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张蕊 余进韬│数字金融、营商环境与经济增长

本文刊发于《现代经济探讨》2021年第7期


作者简介:

张蕊,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余进韬,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内容提要:基于理论分析和中国城市的经验证据,从营商环境的视角探讨了数字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上,数字金融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营商环境是其中重要的机制;实证上,利用2011—2018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数据检验了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发现:数字金融显著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研究结果仍然成立。对于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利用工具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进行处理,在缓解内生性之后,研究结果仍然显著成立。进一步的机制检验表明,数字金融可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赋能经济增长,这种经济增长的调节效应会因城市行政级别的高低和地理区位的差异而存在大小不同。上述发现为深入理解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数字金融政策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经验证据。

关键词:数字金融  经济增长  营商环境  中国城市




一、引言


  当前,中国经济呈现出高度数字化的特征,数字经济成为了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领域。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6.2%,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名义提升了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和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金融在中国也经历了飞跃式的发展,如今已和中国经济的各个领域深度融合,成为了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字金融借助于信息技术在空间上的强大穿透力和在搜寻匹配上的快速便捷,既可以扩大金融的覆盖面、缓解金融排斥,还能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配置效率,可以说,数字金融彻底改变了传统金融模式(Demertzis等.,2018),创造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路径。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数字金融还会进一步与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融合,释放出更大的增长潜能,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贝多广,2017)。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常态增长阶段,依托于新兴技术的数字金融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可以推动增长模式实现由粗放式的生产要素驱动向内涵式的创新驱动的转型,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数字化变革催生新的发展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那么,数字金融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是怎样?又是通过何种渠道来影响?影响作用是否在不同环境下存在差异性?这无疑是当前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议题。

  在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的文献中,学者们从理论与实证层面进行了考察。理论上,数字金融可以通过增加要素投入、改善配置效率和提高生产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荆文君和孙宝文,2019;Beck等,2019;丁志帆,2020);实证上,研究者基于省级层面的经验证据发现,数字金融可以显著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增长(宋晓玲,2017;钱海章等,2020;滕磊和马德功,2020;王永仓和温涛,2020)。可以看出,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仍有值得进一步拓展之处。已有的经验研究对于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多集中于省域层面,忽略了从城市层面进行更细致地探讨。城市,作为汇集了全国60%的人口、贡献了全国82%的GDP的重要经济载体,无疑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从城市层面出发,可以更深入地考察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选取城市作为区域对象来进一步拓展相关研究。

  至于数字金融通过何种渠道来影响经济增长,目前的文献主要是从三个角度来研究的:一,创业创新。作为新兴金融模式的数字金融可以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通过缓解不发达地区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来激励企业的创新行为(梁榜和张建华,2019),激发大众创业的活力(谢绚丽等,2018;Yin等,2019);二,全要素生产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出现使得作为技术驱动性的数字金融推动了金融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随着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形成空间外溢效应,进而带动全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Goldstein等,2019;王开科等,2020;侯层和李北伟,2020);三,消费。数字金融可以通过缓解居民的流动性约束、提升居民支付的便利性来促进居民消费(易行健和周利,2018;张勋等,2020)。可见,在探寻数字金融影响经济增长背后的机制时,学者们进行了深入地探究和较全面地考察,但仍有值得进一步推进之处。目前鲜有研究从营商环境的视角出发来考察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政策,显示出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意在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更大的增长潜能。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地释放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发展。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放到了“解放生产力”的新高度。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已经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与此同时,营商环境也是经济增长中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创业创新、人才流动、经济转型和社会公平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为推动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对于数字金融相关文献在营商环境视角上留下的空白,本文尝试着通过回答数字金融是否可以通过改善营商环境赋能经济增长这一重要问题来拓展相关文献。从营商环境的视角出发考察数字金融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不但能加深对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解,还有助于认识制度软环境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从而为推动经济增长发挥更大的数字红利和制度优势。

