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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人速看!酒后骑电动车也算酒驾?是的,有人已被判刑!

2017-08-17 邹平今日信息

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开车,

那喝酒后能骑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吗?



答案肯定是

最近济南交警查获一起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

▼▼▼


8月12日晚21:30左右,济南天桥交警在北园高架历山路下桥口进行酒驾整治时,一辆电动车沿北园大街机动车道由东向西的摇摇晃晃的驶来。民警将骑车男子拦下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呼气酒精测试,王某呼气酒精含量显示为3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王某质疑称:

我没有驾驶证,骑电动车没事吧。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王某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处罚款50元。同时,王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处罚款20元。



下面我们再看一起酒后驾驶电动车被拘役的案例



案例

林某醉酒驾驶电动车行至某村口路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04毫克/100毫升;其驾驶的电动车也属于超标电动车。后林某被认定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这样说: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


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现在市面上很多电动车都超过这个标准的,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公里/小时。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目前我省市面上很多电动车

“超标”的可能性极大

如果骑电动车酒后闯祸

可就不是按照非机动车的处理标准

进行处罚50元了

“超标”电动车就得按机动车酒驾处罚啦




醉酒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小编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饮酒过多,请不要骑车,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负责!




来源: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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