。微博论坛上,经常有非黑即白的激烈争论,动辄扬言弄死你全家。


以脑内上演的样板戏,来理解人和事,这种狭隘很搞笑,很危险。


昨天我和徐浪聊起前阵子分享的真实案件。他说,有时觉得很难重述,因为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极其复杂——相比之下,虚构故事简单多了。


我说那当然,但必须尽力去展现这种复杂。理解了这种多面和复杂,才能理解人性的宽度。



今天,和大家分享部两部片子和两本书,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除了介绍片子和书,也讲下背后的真实故事。


一件真实罪案,暴行的发生往往令人震惊,但那只是故事的起点。更重要的是,事件为什么会发生,事件发生后人们如何应对。


一个戏剧故事里,常常有好坏善恶的角色,但那是结果,为什么好,为什么坏,才更值得关注。

 

案件名称:鸡舍谋杀案

案发时间:1928年

案发地点:美国洛杉矶


1928年3月10日,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件儿童失踪案:9岁的男孩沃尔特·柯林斯(Walter Collins)在去电影院的路上丢了。


沃尔特的母亲克里斯汀·柯林斯(Christine Collins)是名接线员,发现儿子失踪后,她立即报警。


洛杉矶警察局展开大规模搜索,但毫无结果。


邻居贝克女士说,曾见到沃尔特在一辆车里,车上有两个“像外国人”的男人。


另一个目击者则称,在沃尔特失踪前几天,他曾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问路,打听沃尔特家在哪。那人“像外国人”,一个女人和他一路。


城市安全事关重大,沃尔特失踪案很快成为社会焦点,引起全加利福尼亚州的媒体关注。


沃尔特·柯林斯失踪前的照片。


舆论和上级的压力不断,要求警方尽快破案。


负责案件的警官琼斯(J.J Jones),为此焦头烂额。他派了200名警察全城搜查,并派人在附近区域湖里打捞,却都毫无结果。


连续几个月过去,调查仍一无进展,洛杉矶警局名声一落千丈。


洛杉矶警务日报1928年3月16日的报道,距离沃尔特失踪已近一周。From L.A. Police Daily Bulletin dated March 16, 1928.


8月4号,失踪案发生已经5个月,琼斯警官找到克里斯汀,说孩子找到了,在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城里。


至于为什么孩子会去了那儿,还没查出来。


很快,警方在火车站安排了一场隆重的母子团聚仪式,让克里斯汀公开迎接儿子,并请了多家媒体报道。


洛杉矶警局希望案件的破获,能让自己重树威信。


报纸对母子重逢时的报道。


诡异的是,克里斯汀来到火车站,见到警方送来的孩子,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不是我的儿子。(I do not think that is my boy.)


她告诉琼斯警官,这不是她的儿子沃尔特,她拒绝接受这个陌生的男孩——虽然他确实长得有点像自己的儿子。


这让警方很难堪。


琼斯队长劝她,不妨把孩子先带回家,“先试着相处一阵”。


在警方压力和媒体的注视下,克里斯汀陷入混乱,稀里糊涂地答应下来。并且,按照警方的安排,跟“儿子”拍了张团聚的合影。


当时记者拍下的合影,从克里斯汀的表情,能看出她的尴尬。


带着“儿子”回家后,克里斯汀发现更多疑点,这孩子身体特征跟沃尔特差别太大——牙齿、身高都有明显不同。


她无论如何不能相信琼斯警官的说法:五个月的动荡生活,儿子发生了变化。

她质问男孩,男孩却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沃尔特。他叫她妈妈。


克里斯汀找到沃尔特的牙医和老师,为自己作证。她到警局找到琼斯,希望警方能继续追查,调查真相。


没想到,一个母亲合情合理的行为,却激怒了琼斯警官。他觉得这女人疯了——得了精神病。


负责沃尔特失踪案的琼斯警官。


按照所谓“12号规定”,琼斯下令把克里斯汀关进了当地的精神病院。当时,警察遇到难缠的人,就判他违反“12号规定”,可以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也就是监禁。


在克里斯汀“得精神病”的期间,假沃尔特却坦白了。他说,自己叫比利·菲尔德,是伊利诺伊州人。


他在一家小餐馆吃饭时,老板说他长得像洛杉矶失踪的男孩。这让他发现了改变命运的好时机:冒充沃尔特,就能到洛杉矶。


比利·菲尔德说,到了洛杉矶,或许能去好莱坞演电影,还能见到自己的偶像——一个当时演了200多次西部牛仔的大帅哥。


比利·菲尔德当时写的供认书:I am not Walter Collins, my name is Billy Filed. I said I am Walter Collins, because I wanted to get into the movies in Hollywood.