  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本文深入挖掘了数字金融影响经济增长的潜在机制,认为数字金融能否促进经济增长,是与当地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因而从营商环境这一全新的视角开展研究,推进了对数字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解,拓展了已有文献。第二,已有文献对于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内生性问题一直未能很好处理,这也给本文提供了一个做出边际贡献的机会,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尽可能地缓解了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使得研究结果更加可信。第三,本文对数字金融能否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来赋能经济增长进行了细致的机制检验和异质性分析,深化了已有文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数字金融影响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
  数字金融虽然身披信息技术的外衣,但其本质上仍属于金融。既然数字金融具备金融的特征,那么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就可以为本文提供借鉴。一直以来,探究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都是经济学研究中长盛不衰的议题,King和Levine(1993a,1993b)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经典文献论证了金融对于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金融一方面可以通过降低投资的交易成本、缓解融资约束来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增长。作为信息技术与金融服务的结合体,数字金融除了具备了金融的传统功能之外,还具备数字技术赋予它的新特征。数字金融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优势,突破物理网点对金融服务的限制,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从而有效地缓解金融排斥,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张勋等,2019),同时数字金融还可以凭借大数据平台强大的数据搜集、处理和共享能力,迅速地匹配交易过程中的供需方,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交易成本,提升了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增长(李春涛等,2020)。据此本文提出假说:

  H1:数字金融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

    2.数字金融影响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

  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营商环境的具体内容,包括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四个维度。数字金融既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缓解融资约束来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还可以通过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来提升人文环境,进而起到改善营商环境的作用。第一,数字金融依靠互联网技术将传统金融机构审核发放贷款的时间从高达数月缩短为短短数秒钟,贷款审批程序的提速降低了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升了办事透明度,从而有效优化了政务环境;第二,数字金融一方面可以依靠大数据技术追踪的信用记录、交易数据等软信息作为信用评估的依据,突破了小微企业因财务报表等硬信息的劣势受到的融资困境,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降低信贷市场的准入门槛,这两方面都会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和信贷歧视,提升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三,数字金融可以减少企业的非生产性支出。传统金融机构将企业的信贷租金作为是否借贷的重要识别工具,这会滋生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员和信贷发放人员的寻租行为,增加企业融资的额外费用,而数字金融的产生减少了人工干预,消除了审批过程中的寻租空间,减少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人情费和关系费,从而起到改善法律环境的作用。第四,数字金融的出现还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释放出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更大的创业活力,孕育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肥沃土壤,进而起到提升人文环境的作用。

  与此同时,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也不言而喻。营商环境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效应,至少可以通过三条渠道来实现。首先,营商环境更完善的地方,法律对于产权保护的执行也更加严格,良好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吸收到更多FDI,同时也有助于国内私人投资的增加,从而推动经济增长(董志强等,2012);其次,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减少寻租行为和降低交易成本,释放出更大的市场活力,孕育更多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夏后学等,2019);最后营商环境的优化还可以破除行政垄断,降低机会不均等,缩小收入差距(史新杰等,2018)。据此本文提出假说:

  H2:数字金融可以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3.增长效应的异质性
  城市的重要价值在于集聚效应,而城市的行政级别是导致集聚效应的重要因素。在一个存在网络效应的经济环境中,一个城市的行政级别越高,就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多的资源就可以更好地实现经济增长(江艇等,2018)。除此之外,由于数字金融的发展在不同地理区域存在较大的差异(赵涛等,2020),因而也有必要进一步进行讨论。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城市行政级别和地理位置不同时数字金融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异质性。具体来说,中心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和东部城市由于本身已经拥有更完善的营商环境、更广泛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更成熟的金融市场,数字金融在这些城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的边际作用会相对小一些,而对于营商环境不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传统金融基础较薄弱的外围城市和中西部城市而言,数字金融发挥出的边际效应会相对更大一些,释放出的数字红利也会相对更大一些。因此,对于中心城市和东部城市,数字金融通过改善营商环境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的积极促进效应会弱于外围城市和中西部城市,尤其会弱于那些原先被传统金融排斥在外的区域。据此本文提出假说:
  H3:数字金融通过改善营商环境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的促进效应存在行政级别和地理区位上的异质性。



