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15份关于“数字经济”的两会提案
❑ 导 读
数字经济成全国两会热门话题。
来源 | 数据观综合(转载请注明来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再次被重点提及。报告中称,2023年中国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数据显示,过去5年,中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
“数字经济”自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至今,已多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方面提出了11项重点建设工程,并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
从地方两会、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到2023年全国两会的建议和提案,数字经济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3月3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对中外记者表示:“数字技术对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对未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视,近年来将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协商议政的一个重要议题,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的优势,积极助力数字经济的发展,包括每年的提案、召开协商会,政协常委会还专门听取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报告。”
郭卫民介绍说,去年5月,全国政协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会前和会议期间,170多位委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堵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致公党中央: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数字经济新生态
当前,数据要素在供给、流通、使用等环节均存在一定体制机制障碍,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问题日趋复杂。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我们建议:
一、明确并保障不同主体的数据权利
按照有关文件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的框架性要求,研究确定不同参与主体拥有的数据权利,并通过细化制度给予明确和保障。以政务数据为例,政府部门作为数据资源的生成方,应具有数据资源持有权;个人(法人)作为数据的载体或对象,对本人的数据资源具有持有权、加工权和使用权;个人在获取政务或商业服务时,经办部门或商业机构具有有限的数据使用权,精准给予其使用时间、场景、次数限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运营主体,具有数据的采集权和处理权,以及数据产品的经营权和受益权;监管部门具有相应使用权和监管权。
二、科学设定数据要素市场业务准入门槛
必须由权威、可信的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数据要素交易机构,应为国资背景,具备技术能力、支撑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设施以及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应用案例。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的备案管理机制,健全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市场化数据交易行为,经评估符合监管要求、达到一定规模、能发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均可备案并纳入监管。统筹推进各地数据交易所建设,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运营能力,试行公共数据内部结算模式与商业数据资产定价模式。
三、建立数据要素交付基础设施准入机制
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交付通道,并建立评估准入机制。一是技术能力要领先,在功能、性能、安全、密码、BaaS服务(区块链即服务)等维度通过权威机构的鉴定,指标应具有领先性。二是产品体系要完备,应包含区块链基础平台、数据资产化系统、授权查询系统、开放服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追溯监管系统等,能够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数据市场生态。三是核心技术要自主可控,确保数据安全。四是要有应用模式、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经得起验证。
四、清理关闭不合规数据流转通道
进一步明确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推动设置数据要素流转交易渠道并轨时间表路线图。在限定时间内将原有的数据流转通道逐步转移到有序、可信的数据交易流通渠道上,关闭不合法、不合规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通道。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畅通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渠道,明确不能交易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维护数据要素市场良好秩序。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强化执法力度。
五、保障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有规可依
针对商业机构采购数据要素等经济活动,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增加相应会计科目。在数据资源入表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适用于数据要素交易会计处理的细则。明确数据消费定义、场景和资金支出与监管规范,确保数据消费有规可依。明确政务数据的权威性和应用价值,进一步推进数字文件、电子证照应用与全国互认,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可实质性替代纸质版营业执照、社保缴费的数据资产信息可实质性替代社保缴费证明等,为“无证明办事”提供依据。
六、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结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建设,优化基础算力资源配置。推动建设东西部数据中心集群高速直联网络,引导东部算力需求由西部能源富集区域供给,建立东中西部跨区域数据共享和运维服务统筹结算机制,推动中西部地区依托数据中心就地发展初级数据加工业务,实现数据产业区域协同发展。
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
系统性布局仿生机器人及汽车产业
今年全国两会,雷军就“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向大会提交了三份议案:
《关于推动仿生人形机器人快速发展的建议》
雷军指出,仿生人形机器人是刚柔耦合的复杂动力学系统,与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领域紧密关联,其发展与突破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在仿生人形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和零部件性能优化等关键共性技术薄弱、技术与应用脱节等问题上,雷军认为,国家应当支持整机企业牵头创建国家创新联合体,形成“点面结合”的长期持续创新机制,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此外,雷军建议,针对应用生态发展缓慢等问题,应当鼓励行业组织建设软硬协同的通用型仿生人形机器人开源创新平台,以开放的产业生态降低应用技术成本,同时加速智能制造、养老陪护等场景的应用培育。