根据当时的新闻记载,冒名顶替的沃尔特被送到洛杉矶前,伊利诺伊州方面曾寄来照片让克里斯汀确认。


因为寻子心切,再加上两个男孩确实有几分相似,克里斯汀当时曾认定,照片里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儿子。


沃尔特与阿瑟·哈金斯的照片对比,仔细分辨,两个男孩还是有不少差别。


直到比利·菲尔德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后,克里斯汀才从精神病院释放,一共“被精神病”了整整10天。


就在这10天里,洛杉矶连续又出了两件事:


距离科林斯家30英里的地方,一对兄弟走失了,分别是12岁和10岁。

西南部小城里发现了一具无头尸体,死者是个拉丁男孩。


由于案发地点相距甚远,警方并未将这两起案件跟沃尔特的失踪联系起来。但没过一个月,一起震惊全美的连环杀人案浮出水面。


9月份,警方接到一个加拿大女人的报案,说她弟弟被舅舅带到美国,可能遭到虐待,请求警方设法找到他,并遣送回国。


当警察找到这名15岁的少年,少年却突然神经崩溃,向警方交待了一件惊天的秘密——


他的舅舅高登·诺斯考特(Gordon Northcott)是个杀人狂,他自己曾被高登猥亵,并帮他杀了人。


高登·诺斯考特,当时的媒体称他是个“长相好看的年轻人”。Photo courtesy of UCLA Digital Photo Collection


高登和他母亲莎拉住在洛杉矶河滨县一间养鸡的农场里,两人曾拐骗至少20个男孩到农场。


高登对男孩施虐、强暴,母子俩再用杀鸡的斧头砍死男孩,用石灰销毁尸体,埋在地下。


警方在凶案发生的养鸡农场标注的埋尸地点。


这件案子曝光后,媒体称之为“鸡舍谋杀案”(Wineville Chicken Murders)。


没过多久,美国和加拿大警方联合,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抓获了高登母子,于11月底引渡回美国,押送到洛杉矶。


中间捂脸的,就是杀人狂高登,其余人是加拿大警察。Photo courtesy LAPL


在引渡回美国之前,高登对《温哥华太阳日报》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关于我,有很多流言,都是假的......有些人已经因为想象太多遭到了惩罚……我躲起来是为了我可怜的妈妈。我不能告诉她,人们都怎么说我的——这些流言会害死她。”


“报纸什么的,我都不让她看到,我想让她待在安全的地方,然后,我独自去面对这些问题。”


高登称他母亲为“poor little mother”。正是这个可怜的母亲,在审讯中坦白,她亲手杀了沃尔特——克里斯汀找了8个多月的儿子。


然而,她却又在之后的审讯中翻供,称自己没杀沃尔特。


高登的母亲莎拉。Photo courtesy of LAPL


警方在高登农场里找到大约20名男孩的尸体,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最终,警方认定,失踪的两兄弟,以及那具无头尸体的凶手都是高登。


高登在鸡舍指认弃尸地点。


在后续的调查中,高登母子的身份得到了更具体的验证,他俩不但是母子,还是祖孙——高登是父亲和姐姐乱伦的结果。


鸡舍凶杀案破获同时,克里斯汀起诉了洛杉矶警局和琼斯警官。洛杉矶警察局局长免职,洛杉矶市长失去参选资格,并修改了精神病院收容的相关法案。


琼斯警官免职,法院判决他赔偿10800美元——但这笔钱最终也没支付,琼斯之后调岗,一直干到了退休。


1930年10月2日,高登被送上绞刑架,由于过度惊吓,身体瘫软,缩短了绳子勒脖子时间,导致他脖子没断,挣扎了11分钟才死。


高登绞刑前,曾让监狱通知克里斯汀,他想在死前告诉她杀死沃尔特的经过。等到克里斯汀到了监狱,高登却又矢口否认。


五年后,一名在鸡舍谋杀案中幸存的男孩回到洛杉矶,讲述了当年的逃亡过程。这又给了克里斯汀希望。


根据已经解密的资料,当年9月份,警方曾在高登家里找一只鞋子, 和柯林斯生前穿的鞋子是一双,鞋上还残留着孩子的血迹。


警方调查显示,两只鞋子不但尺码一样,鞋跟磨损的方式也很相似。


克里斯汀却始终不愿面对这个事实。她坚信,儿子还在某个地方活着,并在余生的时间里都在寻找。



这件案子,改编过电视剧和广播很多次,我最喜欢的是2008年伊斯特伍德拍的电影《Changeling》,安吉丽娜·朱莉扮演女主角克里斯汀,中文名翻译为《换子疑云》。


