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广安某小区“停车位收费过高”:物业和业主不做冤家做亲家,到底有多难?
一直以来,物业和业主,怎么看怎么都像是一对“冤家”,彼此之间,既风雨同舟,又各怀鬼胎。昨日(8月29日),广安市内的这家承平盛世三期,疑因“停车位收费过高”遭小区业主群起质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进行现场化解、处置。
本文不讨论承平盛世涉事物业和业主的是非对错,相关信息请以官方通报为准。今天,我们仅以此为契机,来说说关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那点事。
物业不仅误读“条例”、还误读业主
先来搞清一个概念。国家颁布《物业管理条例》的初衷,并非是要求物业企业对业主进行管理,而是政府相关机构对物业企业实行的行业管理,这个概念首先就应当搞清楚。但在实际中的“条例”却一直被物业企业误读,持续了几十年。正是基于这个所谓的“管理”的错误理念,才造成物业认为自己有长期对业主实行“管理”的责任,连企业在注册公司时都冠以了“管理”二字,比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将业主置于被管理的对象。由于物业公司对“条例”的认知错位,因而才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物业与业主扯皮的现象,有的小区还发生彼此怒骂、怒怼。以承平盛世三期为例,物业单方面定价引发业主不满,就是这样造成的。
暂且不去探讨,这家物业与业主之间到底有多少误会需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去沟通。我仅想表达的是,纵观整个广安各区市县的各类小区,差不多都存在此类现象。这就有一个问题:业主有没有权限全程参与了对停车位收费定价?
倘若物业一方,单方面定价,成为了价格的主宰,作为另一方的业主们就必然会成为案板上的肉,任由宰割,业主因为被“管理”,感觉被“宰”,才会群情激奋、向全社会喊出那一声“收费过高”。因此个人认为,物业对业主在所谓的“管理”或收费中所采取的一切的单方面行为才是激化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其卑劣行径必然导致民怨沸腾,不仅小区矛盾不能化解,更难以给社会环境构建和谐,这个现象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问题的最本质根源,其实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结果。翻阅《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这两个东东,感觉其似乎都没有能够很好的明确物业应当精准服务业主的这一关键内容,即便是修改后的《条例》也只是对“服务”的根本进行了轻描淡写,而对“管理”浓墨重彩。与其说是制度规则的漏洞,不如说是一种有苦难言的无奈。就难怪了,在实际操作中,就无形中促使了物业和业主这一对“冤家”的形成,为他们之间的矛盾、甚至是仇恨和社会安全隐患等埋下了伏笔。
其实,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很多人没弄懂
最基本的常识和逻辑是,市民居住的小区,所有的一切权属都归业主共有,记住哈,是“所有”二字。因为要建设小区,要对小区环境进行保护,要每日里打扫清洁卫生,比如哪家那户的电停了、水没了,都总得有人来解决。业主为了省事,就花钱找人来做这个事,自然就会想到去花钱购买服务,于是,物业这个行业就应运而生,它是现代居住环境要求高质量的产物,也是人文环境的现实需求。可是呢,比如停车位的收费(小区物业费是否包含停车位,本来都在范围之内的)却由物业单方面来定价,业主不能参与并决定,就像去超市卖东西样,不容许自己去对所购买的商品进行选择,这算不算是单方面霸王条款?
小区的停车位收费,物业可能会告诉你是按照某些规定标准来执行收取的,但往往却是单方面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有无征求业委会意见,开个那啥涨价、定价的听证会?也就是说,现实情况是,业主根本就没有选择需要由谁来为自己服务的权力,这不闹笑话吗?业主出钱、自己创造的创富、做出的蛋糕,却要由他人来分配,而且所有的分配都由他人说了算,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我还了解到,在一些小区的笑话是,有的业主回家晚了,比如超过了晚上的12点之后,还得向守大门的保安交钱,有的小区都养成习惯了。虽然钱不多,但这钱掏得冤枉、也掏得窝囊。几乎每天都得看门卫的脸,这可是自己回自己的家啊!搞错位没有呢?后来小区安装了门禁设施,这个现象才消失,但门卫那一句“24小时给你开门关门,还让人休息不?”却永远留在了业主的记忆里。我就想问一问了,我花钱叫你专门来做开门关门的事,却由你来想当然地规定我一定要在哪个时间段和啥时候才可以回家,搞笑不?