《关于构建完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雷军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定义汽车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加快制定围绕汽车生命周期和数据生命周期两条主线的数据安全标准,指导产业发展。同时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认证制度、数据安全评级及公示制度,提升行业透明度与可信度。
雷军指出,当前各车企间数据尚未实现有效安全流通,数据孤岛普遍存在,数据价值无法充分发挥。他建议,应当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构建汽车数据共享机制及平台,让各车企间的数据实现流通,将数据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此外,在《关于大力发展汽车文化,助力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建议》中,雷军认为,汽车工业是硬基础,汽车文化则是软实力。大力发展汽车文化,扩大其影响范围及群众基础,形成“汽车技术/产品发展——汽车文化兴盛——汽车技术进步和消费需求持续提升”的正循环,成为推动中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关键助力。
雷军认为,适度放开汽车改装限制,建立改装零配件和汽车后市场的国家标准,能为多样化的创新汽车文化发展提供土壤。
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
聚焦“上山下海助小微”
今年全国两会,周鸿祎携三份提案上会,分别关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发展、城市数字安全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共同富裕”。周鸿祎表示,三份提案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上山下海扶助小微。
“上山”是上科技高山。周鸿祎认为,在关注技术层面创新的同时,更要关注技术突破背后所依赖的创新模式。他在提案中建议从两点着手发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首先是建立大型科技企业+重点科研机构的产研协同创新模式,打造中国的“微软+Open AI”组合引领大模型技术攻关;其次是支持设立多个国家级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长期开源项目,打造开源众包的开放创新生态。
“下海”是下产业数字化蓝海。目前,城市已经成为数字化场景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整个城市架构在网络、软件和数据上,城市的安全脆弱性前所未有。过去几年,360在多个城市尝试建设城市数字安全大脑,通过“四个集中”即集中数据、集中专家、集中研判、集中能力,为城市管理者和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数字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针对以上问题,360在城市数字安全大脑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的新模式,提供集中化的SaaS服务,实现了“数据情报云化、产品SaaS化、安全服务化、服务托管化、托管专业化”,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周鸿祎在提案中建议,把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点内容,列入省、市、县及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中,组织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优秀案例评选,推动城市数字安全建设模式的持续优化和完善。
“助小微”的含义是通过SaaS服务助力数字化“共同富裕”。去年周鸿祎曾建议鼓励帮扶中小微企业构建数字安全能力,补齐国家数字安全的缺口。在服务中小微企的过程中,周鸿祎发现,目前中小微企业数字化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没钱没人没技术,正在成为数字化的盲区;二是大型企业数字化路径中小微企业跑不通。中小微企业不是不需要数字化转型,而是市场缺乏有效的攻击和适用的产品与服务。
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
完善自动驾驶相关法规并加快标准落地
何小鹏今年首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其向大会提出《关于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的建议》。
何小鹏表示,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品准入标准等问题并未完善。他建议,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加快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落地。
同时何小鹏指出,自动驾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尚不完善,责任主体难以界定,事故赔偿规则缺失,理赔界定难度较大,相关数据不足,导致国内尚无成熟的自动驾驶保险产品。《保险法》等现存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自动驾驶的保险问题做详细阐述和规范,国家也尚未出台专门的发展战略、政策或相关指导意见。
他呼吁,一是制定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纲领性规划,二是鼓励部分地区开展自动驾驶保险创新先行先试,三是鼓励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参与保险产品创新。
何小鹏还在提案中提到了加快城市高精地图的审核流程,并给出了三项建议,包括允许地图增量更新集中审核,建立线上备案流程和先用后审机制,以及允许和鼓励众源方式更新地图。
知乎创始人周源:
打破学术垄断,推动全民共享数据红利
今年全国两会,周源带来的提案主要涉及加快知识开放,让全民共享“数据红利”等话题。
周源表示,目前,我国知识和学术领域存在着过度商业化、碎片化甚至一些渠道被垄断的现象,大量知识和有价值的内容被闲置、封闭,形成了“数据孤岛”。这不利于知识的高效利用和价值释放。
具体来看,我国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有的利用支配地位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有的通过签订排他协议等方式限制竞争,不仅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数据市场创新发展和知识交流传播。
此外,不少数据库对版权的获取通过期刊社转授,未经作者直接授权,而期刊社以约稿声明等单方声明方式获取作者版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长期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作者在数据库下载自己的论文却需要付费的荒诞现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挫伤了作者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周源还关注到,国际上,知识开放已成为全球共识并付诸行动。近年来,国家基金、高校、科研单位的机构知识库建设,进行了开放获取的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存在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对此,周源建议,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包括修订《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强制免费开放,明确商业性知识库强制免费服务范围,保护作者合法权益不受数据库侵害;抑制商业化知识库的垄断行为,废除不合理的合作协议,建立数据市场的健康生态环境。
他还建议,鼓励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知识库的市场竞争,为免费开放的知识库提供资金等政策扶持;推动数据互联与开放合作。建立知识库国家标准,推动建立机构知识库联盟,打破知识库孤岛,推动知识开放合作。
