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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生入园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4〕28号)规定,为确保我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我市2024年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就便。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统筹、相对就近”原则,按户籍划片招生(划片情况见附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家长自愿,自主选择”原则进行招生。
(二)免试入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或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参加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
公办幼儿园招收2020年 9 月 1 日—2021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都江堰市户籍幼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2020年 9 月 1 日—2021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3周岁幼儿,户籍不限。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五、公办幼儿园学位计划
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计划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