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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鲁迅《呐喊》自序
“哪里有统治,哪里就有群众;哪里有群众,哪里就需要奴性;哪里有奴性,哪里就少有独立的个人。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四卷五期刊发了一篇名为《狂人日记》的小说,署名“鲁迅”。
这个短篇小说占了两项“第一”,其一:这是周树人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作品;另一个“第一”是:《狂人日记》被后世认为是“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没说“公认”是因此事略有争议,比如夏志清先生就认为女作家陈衡哲的《一日》要早于《狂人》,不过陈氏这篇是刊发在留美学生自办的《留学生季报》,彼时国内几无人知。且《一日》更像是一篇纪实体流水账,别说现代小说元素,说它是篇故事都勉强。另有学者考据,江苏人刘韵琴写于1915年的《大公子》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讲的是一戴姓议员想进“筹安会”想疯了,变卖家产贿赂袁大公子克定,却最终“官财两空”的故事。
此外还有说《海上花列传》、《官场现形记》才是“第一”的,也太过牵强。以胡适之先生对现代白话文的定义,刘韵琴的《大公子》在时间上倒可跟《狂人日记》争上一争,只是在文学价值以及对国人思想之影响深远层面,“大公子”毕竟输之太远,即便是占了那第一,也多半会不好意思。
实际上《狂人日记》并非如后人想象中那样“一石激起千层浪”,更没有立刻就让“举国之人震惊”,开始纷纷检索“皮袍下的小”。而是沉寂近一年,直到次年(1919年)二月,才有记者在《新潮》杂志的“书报介绍”一栏发了个豆腐块,“用写实笔法,达寄托旨趣,诚然是中国第一篇好小说”——
这位署名“孟真”的记者就是傅斯年。同年四月,傅斯年再次谈起《狂人日记》,他说:“譬如鲁迅先生所作《狂人日记》的狂人,对于人世的见解,真个透彻极了,但是世人总不能不说他是狂人。哼哼!狂人!狂人!耶稣、苏格拉底在古代,托尔斯泰、尼采在近代,世人何尝不称他做狂人呢?”较之此前的一句话评论,傅斯年显然重读了这小说,其理解纵深了许多。而《一段疯话》则是傅斯年自拟的标题——“疯话”,分明是向“狂人”的一次致敬。
傅氏之后,加入评论阵容的更有川人吴虞,吴先生读罢“鲁迅君”的《狂人日记》后大发感慨:“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吃人与礼教,本来是极相矛盾的事,然而他们在当时历史上,却认为并行不悖的,这真正是奇怪了!”
吴虞
吴氏解读一出,几成定论,跟风者众。时值五四前夜,新人们隐秘而兴奋地躁动着,循着“中国思想界清道夫”的吴虞(胡适语)的“注脚”,把个《狂人日记》注来注去,却不肯从“封建礼教”的坑沿边移开半步,认定“吃人”的正是封建统治阶级,而“礼教”则是前者白森森的尖牙利齿。自此“狂人”就被“认证”为以一己之力挑战“封建礼教”的斗士,发现并疾呼,试图阻止“礼教”吃人的惕醒者。这一认证就是百年,直至今日,课本教材上依然不乏这套说辞。
其实鲁迅曾经亲自阐释过,《狂人日记》发表后不久,他在给许寿裳的信中写道:
“……后又偶读《通鉴》,乃悟中国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遗憾的是,本该最具权威性的“正主儿”之“创作谈”被湮没,吴虞和追随者们的“礼教吃人说”反成主流。鲁迅在《资治通鉴》、或可说是漫长的中国历史中发现的不加引号的吃人,尽数被无意或者根本就是有意地忽略掉了,反正不管是评家还是为人师表的,对此皆避而不谈。历代中国学子,所受的教育,无不是“四大名著、四大发明,上下五千年”之类,进得学堂,就是让你为之自豪的,哪肯告诉你隐藏在这泱泱大国漫长的吃人史。虽说鲁迅早就白纸黑字告诉你了——
从易牙把自家幼子扣在笼屉里蒸熟给齐桓公吃(《狂人日记》中故意错写成给桀纣吃),到史上历次战祸、天灾发生时的“易子而食”,以及就发生在鲁迅二十六岁那年的,徐锡麟被清兵挖出心肝炒食佐酒的真实案例——凡此种种,讲出来当然不够政治正确,承认本民族尚未开化,祖宗里颇有些食人生番,实在是与一贯标榜的中华文明有损,莫不如把真真切切血淋淋的吃人抽象化,己罪变他罪,你好我好大家好,每个人都清白纯洁如婴儿,所有罪行、暴戾、野蛮悉数扣到礼教的长袍马褂上,吃人也就仅余象征意义,至多是存在于《水浒》、《三国》等虚构文学中,周通与王英取活人心肝做醒酒汤当然就是为博读家眼球的小说家言,不足为信的。
依此立论解读,“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断然不会真的被吃,最多是被当作异端排斥一番罢了。而狼子村发生的食人事件,也不过是愚夫愚妇的道听途说,未必就真的分食了。至于徐锡麟和蘸人血馒头云云,也都可归因于鲁迅作为文学家为抨击礼教的创作之必要——如此推演下去,“狂人”就真的是个误以为人人想吃他的“迫害狂”了。
某些对吃人事实顾左右而言他的人,未必读不出文中之意,多是感到了冒犯,就如故事中“狂人”的大哥,“一到说破他们的隐情,那就满脸都变成青色了”。