京东云事业部总裁、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
发展新型实体企业 以数实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然而,我国数实融合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突破。
为此,曹鹏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一批兼具实体产业基础和数字技术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在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助推产业链降本增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培育和发展新型实体企业对促进数实融合有重要意义。
为此,曹鹏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加大政策力度,支持新型实体企业创新发展。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建议在地方政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中,纳入新型实体企业相关内容,推动数实融合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实体企业向新型实体企业跃升发展。在工业领域,推动装备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工程,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供应链金融、服务型制造等融通发展模式。推动各类传统实体企业向新型实体企业转型跃升。
第三,鼓励新型实体企业参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新型实体企业技术辐射能力强,可为传统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模式引导。建议鼓励新型实体企业开放数据、技术等生产要素资源,针对不同行业场景和企业类型设计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提供开发应用性强、见效快的数字化“工具箱”,提升传统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水平。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局限,建议采用类似“消费券”方式发放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券”,地方政府补贴一点,服务企业让利一点,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的资金门槛,构建“政府引导、大企业共建、中小企业共享”的融通发展格局。
第四,加快数智化社会供应链建设,发挥新型实体企业“链主”作用。新型实体企业作为数智化社会供应链体系的一个节点,能够引导链上各方优化生产布局,实现降本增效。
第五,加快实现本土化发展,推动供应链自主可控。在新发展时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势在必行。作为长期从事国产云研发的科研人员,曹鹏建议加强对国产大规模调度系统及智能装备技术、“多云多芯多活”产业级国产云计算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推动实现本土化发展,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
同时,推动全链条协同创新和整体升级,通过加强全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
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
以数据高水平应用促进新型工业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如何推进新型工业化,周云杰认为,应当重视工业数据的高水平应用。
“当前我国工业数据的应用仍处于中低端水平,自主可控能力不强。”周云杰表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大而不强”,数据很多,但被有效挖掘和利用的比例不高;二是“全而不优”,在资源配置与实现系统价值增值方面,多数平台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较差;三是“广而不通”,从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的角度看,数据壁垒林立,平台间数据流通阻力较大。
对此,周云杰建议,首先,建设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标准体系,由龙头企业开展标准试验和试点示范,加快标准应用推广。其次,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普惠中小微企业,让企业用得起、用得好。最后,在工业数据化的基础上,让数据应用专业化,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参与工业数据确权、流转、交易的标准及规则制定。
谈及如何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独特优势,周云杰建议,择优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探索可复制的“揭榜挂帅”模式,打通阻碍产业实际需求的机制堵点,围绕其形成攻关课题,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提供方案支撑;引导高校优化教师评价考核制度,激发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实现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依托行业领军企业与一流大学,搭建卓越工程师人才校企联合培育平台,强化优质工程技术人才联合培育体系。
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
让行业享受AI红利
今年全国两会,刘庆峰在提案中指出,应当加快推进我国认知智能大模型建设,在自主可控平台上让行业尽快享受AI红利,让每个人都有AI助手。
刘庆峰指出,目前,虽然我国多个机构和企业发布了一系列大模型,但未能真正走通通用大模型预训练、基于Prompt任务的有监督训练以及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等系统性算法路径,大模型的智能水平相比ChatGPT仍有显著差距。可以预判,如果我国不能快速跟进,那么将在数字经济、人机交互甚至某些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为此他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重视认知智能大模型研发,构建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创新体系,加速跟进和追赶国际前沿水平。
第二,积极推动认知智能大模型在教育、医疗、办公、人机交互和AIGC领域的行业示范应用和规模化价值落地。
第三,支持面向大模型研发和服务的人工智能国产软硬件技术底座,中国认知智能大模型只有在国产技术底座上发展才能有自主可控的大未来。
第四,加大力度投资建设公共算力平台,设立使用平台的揭榜挂帅机制,让更多科研院所和科技创业企业也有机会站到国家公共算力平台上,进行模型训练和算法创新。
第五,构建国家数据资源平台,汇聚认知智能大模型所需要的基础性数据,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搭建数据共享使用机制,支持战略科技力量站在国家数据资源平台上加速认知大模型的研发和产业化。
第六,鼓励产业基金参照OpenAI和微软等股东的投资协议新模式,积极探索更有利于创业团队和核心技术骨干为梦想长期奋斗的股权投资协议模式,构建更好的科技创投生态和创新创业环境。
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
加快电池数字孪生及配套政策研究
今年全国两会,曾毓群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开展我国动力电池护照及配套政策研究加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等提案。
其中提到,以电池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是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此外,针对碳足迹、ESG、回收溯源、梯次利用等实际管理需求,应研究设计中国电池护照,并将其作为国内电池行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字化管理工具。