现代物业,业主被动处弱势
物业费一旦上去,就永远上去了,谁见过物业公司体恤过小区的业主,这些年赚钱有多难,谁见过物业费降过价?现实是,任何时候,物业费都像水电气费一样,只涨不跌。物业费由业主出,价格却不由业主定,掏钱了,还任人摆布。两口子感情破裂,还可以闹离婚,可以不换思想、就换人,可业主和物业为所交费用一扯皮闹翻,要想换物业却比换个大鹅的总统先生还难,一说就是“给我二十年,还你一个嘿大的鹅”,可笑不?对呀,《条例》和《物权法》都说了,由开发商帮选,荒唐不?新规明确,业主决定物业的“去留”可以开启投票模式,去试试看,就会知道其中的艰辛程度。
再说,小区内的停车、广告、租赁等公共收益。法律明确规定,小区的一切“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是,你见过小区的广告位的收入给业主们分过一分钱吗?那么,是谁拿走了这些收入呢?现实是,业主自己花钱请人来收走了自己的钱袋子。还有,那些维修资金,是业主购房时收取的,存哪儿了?业主有几人知道?是不是每年都拿出来让大家看?做何用?何时用?用多少?有没有公示过?大家心里头还有没有一本账?君不见购房预付款都可以打水漂,房子都可以烂尾,大修基金就不可以被巧立名目、被“编故事”地搞挪用?房子年限70年产权,那么每隔三五年,你是否有权去不间断地查一查这笔资金、试一试,会是啥样的结果?如果出现了问题,我们业主方该找谁去说理?今就把话放这儿,大家后面去看看。
物业与业主,两相比较,物业几乎是占尽了天时地利、吃尽了“山珍海味”、阅尽了“人间春色”、干尽了“坐享其成”,可业主呢?现代物业,业主几乎处处被动、处于弱势地位。
这些年,几乎所有的垄断行业都喊亏,但所有的“霸王”们都不会选择主动离场,有的话,请举例。今年喊亏7个亿,立马14亿人里涨一元,量大啊!翻倍啦,还亏不?这就是今天的现状,也是物业的现状。在我们广安本地,前面还发生过,有物业就算打输了官司也满含热泪不忍离去的伤心往事,不知大家还记得不,是哪一家?都摸一摸自己的良心、夹住屁眼喊三声天,广安的物业,哪一家搞亏了?做赔本买卖,你还起早贪黑的干个锤子?
君不见,一些劣质物业长期欺行霸市、巧取豪夺,视业主为天敌、把业主当韭菜收割,就像当年的某动、某信设置双向收取话费一个吊样,在收费和服务间,他们永远会先选择抓收入后,再谈服务,这一点没冤枉吧?钱一进账,就看脸色,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弱势地位。谁愿意花钱遭罪,难道这不是被鬼摸了脑壳、是神经病犯了么?
本文无意要在物业与业主之间拉仇恨,但现实中的物业的种种“不是”,一时半会说来,也都感觉罄竹难书、洛阳纸贵。
当然,这些年来,物业对社会的贡献、物业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我更想表达的是,现实生活中的物业管理与对业主的服务,彼此之间的角色、概念要厘清。
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可以使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高。物业很重要,决定着业主们居住的环境是否让人感觉舒心。好的物业能帮业主解决小区安全问题,保障良好的居住环境,包括对已经建成小区的后期保值都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由此可见,物业在小区的作用十分明显。那么,如何很好地把握好物业管理和业主关系以及社区建设的关系,使大家都有良性互动、发展,形成和谐温馨的家园氛围至关重要。
谢歌说事以为,物业收费不应成为唯一目标和价值追求,创造最优质的服务才是小区的重中之重。物业管理的发展目标是追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与统一。现代物业管理的根本目标之一是,一方面以物为媒,以人为本,为业主解决各种困难,在维护公共秩序、防盗防火、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范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物业与社区、业主应当建立起新型的邻里关系,营造起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人文氛围,与社区建设相得益彰,让小区成为一个具备良好社会公德,良好人际关系的环境,成为安居乐业,安乐祥和的场所。
物业的好坏,还直接关系到你所居住环境的品质的高低。随着行业的发展,其功能应当更加真实体现人文和价值等精神内涵,从根本上去说,物业和业主都不应当是一对“冤家”,这与聘请物业来服务的初衷和理念相悖。但在现实中的物业和业主,做个亲家,却是很难很难的,需要比较精准的角色转换与定位才行,其间还包含那人间最温暖的人情味。
那么,那么多的难,都难在了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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