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民和媚权就是大节有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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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 魏剑美
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有个叫王兆山的“山东作协副主席”一夜成名,因为他“代死去的难民”发表幸福感言,“纵做鬼也幸福”。
紧接着大名鼎鼎的“文化学者”余秋雨“含泪劝告”死难学生的父母,要他们别再喊冤添乱,要“将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
这两个人很快成为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对象,网友总结为“南有余含泪,北有王幸福”。这种看上去是“从大局出发”“稳定压倒一切”的“文化助拳”,透露出对于生命的极度冷漠,严重超出了正常人的情感阈值,因而成为过街老鼠。
无行文人在愚民和媚权方面之所以常常用力过猛,多是因为别无他长,于“建功立业”和“文治武功”难有实质性建树,所以必须要在一些重要节点上把握机遇,不仅带头吹牛拍马,而且一律往顶格走,完全来不及照顾最起码的常识和最基本的逻辑,自然也顾不上自家最后的一点点脸面。
无行文人更大的危害,就在于他们一步步拉低社会底线,降低人们对于无耻的敏感度。比如说,教育人们吃草皮树叶比吃米饭馒头更幸福,必然让人义愤填膺,但再往后就得说吃垃圾泥巴最光荣才能让人如此生气,而只要持续如此这般胡说八道下去,到某一天就是说吃便便才是人生赢家,也都没人反驳了。
所谓的“岁月静好”,就是由无耻文人“代人幸福”和“强灌鸡汤”共同营造的。
评价人物常以“大节”“小节”而论,“大节”者,多指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与尊严。比如文人再怎么献媚犯贱,但只要没有投敌卖国,都算“大节无亏”。而如周作人之类汉奸文人,无论文章学术如何高标清隽,个人生活如何清正廉洁,都是板上钉钉的“大节有亏”。
投敌叛国之所以让人深恶痛绝,是因为它会给同胞带来灾难,降低整个民族的生存境遇和精神标高。从更宏大的角度而言,事实上也是人这一物种低劣的一个明证。
但是,献媚取宠就真的比投敌叛国危害更小吗?
譬如南辕北辙,如果驾车者仅仅是为了牟利,或者因为违心迎合,那或许还不算多大的罪恶。但如果这车上乘坐的是一乡之父老,或者引领的是一地之生民,则这阿谀迎合或者“沉默是金”事实上就是最大的罪恶,就是“大节有亏”。
再譬如你明明是个有科学常识的人,但你为了表忠心,论证“一个人是可以背起一座泰山的”,那你tmd还不是“祸在当下罪遗千秋”?
前几天写了篇文章,批驳某教授对于杜甫《石壕吏》的解读。其主要的观点就是为“石壕吏”洗白,说他是为“咱们的军队”征兵,所以是正确的。甚至将老妪的苦难悲惨解读为英雄主义,这种美化苦难讴歌牺牲的说辞,本质上是鼓励非人性的东西。其危害之巨大之剧烈,比三鹿奶粉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算三鹿奶粉,在其兴起、鼎盛和衰落的过程当中,多少人为其摇旗呐喊和游说说情,这些人就不是“大节有亏”?
洗脑背书,刻板说教,本质上是降低一个民族的智商,迷乱一国国民的心智。为了讨好权力,获取现实利益,却将一种不诚信、不内省、不独立思考的风气遗留给子孙后代。还有比这更大的危害吗?
如果我们仅仅将吹牛拍马、邀宠献媚视为“小节”,则我们这个民族断无进步之可能。而如果我们仅仅将讳疾忌医视为一种需要护卫的“家丑”,则我们这个国家断无文明之未来。
当赵高“指鹿为马”的时候,当秦桧和赵构议定“莫须有”罪名的时候,当慈禧太后决定对黄毛蛮夷“大加挞伐”的时候,当袁大头决定黄袍加身的时候,那些因为胆怯而不敢吱声的人或许可以原谅,但鼓唇摇笔、争相称颂的,才是真正的民贼和国贼。其祸害还不仅仅限于当时,更将这种完全不要脸的气质融入了某种传统。
倘若认识不到这一点,也就难免助纣为虐。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良知尚存的“说客”。请努力不让我们自己融为黑暗的一部分。
暮色四合,栖身乡野,吟诗一首:
位卑岂敢言忧国,山雨秋风硬如铁。
书生济世长贻笑,斑斑竹简头颅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