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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便利、当选后发红包……河北2市多人被查处!

知河北 2019-04-04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4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原局长胡刚充当韩书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2015年以来,胡刚在北戴河新区工程建设项目结算过程中,滥用职权,为韩书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便利,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同时胡刚还涉嫌贪污犯罪。2018年9月,胡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抚宁区大新寨镇宣各寨村原村主任王学龙恶势力案。2017年以来,王学龙聚众阻碍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道路施工,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扰乱乡镇会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4月,大新寨镇人大会议罢免其镇人大代表职务。2018年6月,王学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 年8月,抚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学龙有期徒刑8年。时任抚宁区大新寨镇派出所副所长李宝军在办理2起王学龙故意伤害他人案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办案程序,将应当按刑事犯罪立案侦查的案件以行政治安处罚了结。2018年8月,李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石门镇刘士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宣克忠“村霸”案。2011年以来,宣克忠在任石门镇刘士营村党支部书记前后,因选矿占地和通行问题,多次随意殴打当地群众,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4月,宣克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责令其所在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4、昌黎县茹荷镇副镇长齐敬东监管失责案。2017年,齐敬东在该镇河道保洁对外承包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失职,与恶势力团伙韩悦等人违规签订了保洁协议,该恶势力团伙以清理河道名义先后进行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4月,齐敬东受到记大过处分。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1.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贿选案。2018年9月初,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为竞选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投票前,送给董某等4人各500元现金进行拉票贿选。投票选举时,上述4人均投票给代建军,最终代建军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代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2000元。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取消其村委会候选人资格。

 

2.唐山市丰润区常庄镇花园村党员杨天向、杨武聚众扰乱破坏选举秩序案。2018年10月6日下午,常庄镇花园村杨天向、杨武等人因对该村村委会候选人资格不满,于当晚用铁锁将村委会大门锁住。10月7日早晨5时许,杨武等人又将3辆轿车停放在村委会大门口,阻碍选举人员进出。杨天向、杨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迁西县三屯营镇靴脱崖村党员纪广利违纪案。2018年8月22日,纪广利在党支部换届选举当选支部委员后,在靴脱崖党员微信群中发放红包,该微信群内11人支领了该红包。纪广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三屯营镇党委研究决定,其当选靴脱崖村党支部委员无效。



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海坡

主编:刘磊、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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