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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 济南历下:扫扫“二维码”,案卷流程全知道、执法要素“一码清”

2017-09-25 原创 公安报看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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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2400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原文刊发于9月19日《人民公安报》六版,题目为《济南历下搭建智能平台破解执法难题》,您可以登陆中国警察网查看当日《人民公安报》电子版进行阅读。

核心阅读

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证据管理机制不健全,与案卷、涉案物品等执法要素有关的问题开始凸显。针对这一现状,2016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创新研发“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借助一枚小小的“二维码”实现对案卷、涉案物品、视频资料等执法要素的规范有序管理,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要素管理的数字化、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

   以问题为导向,搭建“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破解执法要素管理难题

        2016年,一名济南市民携带1992年的物品扣押单,找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要求返还。民警多方查找,却找不到当时案件的原始卷宗,使公安机关工作陷入被动。

       一事惊醒全局人。历下分局针对全局执法要素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度调研,发现基层案件及形成的案卷材料,除少部分刑事案件侦破后,案卷通过“闭环系统”移送至检法部门外,许多未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敏感案件等案卷都由基层办案单位管理,主要集中在派出所保管,还延续着传统的人工登记管理方式。案卷分散无序管理带来了有案查不到、有卷找不到、有责追不到等诸多问题。日常接处警过程中,受理的报案材料、证据线索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尤其是未破案卷、未立案事项案卷,散放在办案民警手中,易发生丢失问题。即便案卷并未丢失,由于时间久远、内勤民警调整等因素,短时间查到案卷也极为困难。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历下分局创新提出运用案件唯一编码,搭建智能流转平台,将一系列执法要素有机串联的工作思路。2016年8月,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以数字技术为依托,以办案人员、档案内勤等借阅、管理者为主体,以案卷证据为对象,全面实现案卷管理流程化、数字化、精细化。

依托“二维码”,实现案卷流转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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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下分局“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采取物联网管理方式,借鉴图书馆图书贴码成档、扫描借出、扫描收回、定期检查的全程留痕模式,对所有案卷实行“二维码”管理,实现案卷流转全程留痕。

  “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自动抽取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数据,对每起案件自动生成二维码。办案单位内勤民警将二维码贴在档案袋上,将报警记录、前期材料放入其中,第一时间完成建档。办案民警借出案卷时,需要用扫码器或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档案袋上的二维码,归还时同样需要扫描二维码,做到案卷实名流转留痕。

  “由于每份案卷中包含的材料不一样,为了实现一目了然,我们在平台内预设了可能涉及的所有材料条目,内勤民警建档时只需在平台上勾选本案卷中包含的材料条目即可。办案民警借出案卷补充完材料还回时,内勤民警须将案卷中添加的材料在平台上勾选,实现对案卷中所有材料底数清。”参与平台建设的法制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诚说。

  8月14日11:15,李某被殴打案建档;8月16日10:28,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娄飞因案件考核调阅案卷;8月29日15:25,娄飞归还案卷……记者在“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上看到,一起案件的案卷从建档到借出、归还,操作人、时间等所有信息全部留痕。

  谭慧是姚家派出所负责案卷管理的民警。对于“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给案卷管理带来的变化,她深有体会:“姚家派出所案件非常多,大量案卷汇总到我手里。在案卷管理工作中,原来我只是在自己的电脑上建立一个表格,简单列明案卷编号和存放位置,民警借走案卷,只是在一张纸上登记一下,遇到忙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忘了登记的情况,极易造成案卷丢失。现在有了智能流转平台,建档、借出、归还全部需要扫码进行,全程留痕,有效规范了我们基层办案单位案卷管理工作。”

拓展功能应用,所有执法要素实现“一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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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好案卷管理的基础上,历下分局不断拓展“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的应用,开通“历下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将涉案物品、视频资料等全部添加为平台功能模块,实现扫描一次“二维码”,所有案件信息都可查可看。

  ——涉案物品“一码清”。历下分局建成“涉案物品智能流转柜”,将涉案物品与案卷一并纳入“二维码”管理模式,涉案物品粘贴“二维码”,与案件直接对应,在平台上点击案件内容时,涉案物品清单、保存位置会一并显现。

  ——侦查视频“一码清”。侦查视频是案件侦破的最关键、最直接证据。此前,基层办案单位采集、上传视频资料需要找到相关摄像头,用执法记录仪翻录视频,回到单位将视频拷进电脑,压缩打包简单标注,再上传到视频库比对。繁琐的步骤给民警增加了工作量,同时视频资料大都分散在办案民警手中,其他民警看不到,需要串并案件或查看视频时,必须找到该办案民警。如今,办案民警只要在“历下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中实名注册,就可以通过手机翻录视频,并直接通过微信上传到平台,视频资料会自动关联到相关案件,同步备份到视频库,全局民警都可查看,方便了案件串并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已搜集上传侦查视频1000余个,涉及400余起案件。






  “原有执法要素管理模式中,案卷和涉案物品由内勤民警负责,保存在不同地方,案件和涉案物品之间缺少关联,而视频资料大多保存在办案民警手中,查看一起案件的所有资料,需要找到好几个民警才能凑齐。现在,在“执法要素智能流转平台”中,案卷包含资料、涉案物品清单及保存位置、案件相关视频资料等执法要素全部关联在一起,只需打开一个页面就可以查看。”甸柳新村派出所内勤民警张娜说。




(以上图文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文作者:李嘉庆 郭 梦

      图        片:张  萌

      编        辑:赵   燕  

      执行总编:李   娜

      审        核:王若冰  祝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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