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杰 | 琉球大结局:大清琉球国怎么就变成了日本冲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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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中控制了琉球两百多年后,经过明治维新,国力大增的日本终于跟大清摊牌,宣布吞并琉球。虽然当时的清朝未必有实力阻止日本,但仍有机会挽回一点损失,可是昧于现代地缘政治,又囿于“天朝”思维定势的大清官员,最终只以姿态来应对,直到甲午之后,连姿态也摆不出来了。随着琉球以及稍后的越南、朝鲜这一批传统藩属国的脱离,“天朝体系”也就此走到尽头。
一
公元1879年,大清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
日本突然向世界宣布,将琉球国改为日本的冲绳县。
世界惊疑,清王朝更是如同晴天霹雳,完全搞不懂日本人抽什么风,怎么突然要把中国的属国改成自己郡县。
清朝赶紧派遣翰林何如璋去日本,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何如璋引用大量历史资料,证明琉球一直是中国属国,并质问日本为何做出如此不合情理之事:
“查琉球国……从古至今,自成一国。自明朝洪武五年,臣服中国,……至今不改,……从无间断,所有一切典礼,载在《大清会典》《礼部则例》等。……今若欺凌琉球,琉球虽小,其服事我朝之心,上下如一,亦断难以屈从。”
日本人的回答有点出乎何如璋的意料。日本人称,琉球“自古以来属于”日本,日本长期对其进行实际控制:“盖琉球为我南岛久矣,其土则弹丸黑子,足当萨摩州一郡邑,地脉绵亘。……其文字、言语、神教、风俗,一莫非我国之物也。……德川氏继丰臣氏,命岛津家久发兵讨之。尚宁出降,家久引谒江户(庆长十四年、明万历三十七年)。家久得德川氏命,世管琉球地……而定其岁租,纳八千担于萨摩。尚宁留鹿儿岛三年放还,授尚宁及三司官以法章十五条,尚宁、三司官各献誓书。自此其后,世服萨摩吏治,于今经三百年矣。”
也就是说,虽然中日都与琉球有朝贡关系,但是日本对琉球的控制更直接,更具体,也更深入,因此,琉球由一国变成一县,是符合日本的政治逻辑的:
“夫琉球既非自为一国,则废藩为县者,耑由我政制之变革,而非灭人之国、绝人之祀者也。是系我国之内事宜得自主,而不容他邦干涉也。”
二
直到这时,清朝外交官才第一次知道二百年前琉球和日本之间的那道誓约,了解了日本所谓的“两属”状态。1879年5月,李鸿章与日本人竹添会谈时,竹添问他:“中堂曾览琉王及三司官誓书否,此为敝国属国断无可议者矣。”李鸿章表示以前并不知道这份文件的存在:他是从这一次日本外交部门照复中国总理衙门的文件中看到的誓约:“我云今阅日本照复总署文内始知有此件,从前各书未载,亦未有人传说。”“琉球……即使亦属日本,中国之上下,向所未悉。”
李鸿章辩解说,这道誓约显然是在逼迫下写的,合法性存疑。它只能证明琉球曾向日本进贡,但并不能否定与中国的封贡关系:
“据琉球人言,当时系强逼拟稿照写,不独琉球君臣未能永远遵行,即日本亦甚秘之。余揣度情节,显然即谓此为属日本之证,乃谓并不属中国,惑世诬民甚矣。”
不论如何,到此时清朝终于明白了琉球早已为日本实际控制的事实。恭亲王奕向慈禧太后汇报说:
“不独北岛久为日人所据,即中岛、南岛亦均为日本收税:琉球之隶中国其名,而属日本其实。”
清朝统治者至此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被日本和琉球联手骗了二百年。
事已至此,怎么办呢?情况一目了然,如果想继续把琉球保持在藩属国名单内,只有动武。当初日本人是通过战争得到的琉球,现在中国要想保住名分,也需一战。
然而病弱的清朝显然承担不起另一场对外战争的后果。“中国现在局势,跨海远征,实觉力有不逮。”
大部分中国官员对琉球都态度消极,琉球和日本协谋骗取了中国二百年贸易利益这一事实让他们觉得争不争这个小国没什么意思。虽然此时琉球统治者不愿意失去哪怕是残缺的统治权,派人来中国救援,使臣中有人甚至以死明志,也不再能打动中国政治家的心。李鸿章说:“今日日本阻贡之举,中国之不能不与力争者,理也,情也。……然琉球以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于中国而迩于日本。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
也就是说琉球对于大清国而言,可有可无,不值得为它付出什么代价。
1785年绘制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图
三