《换子疑云》片长: 141 分钟 ,豆瓣评分:8.3,朱莉凭借突破性的表演,获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


影片剧情基本根据案情发展设置,但抹去了凶手高登的母亲,将他设定为独自一人。


从沃尔特失踪开始,电影高度还原了案件的前半段,并在克里斯汀这一角色上赋予了时代特征:一个即将觉醒的独立女性。


警方的无能和虚伪,在电影里摆在了明面上。铁证面前,琼斯警官坚持孩子没错,不走任何流程,就把克里斯汀送进精神病院。


这些戏份,展现的是一场无理强权的暴戾。


拒绝“假儿子”,在警察嘴里,可以变成“不愿承担做母亲的指责”。保持善意和理性,却无论如何无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除此之外,导演设置了批判警方的教会,反抗强权的妓女,最终唤醒了克里斯汀的抗争意识——和女性觉醒。


把变态杀人案拍出这种主题,伊斯特伍德实在是太硬了。


变态杀人狂的恶,与暴戾强权的恶,哪个更吓人?囚禁在鸡舍中男孩面对刀斧,与关在精神病院里的女人面对权力,并无不同。


如果想更详细了解这案子里的杀人狂高登,以及他的乱伦家庭,可以去找两本书。


一本叫《Nothing Is Strange with You》,一本叫《The Road Out of Hell》,都是关于凶杀案的非虚构作品——不过我没看过,不好看别赖我。



事件名称:驱魔杀人

事发时间:1976年7月1日

事发地点:巴伐利亚


可能你和我一样,知道不少关于“驱魔”的电影。比如《驱魔人》、《驱魔者》、《最后一次驱魔》什么的。


尤其是1976年的《驱魔人》,是列入影史经典的恐怖片。恶魔附体后小女孩的身体变化,也成为经典的恐怖场景。


1976年电影《驱魔人》,改编自1971年出版同名小说,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而原小说,则改编自1949年发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一次真实灵异事件。


我看过几部讲驱魔的电影,包括前几年很火的两部《招魂》。这些都是灵异鬼神题材,是真的“魔”——反倒让我觉得不那么恐怖。


真正把我吓尿的是2005年的电影《驱魔》,美国导演斯科特·德瑞克森拍的。这导演最近还拍过《奇异博士》,不过我觉得,他的天份还是在惊悚片。


《驱魔》也改编自真实事件,只不过,这个事件的核心不在于魔鬼附体如何“灵异”,而在于宗教与科学的争议。


一个律师接到一桩官司:有个神父用“驱魔”的方式来治疗女孩的重病,因此耽误了科学的治疗。


得了怪病,是找巫师神婆,还是找医生——这是咱们特别理解的争议。


《驱魔》剧照。这部电影的美版长达122分钟,豆瓣当前评分7.5,最为称赞的是艾米莉的饰演者珍妮弗·卡朋特“附体式”的表演。她因此获得了 15届MTV电影奖最佳惊恐戏表演奖。


先来讲讲真实事件。


1968年,德国巴伐利亚的一个16岁的女孩安妮(Anneliese Michel),突然有精神问题,在一次抽搐中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医生诊断她患有癫痫症和轻微忧郁症,她开始接受药物治疗,服用抗癫痫药大伦丁(苯妥英钠)。


病发前,16岁的安妮·米歇尔。


随着年龄的增长,安妮的病情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愈发严重。20岁时,她开始产生幻觉。她说,自己祈祷时,常听到恶灵的警告:“她将在地狱中烧死”。


安妮的父母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安妮从小也随父母信天主教。长期服药没用,她开始怀疑自己是恶魔附身了。


安妮父母认识一个老太太,也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带着安妮去了意大利天主教堂朝圣。


