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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件 证据规格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指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证据规格
(一)违法嫌疑人陈述与申辩
1、问明违法嫌疑人基本情况;
2、实施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
3、实施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起因、手段、经过、后果等;
(二)证人证言
询问承租人、知情人,问明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方式、情节、程度、范围。
(三) 物证、书证
噪声源、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等实物或照片。
(四)鉴定结论
噪音强度鉴定等。
(五)视听资料
监控录像、录音、电子数据等。
(六)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等。
(七)辩认
证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
(八)其他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自然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