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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地名和自然地名

左世红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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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地名和自然地名

文/左世红


提要 地名系统化和标准化是地名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对区域研究、国土规划、国土资源调查等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地名和自然地名的界定、划分及构成要素等是地名系统化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 地名 自然地名 系统化


      人类在地球表面上生活,对于地球表面的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常按其地理的空间分异,划分出大大小小不同的地域。为了反映和交流对这些划分出来的特定地域的认识,必须对这些特定的地域确定一个具有标志性质的名称,这就是地名。地名是地球表面(包括海底)大大小小特定地域的名称,是这些特定地域在某种范围内的约定俗成的一种语言代号。地名与地表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地域划分有关,因此,地名可首先划分为自然地名和社会地名两大类。只有在某一地理实体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难以判别的情况下,其地名的类别才是难以确定的。

      地表现象的地域划分,在逻辑上常常是很不严谨的,它明显地受社会需要和人们认识程度的制约。对一个大的地域空间,有时可以按某一原则或某一属性将其全部分尽,甚至做出多级的和系统的划分,如行政区的划分;有时则只能对其中某些特殊的或孤立的地域空间,进行单独的划分,如山地中的某些山峰,平原中的某些洼地等。实际上,地表的无名高地和无名洼地数不胜数。只有当人们充分注意了它们的某种意义时,它们才可能有一个名字。

      地名一般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地理实体的类型名称,如市、县、街、路、山、河、湖、海等。任何一个类型在空间上都是可以重复出现的。把类型划分出来,反映了人们对这些地理实体的本质属性的认识。自然地名和人文地名,也正是由于自然的和人文的地理实体这两大类型划分出来的。当然,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深入,也会有一部分地理实体,会属于自然实体和社会实体的过渡类型,如运河就是这样,另一个要素是地理实体的区划名称,即某一类型地理实体的特定地域的名称,如济南市中的济南,青岛市中的青岛等。区划名称原则上要求在空间上是不重复的,济南在世界上只有一个,青岛在世界上也只有一个。济南市中的“市”即地名结构中的所谓通名,“济南”二字即地名结构中的所谓专名。当然,地名中的这两个要素有时很难在文字上予以明确的划分。如黄河,不但反映了“河”的类型的属性,也反映了许多河流具有的含沙量大、水体浑黄的类型属性。但是,地名要求有排它性,即使有些河流水体更黄,世界上也只有一条特定的黄河。

      然而,地名的重复远不是绝无仅有的现象,这种现象大多是由区域名称的专一性不强所造成的,如在东北东部山地中,称老爷岭的山体很多,“岭”是它们共同的类型属性,但都称老爷,就反映不出各个岭的特定的地域属性了。当然,有时地名的重复也是不可避免的,正象人名的重复一样。如“二道岗”,做为一个岗地的名称,一般常指依次排列的第二道岗地。甲县有一个二道岗,乙县也不妨有一个二道岗。如果只允许有一个二道岗,就会使许许多多的二道岗,很难给出一个恰当的名字。只要这个二道岗目前还没有必要在世界范围内约定只有一个,就不妨允许有几个存在。必要时可用“甲县的二道岗”和“乙县的二道岗”加以确定。这种建立在地名系统基础上的多层次定名法,固然十分麻烦,但试想如果要求所有的地名无一个重复,又会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烦呢?可见,地名是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约定的。

      地名系统化是地名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地名系统首先可按地理实体的类型系统划分,然后再按不同类型的地域系统划分。这样,地名系统就在很大程度上既反映了人们对地表地理事物类型的认识,也反映了对这些地理事物空间分异规律的认识。随着某地域自然或人文地理事物本身的变化,或人们对该地域认识的变化地名可能发生一定的变化。地名的沿革就是反映这种变化的,它成为历史地理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地学认识史的一个重要课题。

      地名的增加,是地名发展的总趋势。人文地名的增加是与社会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文地名增加的数目及其类别变化,可做为反映其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状况的一个重要依据。自然地名的增加,一方面与社会发展有关,一方面也与地学的发展有关。许多自然地名反映了对一定地域自然属性的科学认识。遗憾的是人们常因为有些地名主要限于在学术研究中使用,而竟不以为它是地名,象赤道带、信风带、喜马拉雅褶皱带、东非大裂谷、黄河三角洲等。在小区域研究中类似这样的地名就举不胜举了。不难想象,目前自然地名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是多么困难,这实在也是地名学与有关地学部门的一个边缘性课题。有的国家编辑出版了自然地名辞典,无疑是很有意义的。

      自然地名与社会人文地名相比,具有明显的稳定性。这主要是因为多数自然地理实体远较社会人文地理实体稳定的缘故。自然地名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即地形的地域名、地质的地域名、水体的地域名、生物的地域名、气候的地域名和综合自然区域地名等。其中,地形和水体在地球表面的地域分异,最为醒目和稳定,因而象山名、河名这样的地形地域名、水体地域名,运用也最广泛。

      自然地名所指的地域,包括点状地域(如山峰)、线状地域(如河流)和片状地域(如山地、平原、湖泊、海洋)。自然地域的划分,有时具有明显的线状界限,但在多数情况下只具有模糊的过渡界限。水体的界限大多是清晰的,森林与草原的界限就常常是模糊的。还有些地理实体具有明显的游移性,如洋流,这种地理实体的地域边界常常很难准确的划定。地理实体的游移性过大,以至没有相对稳定的地域,就很难确定其相应的地名了,如气团、气旋等就是这样。

      一个地区自然地名的多少,一方面反映自然实体区域分异的复杂程度,一方面反映对这种区域分异认识的程度。同一复杂程度的地区,如果开发的历史悠久,认识的程度较高,自然地名就会较多;开发较晚,研究的程度较低,自然地名就会较少。地名的确定和使用,要经过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的检验。地域命名只有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地应用,才能最后确定;而且应用的范围愈广,应用的时间愈久,其稳定性愈大。许多地名,开始只在狭小的范围内使用,随着该地域在社会实践和科学实践中意义的增加,其使用范围也就愈来愈广了。

      在我们使用的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无名的河川和山岭,举不胜举。如果企求在一朝一夕间给这些河川和山岭全部命名,不但是不可能的,甚至是不必要的。但是到了该命名的时候却无人问津,就会造成许多不便。目前看来,地形名,特别是其中的山名,与河川名相比,尤其显得贫乏和混乱。这在区域研究、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规划和许多社会实践中,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文章作者:左世红 

文章来源:《济南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选稿:常宏宇

转化编辑:黄卿

终校:郝志坚 

审订: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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