朝圣归来,老太太得出结论:安妮一定是恶魔附身了。因为她在朝圣时,总会不自觉地避开耶稣像和十字架,还拒绝喝圣水。


并且,老太太发现安妮身上的气味“非常糟糕”(smelled hellishly bad)。


为了驱魔,安妮极其虔诚,每周两次去做弥撒,并睡地板赎罪——后来,她因此得了严重的肺炎。


安妮和家人的合影。


上了大学,安妮情况更加严重,她恐惧所有“圣物”——十字架、耶稣像、圣水等。有时还会学狗叫,吃虫子,甚至舔舐自己的排泄物。


1973年夏天,安妮的父母去找驱魔士和祭司帮助,却遭到了拒绝。因为,天主教的驱魔仪式十分复杂,必须先由天主教的总会认定和批准。


驱魔没获得批准,安妮又开始吃药,这次换成了痛痉宁(卡马西平),也是一种抗癫痫的药物。



1975年,安妮和父母遇到了一名叫恩斯特的教士,他认为安妮的症状“不像癫痫”——实际上,他根本没见过安妮犯病的时候。


1975年9月,维尔茨堡的主教核准了安妮恶魔附身的事实,并下令由恩斯特和另外一名神父,一起为安妮举行“重大驱魔”的仪式。


怎么驱魔?


不了解的看起来,整个过程就是折腾。摇晃,扭曲折磨附体者,造成身体的痛苦,并辅以大喊大叫,手持圣物诵念经文。(网上有驱魔仪式的实拍,有兴趣的可以看)


驱魔仪式上的安妮,身体遭受各种折磨,以驱赶邪魔。


据记载,恶魔附身的安妮力气巨大,经常需要三到四个人才能将她控制住,有时甚至必须把她绑到床上。


最终,恩斯特在安妮身上发现了6个恶魔:撒旦路西法、出卖耶稣的犹大、暴君尼禄、希特勒、该隐和一位被除名的神父。


从1975年9月到1976年7月,安妮每周都要进行一到两次驱魔仪式。


在这段时间,安妮的情况时好时坏。有时,可以回到学校上课和陪着家人做弥撒,但由于她只肯睡在地上,肺炎越来越严重。


因为长期无法进食,她骨瘦如柴,体重只剩下三十多公斤。


驱魔期间,被6个“恶魔”折磨的安妮。


1976年6月30日,驱魔仪式的最后一天,安妮高烧不退,精疲力尽,她已经无法自己站起来,她语无伦次的祷告。


她搂住母亲的肩膀说了句:“妈妈,我害怕”,便躺在了床上,再也没有醒过来。


第二天中午,安妮死了,器官功能衰竭。


两位驱魔神父再也无计可施,主动通知当局安妮的死讯。


法医解剖了安妮的尸体,诊断其病症为颞叶癫痫。



实施驱魔仪式的是两位神职人员,与安妮的父母,被指控为过失杀人罪。


安妮的父母和驱魔神父在法庭上。


一个教会核准执行的驱魔仪式失败了,驱魔士还被判定有罪,并可能遭受牢狱之灾,这种事儿在当地从没发生过。


在教会的施压下,两名神父立刻被保释。


讽刺的是,安妮死后,德国教会推翻了之前的认定,宣称安妮从没有被恶魔附体过。


2005年,电影《驱魔》上映,故事主角艾米莉的原型就是安妮。


凌晨三点,19岁女大学生艾米莉一反常态的从睡梦中惊醒,她的身体变得僵硬, 极大的重量压在她的胸口, 使她麻痹不能说话。


接下来更恐怖,她变得双眼发黑,身体扭曲,不时发出低吼。


凌晨三点,西方人称之为“witching hour”的黑暗时刻,这是一天中阴气最重,最容易撞鬼的时刻,是人类能量最低,医院死亡率最高的时刻。


她无法控制自己,痛苦得生不如死,去找医生治疗,却毫无起色。无奈之下,艾米莉的家人请求教会驱魔。


影片结尾处,圣母曾给过艾米莉一次选择的机会,要不然跟着走,让圣母带你解脱(好死),要不然就回你的肉体继续遭受折磨(赖活着),艾米莉选择了后者,她选择继续与痛苦作斗争,完成自我救赎。


科学与神学的碰撞,道德与法律的抉择,是这部电影贯穿始终的主旨。


英国作家康拉德写过一本小说,叫《在西方目光下》,里头有句话:“将邪恶归结于超自然的因素是没有必要的,人类自身就足以实施每一种恶行。”


2005年,《驱魔》上映时,有媒体采访安妮的母亲,她说,自己没有后悔,是上帝命令她赶走附在女儿身上的恶魔。


如果真的有恶魔,他在哪呢?



