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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温馨提示(拿走不谢)

物业消息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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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13日6时30分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爆炸造成多人受困。事发后,十堰已投入各方救援力量超过2000人。救援人员已携带大型救援设备、生命探测仪、警犬等在现场开展搜救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搜救出150人,其中12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37人重伤)


物业公司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在使用燃气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燃气公司各项规定。XX物业温馨提示以下内容:


1、 已通天然气的房间,用户不得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2、 天然气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要及时更换。为确保安全,请用户尽量使用不锈钢波纹管,不要使用塑料软管。


3、 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拨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安全无漏气时,方可通气点火。使用燃气要注意室内通风,燃气燃烧时会使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逐渐减少,供氧不足将导致不完全燃烧,从而易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4、 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


5、外出、夜间入睡前、长期不用燃气具时,一定要关闭室内总阀。

6、 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气器具开关、室内燃气总阀同时关闭,直至正常供气后方可继续使用。为确保安全,请您千万不要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

7、 用气“六”不准:
(1) 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
(2) 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3) 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
(4) 不准在燃气管道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5) 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6) 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8、 应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开关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通知燃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9、 为了及时发现燃气的泄露,建议安装家庭用燃气报警器;另备灭火器一个以防发生火灾。

10、 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燃气器具等发生泄露,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迅速关闭气源总阀门;
(2) 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者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3) 熄灭一切火种;
(4) 迅速打开门窗,让天然气散发到室外;
(5) 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抢修、抢险电话。
(6)发现邻居家天然气泄露,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7) 如果事态严重,应立即撤离现场,拔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8) 严禁开启燃气管道上的总阀门。

物业公司在此特别提示,请广大业主关注燃气使用安全,及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了解燃气安全知识,正确使用燃气,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如需帮助请随时拨打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XX物业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4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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