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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案件 证据规格

2017-01-22 淹留君 基层警务



敲诈勒索案件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使人产生恐惧,强行索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证据规格

(一)违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

1、问明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

2、问明作案的动机和目的: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

3、问明作案手段、危害后果:语言直接威胁,或者通过书信、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聊天形式恐吓,或者通过第三者转达口信的方法威胁,或者用暗示的方法威胁,或者抓住受害人的某种把柄相要挟,或者制造某种借口进行勒索等;

4、问明作案工具及来源;

5、结伙作案的,是否有预谋过程以及各违法行为人相互关系、分赃情况、相互印证情况;

6、有无前科。

(二)被侵害人陈述

1、问明发案时间、地点、经过,作案方式;

2、被敲诈钱款、财物特征及价值。

(三)证人证言

1、问明违法事实情节;

2、问明被敲诈钱款、财物特征及价值。

(四)书证、物证

1、出警经过,证明违法嫌疑人身份的证件,如户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

2、扣押、收缴的作案工具,并制作照片附卷。

(五)鉴定结论

声音鉴定,笔迹鉴定,被敲诈财物要做价值认定等,并将结论告知或送达行为人和受害人。

(六)辨认笔录

被侵害人、其他证人对嫌疑人进行辨认,制作辨认笔录。

(七)视听资料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应当及时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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