三、研究设计

  1.模型设定

  参考已有的代表性文献(谢绚丽等,2018;张勋等,2019),利用面板数据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能够较准确地识别出数字金融对于经济增长的具体影响,因此本文也选用该模型来检验提出的假说。本文将所有解释变量都滞后一期,以减缓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因反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基本检验模型如下:

  2.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经济增长。用人均实际GDP的对数值(lnPGDP)表示,具体做法为选择2011年为基期,用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将当年的名义人均GDP折算成实际人均GDP,以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然后再取对数。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金融(Digital Finance)。鉴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郭峰等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已经非常成熟并被学者广泛使用,本文将该指数及其子维度作为数字金融的代理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包括覆盖广度(Coverage)、使用深度(Usage)和数字服务支持度(Digitization)3个一级子维度和24个二级维度,对我国2011—2018年的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进行了全面的测算。具体而言,覆盖广度包含了支付宝使用者数量以及绑卡数量,使用深度包含了支付业务、信贷业务、保险业务、投资业务和信用业务等信息,数字服务支持度包含了移动化、实惠化、信用化和便利化等信息。考虑到量纲上的差异,本文将该指数及其子维度均除以100。

  (3)机制变量:营商环境(Environment)。本文用王小鲁等编制的中国市场化指数作为营商环境的代理变量,该指数包含了政府与市场关系、非国有经济发展、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要素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治环境五个二级维度,准确地刻画了营商环境的丰富内容。

  (4)控制变量。为了准确估计数字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控制了一系列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的变量:城市化水平(Urban),本文用人口密度的对数来表示;产业结构(Structure),本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表示;外商投资(FDI),本文用当年实际利用外资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表示;基础设施(Facility),本文用人均道路拥有面积衡量;财政规模(Government),本文用一般预算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表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本文用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与地级市总人口之比表示;固定资产投资(Fixed Assets),本文用固定资产投资的对数值表示。

  3.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1—2018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样本,样本范围为全市。本文主要使用了三套数据:数字金融指数来自郭峰等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营商环境水平的数据来自王小鲁、樊纲和胡李鹏编制中国市场化指数,其余指标来自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个别缺失值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年鉴或插值法补齐,这样形成共计2224个样本的平衡面板数据。表1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结果与讨论


五、机制与异质性检验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数字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对于经济增长有何种程度的影响?又是通过何种渠道赋能经济增长的?这种影响是否在不同城市间存在差异?本文基于2011—2018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考察。研究发现:一,数字金融显著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删除直辖市样本、对变量缩尾处理等稳健性检验下,以及利用工具变量法和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缓解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该结论仍然成立;二,进一步的机制检验表明,营商环境是数字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机制,数字金融可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赋能经济增长;三,对于外围城市(非直辖市、非副省级城市、非省会城市)和中西部城市,数字金融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对经济增长产生的积极促进效应要强于中心城市和东部城市,可能原因在于中心城市和东部城市已经具备较完善的营商环境,因而数字金融发挥的边际作用较小。本文的研究推进了对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解。

  本文得到的政策启示是十分明显的,首先,在数字金融能够赋能经济增长的现实下,全面推进 “数字中国”建设,充分释放数字红利,同时进一步加大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数字支持服务程度,实现数字金融各个维度的平衡发展,让数字金融成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其次,数字金融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增长的机制证明,应进一步推动数字金融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从而让数字金融激发出更大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经济增长释放更大的潜能。三,根据城市的行政级别和地理区位实施差异化的数字金融政策,政策上应重点向外围城市和中西部城市倾斜,让数字金融成为外围城市和中西部城市释放后发优势、破除行政资源分配不均、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新支撑。


责任编辑:张震


END


新刊上线│《现代经济探讨》2021年第7期目录

卢洋啸 孔祥智│农业生产托管的形成机制与服务模式分析

庄旭东 王仁曾│数字金融能促进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吗

陈婉玲 丁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源流追溯与认知纠偏


《现代经济探讨》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月刊,为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国研网信息来源期刊。


END

现代经济探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