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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楼内停放电动车罚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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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1、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2、禁止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3、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履行10项消防安全职责; 4、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明确了物业公司10项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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