最后,我介绍个作家,和他的两本书。在看这两本书的时候,我确实能感觉到:恶魔无处不在,正看着你呢。


意大利犹太人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是个化学家。1944年,他参加反法西斯运动,被德国人关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


从那以后,他多了一个重要的身份:奥斯维辛174517号囚犯。这个身份让他后半生成了作家,从1948年起,到1987年自杀,他留下了大量小说和散文。


他曾说:“要不是集中营的那段经历,我肯定不会想到自己将成为作家。”


这话不假。


从2013年起,国内出版了他的5本书,分别是:《被淹没和被拯救的》,《再度觉醒》,《这是不是个人》,《若非此时,何时?》与《周期表》。


普里莫·莱维坐在他的书房里。我喜欢他的台灯和打字机。


我重点推荐一下《再度觉醒》和《被淹没和被拯救的》。前者是他1965年写的回忆录,后者是他生前最后一本书。


《被淹没和被拯救的》结尾这样写道——


怀疑的一代正站在步入成年的门槛上,失去的并非理想而是确定性。事实上,他们对已被揭示的重要真相心怀疑虑,却情愿接受不重要的琐碎事实。这样的事实,无论理性或狂野,都在文化时尚的悸动潮流下,日复一日地变化着。


句子很长,但值得细读。


莱维担心是,讲述过去变得越来越难,这个时代有一种“不被倾听的危险。”


无法倾听过去和他人的生活,对人性的理解便会日益狭隘。


那么,我们能从过去中倾听什么呢?


不是对苦难的简单重述,也不是懊恼、悲伤、凄惨。这些往往是事后的情绪宣泄和立场表达。


而应该是更理性的反思:到底真相是什么?只是简单的坏人残害好人吗?


与电影小说里的戏剧冲突比,真正的集中营生活或许不一样。


波兰诗人扎加耶夫斯基曾写过一首诗,讲集中营的恐怖:


在板房的沉默中,
在夏季周日的静寂中,
燕群尖厉的号叫。
莫非这竟是
人类仅存的言语?


二战结束前的奥斯维辛集中营。


电影和小说,往往展现集中营的暴行,但真实的集中营,更多时候是一种绝望的平静,司空见惯的死亡,漫无时日的无聊重复。


所谓身虽在,心已死。


莱维写道:


“我必须重申:我们,幸存者们,不是真正的证人……我们幸存者是数量稀少且超越常态的少数群体……我们没有到达集中营的底层。而那些到达底层的人……无法回来讲述它的可怕,即使回来,也失去了讲述的勇气和能力……他们是规则,而我们是例外。”


真正的历史见证人,属于被淹没的人。


尝试去靠近和理解被淹没的人,正是理解历史需要的态度。



我曾跟一个懂表演的朋友聊天。他说,最基础的,是去设想如果“你是那个剧中人”,会如何反应。


这是种共情能力,或叫同理心。


但有时,这种“代入”思考会引起误解。


周庸有钱,但不像一般有钱人爱买房。他不理解为什么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要死命挣钱,就为买房子。


他说,要是我,我就把钱留着买原版手办啊。


他的意思是,如果“周庸”有闲钱,就会买手办。


很多人都习惯这种假设,但这不是共情,而是以我观物,自我中心。


后来,周庸说:如果“周庸”不是富二代,而是个小地方长大的北漂,可能也会拼命挣钱买房子。


聊天也好,讲故事也好,设身处地非常难。因为,你要敢于扔掉自我。


卡佛有篇很短的小说,我非常喜欢,名字叫《把你的脚放在我鞋里试试》,故事几乎没什么情节,但细致入微,击中生活里最核心的东西。


雷蒙德·卡佛,1938—1988,我很喜欢的美国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很好看。


这几年看了很多真实事件的资料,越发觉得讲故事太难。


每当我去定义一个角色时,就必然流于某些符号,离真实越来越远。


于是,我就想去了解更多真实的事件和人,看最初始的粗糙素材,任由各种立场见解交织成团。


我宁愿懵逼地感受人和世界的复杂,也不想狭隘粗暴地下结论。


这种感觉,就像我爱的美剧《冰血暴》,在那个设定为“true story”的世界里,充满了意外、执拗和非理性——无法解释。


这人简直太蠢了。这人简直太坏了。这故事简直太荒诞了。


没错,可荒诞不正是这世界最真实的本质吗?


美剧《冰血暴》是脱胎于1996年科恩兄弟电影《冰血暴》(Fargo)的犯罪剧集,如今第三季已经完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美剧,也推荐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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