《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中国电池储能产业快速增长,但产品良莠不齐,对大容量电池储能系统并网运行带来新的安全可靠性挑战。
曾毓群建议,一要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引导电池储能迈向以“核电级安全”为标杆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集成系统这一关键领域,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
三要加强电池储能数据的统计发布和共享。建议国家储能平台数据分级分类面向电池企业有序开放,以便电池企业支持平台建立更为准确的储能电站安全预警模型,为储能电池产品的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建议储能主管部门和支撑机构参照工信部委托动力电池联盟按月发布厂家电池装车数据,定期发布有公信力的储能电池并网总量及生产商并网量数据,为电站设备选型提供关键数据参考。
《关于开展我国动力电池护照及配套政策研究 加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
曾毓群委员指出,电池护照是物理电池的数字孪生体,可实现对动力电池全供应链的透明化数字管理。
通过设计中国电池护照,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简单直接的查阅电池产品的相关信息。电池护照作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力抓手,可成为促进电池产业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
扶持“专精特新”要出新招
齐向东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提案。齐向东表示,我国“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多、成果多、基础好,作为中小企业中最具竞争力和创新潜能的部分,具备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先天优势。但目前,这些企业的发展还面临一定的现实阻碍。
1.起步难。“专精特新”企业具备专业化、新颖化的特征,从产品研发到投入市场,再到形成营销能力,原始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导致不受传统融资渠道青睐,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一般企业更为突出,起步艰难。
2.持续难。“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的产品在市场站稳脚跟以后,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开展研发升级、设备采购及市场投入。这样一来,企业投入的费用再次加大,如果没有稳定的再融资渠道,企业的发展随时都有可能中断。
3.做强难。一些产业链涉及的关键技术点多,“卡脖子”现象突出,创新突破周期长。比如我国的C919大飞机,全球有140家一级供应商,涉及近千个由国内外中小企业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整机对外依存度超过30%,包括发动机、关键机载系统、部分原材料等,突破这些关键核心技术需要一定的过程。“专精特新”在参与技术攻关时,持续的研发投入可能造成长期亏损,如果资本市场的包容度不够,那么企业很难取得技术突破、做大做强。
齐向东建议,扶持“专精特新”要出新招,建议延长贷款还本付息时间、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设立专项投资基金,让“专精特新”真正成为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
1.建议银行延长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时间,每年评估偿还能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2.建议保监会及相关部门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与银行合作定制开发“专精特新”专属信贷产品。
3.建议财政部及相关部门设立“专精特新”专项投资基金。持续的研发投入,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
58同城CEO姚劲波:
促进传统地产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今年全国两会,姚劲波指出,在数字中国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也需要将新的技术与传统地产相融合,从数字基建、数字管理到智能化开发等各个环节实现数字化的流程再造,促进传统地产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加快房企数字化步伐
“一方面,房地产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带来新动能,房企可以加快自身数字化发展,并借助各房地产平台的助力,实现地产数字化转型,从传统产销模式向高效服务模式转变,实现高效开发,精细运营。”姚劲波说。
在姚劲波看来,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可以将房源与购房者需求精准匹配,优化购房者体验,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数字化营销为中轴,以房企服务为中心,将运营的范围优化延伸至物业服务、多元化增值产品等领域,创造新的盈利模式并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扩宽房企融资通道
姚劲波建议,扩宽房企的融资通道,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速数智化落地,促进房企高质量发展。扩宽房企的融资通道方面,姚劲波建议,加大对房企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疏通房企债权融资渠道,降低房企融资成本,逐步改善房企融资环境等。
支持家政服务数字化提升
姚劲波还关注到了家政领域。他建议支持家政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助力惠民生、促就业、扩消费。在姚劲波看来,家政服务业“大需求、小主体”特征明显,数字化率不足10%,远落后于生活服务业平均水平。
对此,姚劲波建议,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痛点,提升优质服务资源供给,加强供需匹配效率,通过全流程的深度把控,做到服务标准化、价格透明化。支持家政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他还建议,依托互联网龙头企业和大型家政企业,打造“招募-培训-认证-就业”完整链条,建立劳动者技能和收入双提升的职业路径,缓解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张英:
建议上海设立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区
今年全国两会,张英提交了一份《关于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提案》。她认为,目前我国在推动建立与国际经贸往来相适应的数据流动机制方面,主要有三方面不足:
一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相对滞后,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面向国际的数据治理规则方面仍存在不少盲区,比如电子发票国内国际标准尚未有机衔接等。
二是数据国际合作与流动的试点路径不够清晰。近年来,我国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了一条从沿海到内陆再到全国复制推广的经贸开放新路径,但目前仍缺少对标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开展集成创新试点的试验区,创新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机制已成为制约高水平开放的关键环节。
三是数据跨境流动缺少场景思维。当前,我国数据跨境流动主要以单个企业和具体数据内容作为对象,由于缺少国际间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场景为驱动的系统性设计,导致数据流动碎片化、个案化,面临“能出境的数据不可用,可用的数据难出境”等困境,直接影响到了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成效。