美国作家金斯利·艾米斯说过,“If you can’t annoy somebody, There is little point in writing.”大意是作为写作者,要是不去冒犯谁,那你的写作就毫无意义可言。如你所知,鲁迅先生就从来不是个世俗意义上的老好人,专注冒犯三十年,虽然说也一直为年轻的友朋“肩住闸门”,但到底是金刚怒目的时候多,否则又怎么会“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也难怪鲁迅成了中国最被误读的作家,有限于认知误读的,亦有怨恨者有意误读的,因此大先生的“发见”,也就顺理成章地“知者寥寥”了。
好在铁屋中还有一两个清醒的,被打了脸的,是那些感觉被冒犯却不肯反躬自省、存心引人误读的评家。有关中国历史上的食人事件,不光记载于历史通鉴中,另有一本出版于九四年的专著,书名为《中国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为透视》,作者是韩裔美国学者郑麟来。能找到,且内心足够强大的,不妨找来读读。此外,钱理群先生也撰文重新阐释《狂人日记》,在他举出的若干硬梆梆实据里,吃人事件就重演在广西、湖南等地,本着“吃哪儿补哪儿”的理论,老妪为治疗眼疾,亲手去剜被处死者的眼球;而不远处,几个老翁把钢管砸进“坏分子”的颅腔,嘬住钢管吸食,为的是补补不大活络的大脑;还有抱着婴儿前来欲割块人肉来为孩子治疗百日咳的年轻母亲……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 (张怀江 绘)
上述惨剧,距鲁迅辞世才不过二三十年。“中国果然尚是食人民族”,因此《狂人日记》所写,实在不仅仅是生理与伦理学意义上的食人,清醒而痛苦的“狂人”,更多的是指向整个民族灵魂层面的野蛮、骨子里的兽性,思想、行止的距离现代文明之远。清醒而痛苦而孤愤的鲁迅,也终于忍不住,藉“狂人”之口喊出了那句刺向整个中国文化的反诘:
“从来如此,便对吗?”
尚未成为“鲁迅先生”的周树人实在是“见过”了太多的同类相食,才痛心疾首发此一问。就在他写下《狂人日记》的一个月前,军阀张敬尧率军开进平江,宣布“三天不封刀”,沿途所见壮年男子皆视为南军细作屠杀之,其部属烧杀抢掠奸淫,多有妇女逃无可逃投井自杀者。这桩人道主义灾难就发生在眼皮底下,鲁迅不可能不知,“其实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这话中已多有无奈与沉甸甸的无力感,而大先生笔下的狂人又何尝不是戚戚然地绝望,“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惭愧。怕比虫子的惭愧猴子,还差得很远很远——”
鲁迅发“人虫”之慨叹,其思想源头正出自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有这样一句:
“你们经历了从虫豸到人的道路,你们身上多少还拥有虫豸的成分。你们以前是猴子,现在也比任何一只猴子更像猴子。”然而即使虫与猴也不会如蛮愚的人类那样轻视他人与自身的生死,那些以革命之名铁血赴死的年轻人或许更令大先生痛心——
“一个懂得死尸的沉重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
奈何如你所知,不惟鲁迅活着的时代,直至今日在某些所谓的强国论坛上,粉红色的爱国志士们,依然手持U形锁声嘶力竭地喊着:宁可死去千万人,也要怎样怎样的万能句式,而与之同时,志士们的父辈与祖辈则啜饮着壮腰强肾的大补药酒,轻如鸿毛地死着。
如今百年过去,“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也许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百年后的现实,义人依然稀缺,“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片土地上,也仍旧蠕动着与鲁迅笔下别无二致的万千生灵——“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自身的事,大可以忍。忍不了的,是铁屋中先醒来并试图唤醒昏众的,那么昏众也会暂时醒上一醒,狠狠教训前者一番再睡。一百年的事,大抵如此。
可以肯定并稍稍乐观的是,狂人的意识依然在这片土地上流动,铁屋中或许也有醒来的,虽然TA只是微微抬了抬眼皮又随即装睡,但毕竟是醒了。
“救救孩子……”,也不知这句发声于整整一个世纪前的话,尚且幸存于世的“狂人们”还要呼喊多久。
谨以此文纪念《狂人日记》发表一百周年,大先生安息。
鲁迅《狂人日记》原文,请移步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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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 | 曲飞 值班编辑 | 小窗 主播 | 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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