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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政府都是绝对的君主制,它所能依据的理由是: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约翰·洛克《论奴隶制与天赋自由》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这三项基本权利,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以侵犯。洛克从不高扬人的道德,因为个体的道德千姿百态,群体的道德自有边界。每一个人都具有同等的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具有同等的生命尊严和生命诉求,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值得珍惜。人不能破坏自己的生命,也不是让其它人来残害自己的生命,否则就会出现战争状态。并且,无论是正义的战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都没有理由灭绝失败者的生命。生命是神圣的,是高贵的。它让人活得有意义,让社会富于色彩。每一个生命都如同花一样释放出自己独有的芳香。没有了每一个鲜活的个体生命,神圣就会被亵渎,社会就失去了活力,人类社会就失去了光泽。“以我的生命以及我对它的热爱起誓,我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也不会要求别人为我而活。”如果任何人侵犯了别人的生命,那么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命而战,“一个人可以毁灭向他宣战或对他的生命而怀有敌意的人”。为生命而活,才是神圣之活。为生命而战,才是神圣之战。人获得生命权利,还要使其延续下去,这是一个生存的过程。劳动不但创造价值,而且劳动还必然使自然物品成为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它融合了认得劳动,因为它设置了人类道德的边界底线。侵犯了人类的私有财产,就是破坏了人类的底线道德,使之处在失范和无序状态。哪里没有私有财产,哪里私有财产没有得到保障,哪里的道德就会塌陷。人类在自然状态中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充满了正义性,而契约社会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正义,维护上帝的尊严,因此保障私有财产就是维护正义的基本标志之一。破坏和侵占私有财产,就是以上帝为敌,就是向人类开战,就是使人与人之间进入战争状态。人的终级目的不是生命本身,也不是财产本身,而是自由。自由让生命大放光彩,让财产展示人性的光辉。没有了自由,生命只具有了工具性意义;没有了自由,财产就失去了精神之根。自由就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在法律之外无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如果说法律之外有自由,那也是特权者的自由,会给自由以毁灭性的打击。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是以法律的名义、上帝的名义、以高尚的目的,也不能侵犯自由。洛克对政府提出的要求是低调的,要求政府执行规则、执行法律即可,当裁判员就别当运动员,当运动员就别当裁判员,一身兼二任既破坏了法律,也极大地伤害了自由。政府的目的也因此很快就变成政府自身的目的,变成以公权谋私权的工具。暴政以恐惧为根本原则,以谎言为基本信条,以暴力为强大后盾,以权力滥用为主要表征,侵犯人的肉体与精神,使人成为工具。洛克对暴政进行了简化,他衡量暴政与否只采取了一个唯一的标准。在他看来,暴政就是政府超越法律,把政府置于法律之上。如果政府守法,公民就会守法,政府与公民就都会安然无恙,同在一个蓝天下,过着和谐与快乐的生活。洛克悟透了人性,他知道,在这个社会里,总有万般不如意,这种万般不如意总会激发人们离开地平线的理想。这种理想,看起来诱人,听起来伟大,真正要实施起来,远不是那么回事。在海市蜃楼的边上,就是人类的万丈深渊,进入海市蜃楼,就进入了地狱之门。人性具有堕落的倾向,人性也有升华的本能。思想家的目的,就是要给人一条线,线的这头牵着人性的堕落,线的那头牵着人性的升华。这条线会让人脚踏实地实地,恪守人的生命、财产、自由的底线,一步一步行进。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不让任何一个人陷入绝境,更不会逼任何一个人走入绝境。少一个走入绝境的人,社会就多一份安全。这虽然是常识,我们社会缺的恰恰是这常识。让每一个落入绝境的人看到希望,这个社会才有希望。“洛克文明底线”:保护私产和限制权力,这是开启现代文明之门的两把钥匙,也已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然而,对洛克文明底线的挑战从未停歇。20世纪形形色色的极权主义,一次次让人类陷入恐惧和灾难之中。进入21世纪以后,全球化和超级技术的发展,让高福利、大政府,以及越来越脱离实际的“政治正确”愈演愈烈。“洛克文明底线”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洛克文明底线”在很多前现代国家,还不是常识,而是“异端”;另一方面,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经济社会生态的复杂程度,远非洛克时代可比,因此亟需在洛克文明底线的基础上,寻找新的思想和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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