针对上述问题,张英在提案中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对标DEPA等数字经济规则,率先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开展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设立高标准规则集成的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区。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二是完善场景牵引下的数据流动机制和规则,聚焦全球经贸合作、高端产业开放、国际创新协同等经济数字化转型关键领域场景,完善操作指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韧性供应链体系构建。
三是创设面向国际数据合作的关键基础设施,增强国际间连接能力与算力协同,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数据可用不出境”等新机制、新模式。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设立数据交易国际板。
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
完善大湾区数字经济融资体系,推动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今年两会,李民斌就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拓展养老金融、恢复和扩大消费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
李民斌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度、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融通诉求愈加凸显。跨境理财通启动后,银行各类跨境金融产品也在加速上线。大湾区应整合当前条件,探索创新粤港澳三地数字经济合作机制、合作模式,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同时亦为全国提供数字经济跨境合作的鲜活经验。
对于数字化协同效应有待充分发挥、数据流通程度有待提升和数字经济融资支持有待加强三方面,李民斌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发展数字经济的统筹协调力度。李民斌建议,升级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建立覆盖粤港澳、由三地高层领导共同参与的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官员、业界专家、学者等,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制订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策略、重点领域,统筹三地数字经济发展事宜。同时建立统一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大湾区数字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进跨境数据验证的运用。李民斌建议,在粤澳跨境数据验证平台试运行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覆盖粤港澳三地的跨境数据验证平台。
“一方面,要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比如加快开源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鼓励更多主体参与试点和推广,尤其是大湾区全部布局的各类主体。”他表示,同时要紧扣现实需求,逐步拓宽跨境数据验证的应用场景,包括跨境银行开户、跨境财富管理、跨境供应链金融、跨境资产转让、跨境保险理赔等金融类场景,以及跨境身份认证、跨境学历认证、跨境缴纳水电费等民生领域。
三是完善数字经济的融资支持。李民斌表示,一方面,建议完善大湾区数字经济融资体系,推动设立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数字经济企业贷款补偿资金,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另一方面,建议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点园区,为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在三地投资布局提供土地和空间,加强引进和孵化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化特色场景等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成果加快转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
今年全国两会,刘尚希提交的提案之一是“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他表示,保就业面临新风险,促就业不能走老路,应顺应数字化大趋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刘尚希指出,经济社会深层结构性问题日渐凸显带来的就业压力,难以随着人口规模的下降而缓解,就业面临“四难”:青年就业难、稳住劳动参与率难、就业政策创新难、政策协同配合难。
刘尚希认为,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来吸纳青年就业。数字平台经济所形成的新型就业“生态系统”既是青年当下就业选择的过渡地带和未来主体形态,也是青年人才自雇创业的“孵化地”。因此,他建议,应鼓励、支持和拓展平台就业,以电商、网约车、物流配送、在线教育、信息服务和数字场景设计等作为吸纳青年就业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各类短期的就业促进政策(如政府购买岗位、高校扩招、补贴存量企业稳岗等)难以作为长期政策使用,应以加快经济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来促进就业。
此外,刘尚希指出,在数字化时代,机器人将会加速替代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无人车间、无人商店将会不断增多,但管理维护机器人、以虚控实等新职业也不断增多。“具备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就业的基本要求。”他建议,应加力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数字知识、数字技能,降低获得数字知识和技能的门槛。特别要注重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代际劳动者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差距,防范“数字鸿沟”带来新的就业排斥。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为拓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保驾护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如劳动者社会保障缺失、平台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
为此,提案提出,应尽快构筑完备、精准的新就业形态社会支持制度体系及配套措施,从政策、社保、监管、技能和服务等方面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案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加大现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进一步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就可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引导支持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灵活参保。
提案建议,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可持续发展就业能力。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级评定体系,通过精准化教学、弹性学分制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和打造一批高水平技能提升项目,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