以今天的眼光看,琉球的军事战略意义远远超过经济利益。但是李鸿章等人当时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手握外交大权的李鸿章决定采取成本最低的外交斡旋办法,恰好此时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访华,并将东游日本,李鸿章恳请格兰特在中日之间调停琉球问题。
在西方人的认知里,琉球被日本实际控制,是明摆着的事实。但是日本人在琉球问题上也有其短板:“尽管宣称他们在很长时间里尤其是从1609年之后就对琉球行使主权控制,但日方却有意不解释为什么日本政府会允许琉球在那段时间里保持与中国的官方关系,并定期遣使前往北京进贡。”日本将此事刻意隐瞒了二百多年,此时突然宣布要吞并琉球,显然理有所亏。因此格兰特提出一个妥协方案:把琉球一分为三,北部归日本,中部由琉球王国复国,南部归中国。这样能够保存中日两国的颜面,和平解决,避免冲突。
日本人认为格兰特方案的思路可行,但内容需要修正,于是提出了所谓的“分岛改约论”。琉球可以分割,但是北岛中岛归日本,南岛(即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中国,同时要求中国给予日本以前没有给过的外交最惠国待遇:“以琉球南部接近台湾之宫古、八重山两岛分让于中国,作为区划两国之国境线。而且与此同时,修改中日通商条约,增加利益均沾要款,使日本人能与西洋人相同,得入中国内地贸易。”
日本人的目的是以琉球南部最贫瘠的宫古、八重山两岛为代价,换取清政府对日本吞并琉球的正式承认及最惠国待遇;当初中日建交时,并没有给予日本和西方列强一样的最惠国待遇,这一点一直让日本人愤愤不平。
大部分中国官员认为这一方案可以接受,1880年10月28日,中日双方经过多次谈判,草签了《琉球条约》,其中规定:“除冲绳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理外,其宫古、八重山二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各听自治,彼此永远不相干预。……现今所立专条应由两国御笔批准,于三个月限内在大清国都中互换,光绪七年正月交割两国后之次月开办加约事宜。”同时双方互享最惠国待遇。
如果这一条约得以签署,那么今天中国和日本的国界就划在了冲绳岛与宫古岛之间,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钓鱼岛问题了。
然而在最后签字时刻,中国内部出现了意见分歧。
中国是天朝上国,外交从来不谋私利,所以从日本手中要到两岛后中国绝不能据为己有,而是要让琉球在这两个小岛上复国,“以南岛存球一线之祀”,显示我们的大义形象。因此总理衙门奏称:“虽两岛地方荒瘠,要可借为存球根本。况揆诸现在事势,中国若拒日本太甚,必结俄日深。此举既可存球,并以防俄,未始非计。”
然而李鸿章却认为宫古、八重山两岛过于贫瘠,让琉球在这两个小岛上复国是不现实的:“若用以分封尚氏苗裔,则贫不能存,险无可守,他日必仍为日本所吞并。”如果不让琉球复国,中国就得直接管理这两个小岛,这就会显得我们中国争来争去,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私利,那样在琉球人眼中,中国就跟日本没什么区别了,总之是费力不讨好。
因此李鸿章建议,不要签约,而是采取类似明朝人采取过的拖延战术:“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
李鸿章在中国外交中拥有巨大影响力,这一思路得到了大多数官员的同意。日本人见状非常着急。为了使吞并琉球合法化,他们急切地与中国交涉,1881年十一月日本右大臣岩仓具视两次约见何如璋,表现日本愿意再做出一些让步,希望与中国重新谈判,但清政府未做出反应。
岩仓具视
直到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日本再次要求修约,再次被清政府拒绝。
这一拖延,就拖到了甲午战争,朝鲜、台湾都被日本吞并,琉球问题随着台湾的割让不了了之。最终,琉球成了日本的冲绳县。
因此从法律上说,对日本占有琉球,中国政府始终未予承认。清政府虽然没有武力出兵援救琉球,但作为宗主国, 最终也没有承认日本吞并琉球的合法性,没有主动放弃过中国对琉球既有的宗主权。从这个角度说,琉球的主权问题其实是一个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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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 | 曲飞 值班编辑 | 小窗 主播 | 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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