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多所高校为学生发放专项补助
在抗击新冠肺炎的“战疫”中,各高校不断推出系统、持续而深入的资助举措,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西南民族大学
2月27日,学校为358名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每人1000元,为63名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每人500元。
新冠肺炎专项困难资助金39.35万元已打卡发放。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网课流量补贴,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资助。
全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预科、研究生每人发放100元,计84.53万元,籍贯在“三州三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本预科、研究生每人发放200元,计43.76万元。
本次流量专项补助,一共发放流量补贴128.29万元,实现困难生全覆盖。
学校多措并举做好资助工作,发放本、预科生3月份助学金320余万元、“归家团圆”车船票补贴40万元,积极开拓网上勤工助学岗位151个。
同时,辅导员老师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了解学生困难,进行精准帮助。
西南医科大学
学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及家庭状况的深入了解,制定个性化资助方案:
一是设立“抗疫专项补助”,对38名湖北籍学生和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658名学生,每人给予700元的生活补助;
二是设立“学习网络流量专项补助”,对56名因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提供500元的网络教学流量补助,积极助力“停课不停学”,确保线上学习的顺利进行。
学校本次共计对714名学生提供经济帮扶,合计48.86万元。
西华大学
2月20日,学校制定并下发了《西华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方案》。
对湖北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元、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每人资助1000元、湖北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每人资助800元、湖北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300元特殊慰问金,留校学生每人发放专项防控补助金200元、家庭经济困难留校学生每人发放专项防控补助金600元。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个人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启动第二批专项资助。
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以网络调查精准摸排的结果为基础,与学生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共审核资助355名学生,发放首期专项资助金额18.24万元。
其中,专项资助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7人,资助金额15.43万元;专项资助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7人,资助金额2.66万元;专项资助学生家庭成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的学生1人,发放慰问金0.15万元。
成都中医药大学
学校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三因制宜”的原则,迅速响应并制定资助方案,已完成第一批次179人共计20.5万元的专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
学校还开通寒假期间临时困难补助报送通道,简化报送流程,加快发放速度,给予因疫情影响导致临时困难的学生500—2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先后资助64人,共计5.7万元。
关爱留校学生,学校为留校学生发放3000个口罩,并每天为留校学生提供呼吸道疾病预防中药大锅汤,制作“芳香避秽”中药香囊发给留校学生。
川北医学院
一是对疑似病例,每人发放2000元的困难补助;
二是为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的困难补助;
三是对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子女,每人发放1000元的慰问金;
四是对疫情期间因直系亲属患重病或去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发放800—2000元的困难补助;
五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发放网络教学流量补助100元。首批对44名同学发放资助共计2.72万元。
后续,学校还将根据院系的摸排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持续进行资助。
绵阳师范学院
疫情发生后,绵阳师范学院学工部采取多项暖心资助措施。
启动疫情期间专项帮扶机制,向湖北籍建档立卡学生、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省份家庭有临时困难的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家庭有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发放500-1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共资助学生117人,共发放临时补助6.26万元。
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对全校57名湖北籍学生发放了特别资助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人1200元,其余学生每人600元,总计发放3.48万元。
成都体育学院
对于留校学生,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亲自到各学生宿舍慰问学生,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及时向他们发放慰问金和补助,向留校困难学生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困难资助金,向其他留校学生也发放了200—400元不等的慰问金;同时还为每名留校学生发放了口罩和消毒用品。
对于离校返家学生,当疫情出现伊始,学校便及时组织各院系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对一名家中有3人感染,家庭受到较大影响的学生,学校在第一时间向该生发放了3000元困难补助金。
此外,鉴于湖北是此次疫情受影响较重地区,学校及时慰问了湖北籍学生,向湖北籍贫困学生发放800—1000元困难资助金,向其他学生发放300元慰问金。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补助和慰问金近10万元。
四川音乐学院
针对湖北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针对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资助500元。
针对今年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每人资助1000元,湖北籍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每人资助500元。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资助了40名湖北籍贫困生和186名湖北籍毕业生,发放资助金13.75万元。
攀枝花学院
学校分类资助,确保应助尽助,对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按不同级别给予每生1500元至500元的资助,其它地区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别贫困学生可申请400元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为确诊新冠肺炎的学生本人发放2000元资助金,为援助湖北医护人员的子女每生发放2000元慰问金,为留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发放400元助学金、留校其它学生发放200元慰问金。同时学校动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9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补充申请贫困生认定。
除给予相应资助外,学校对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截至目前,学校共为241名同学发放资助金共计95200元。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目前,学校已为135名湖北籍或常住湖北学生发放了300—2000元不等的慰问金,共计发放5.34万元。安排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在线心理辅导,为19名学生进行了咨询疏导。
成都医学院
设立疫情专项资助。首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专项资助,发放资金2.6万元,资助学生10人。专项资助分为两类:一是确诊新冠肺炎学生专项资助。对本人或家人确诊新冠肺炎的学生,每人补助3000元,全校资助1人。二是对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
根据困难程度,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资助金,全校共资助9人。
开展寒假留校学生慰问。为留校的15名本专科学生和1名研究生每人发放500元的慰问金,共计发放0.8万元。
发放“流量”补贴。为271名因家庭经济困难未安装满足在线课程学习条件的宽带网络或手机未办理足够流量业务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每人发放100元的流量补贴,共计发放2.71万元。
协调网络运营商免费为学生增加上网流量,减轻了边远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网压力。
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针对父母被单位派出驰援湖北、在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科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学生,每人发放1000或600元的慰问专项补助,共为51名学生发放4.5万元。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对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资助2000元/人;父母作为医护人员支援湖北的,资助1000元/人;父母作为医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的,资助标准为500元/人;目前还滞留在湖北的学生,发放300元/人的防控经费,用于购买口罩、消毒药品等;在线上课期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50元/人的手机流量费。
截止目前,共向500余名学生发放共计2.89万元的专项资助。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资助1:为19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以及疫情期间摸排的贫困学生发放网络教学流量补助,标准为20元/人*月,从3月起算直至疫情结束。目前已为5328名困难生发放3月流量补助10.656万元。
资助2:为555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生按3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16.65万元。
资助3:为滞留湖北的7名困难学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0.7万元。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凡参加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及配偶、子女,报读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均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给予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发放补助2000元,给予湖北籍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临时性困难的学生每人发放补助1000元,首批共计发放补助3.3万元。同时,学校还给滞留疫区的湖北籍学生一对一发送慰问信。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的通知》,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关注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启动“防疫资助特别通道”,首批为6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生活补助7.68万元。
近日,四川、湖北、武汉和江西等地明确毕业生补贴标准。
与此同时,人社部公布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
四川:
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以及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接受专业指导和孵化服务。
与此同时,人社部公布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
昨天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86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应对疫情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武汉现有各类高等院校83所,2020年,武汉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31.7万人,较去年增长9.3%。
对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各类劳动者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于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所有在汉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0届毕业生给予每人14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武汉将市级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今年新建10家大学生创业学院,累计建成50家大学生创业学院,每年提供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对于符合条件的市级孵化基地给予每年15万元的奖补,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
江西敞开怀抱,希望高校毕业生在赣就业创业,提供了一次性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含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参加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非毕业学年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项目制方式由政府向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按培训种类给予300元/人至1500元/人的补贴,或实施免费创业培训。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对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公布了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和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
各地的线上申领平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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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青聚锦官城 综合整理自共青团中央、四川教育发布、中青网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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