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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扩大房租减免适用范围操作细则

普陀国资 2021-06-13


措施内容

已签约承租本区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除中小企业外,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相应期限的租金免除。

操作细则


实施主体

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适用对象

已签约承租本区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其中,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减免标准

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组织实施

各企业集团参照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点击进入),统一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等办理流程,规范操作。

咨询电话

区国资公司:62883598

区城投公司:52828669*636

西部集团:62327111*9303

中环集团:62985826

英雄集团:63536888*339

普陀商业集团:52669696*706,792

长风投资公司:62237998*325

真如副中心公司:52653339

桃浦智创城公司:3652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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