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普陀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扩大房租减免适用范围操作细则
一
措施内容
已签约承租本区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除中小企业外,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相应期限的租金免除。
二
操作细则
实施主体
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适用对象
已签约承租本区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其中,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66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减免标准
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组织实施
各企业集团参照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点击进入),统一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报备等办理流程,规范操作。
三
咨询电话
区国资公司:62883598
区城投公司:52828669*636
西部集团:62327111*9303
中环集团:62985826
英雄集团:63536888*339
普陀商业集团:52669696*706,792
长风投资公司:62237998*325
真如副中心公司:52653339
桃浦智创城公司:36528488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普陀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