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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名特殊用字的规范

闫雪怡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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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是世界上地名最多的国家之一。特殊的文化特色使得中国地名文化呈现出底蕴丰厚,表现多样的特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在一些地名用字中经常出现不常用读音或不常见(甚至是不规范)书写,这些可以统称为地名特殊用字。加强对地名特殊用字研究,不仅对地名学本身的学科构建与再延伸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对于做好审音定字工作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环境的变迁、政治经济的发展、民族宗教的影响、传统文化的积淀也具有领域性价值。


一、重视地名特殊用字的文化价值


国家语言文字法强调“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语言文字是地名特性的重要载体,地名和语言文字管理部门应在规范与保护两方面做好地名特殊用字相关工作。从工作思路上来说,以地名用字规范化为本位,挖掘利用地名特殊用字的价值及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和客观需求,提升使用的规范性。


二、全面掌握、保存地名特殊用字现状


(一)建立地名特殊用字保护档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对我国地名的全面调查梳理,过程中同步开展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工作,形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广泛收集我国存在的地名特殊用字和读音形成缘由及地名的分布情况,是我国浅谈地名特殊用字的规范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课题组地名特殊用字现有最全面资料。可以通过将其中存在特殊用字的各类地名筛选出来,以横向区域范围为基准,梳理县级、乡级、村落政区地名;以纵向时间范围为基准,从现今使用地名中特殊用字入手,逐渐扩展到不再使用的历史地名中特殊用字。在档案归档组织形式上,除了按照一名一卷原则整理外,还可以按照一个特殊字一卷、一个区域一卷的方式整理,形成单体地名档案、单字档案和区域整体特殊地名用字档案多层次结合。


(二)构建多媒体信息库。加快纸质档案向信息档案的转化。档案信息数字化的内容有两个不同层次:一是将档案文本扫描为图像,在建立纸质档案同时,对所有文书纸质文件扫描电子化;二是对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的数字化,即利用数据库、数据压缩、高速扫描等技术手段,将纸质文件、声像文件等传统介质文件和已归档保存的电子档案,系统组织成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数据库。


实现传统功能叠加向多元化展示的转变。数据库的功能建设首先要具有理论和学术研究价值。纵向为不同年代展示,根据各类地名产生的朝代进行年代分层,用于展示带有特殊用字地名的产生、演变、更名的过程及原因。横向为不同区域展示,设置地名分类与特殊用字类别相结合检索。同时,增加多媒体功能展示,通过音频、视频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地名字形、读音及其来历、沿革进行介绍。


三、提升地名特殊用字管理法治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管理体系法制化。针对特殊地名用字制定相应政策,做好规范与保护相结合。首先,以地名用字地域差异性特点的思维方式为基础,在推动规范文字的同时合理保护地名特殊用字,挖掘隐含的文化内涵。第二,政策制定是规范地名特殊用字使用和推广的关键依据,要立足新时代新时期新形势,尽快将地名特殊用字规范与保护纳入到地名文化保护与管理整体法制化建设轨道中,切实做到地名特殊用字审定和使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下一步,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框架下建立地名特殊用字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考虑从地名语言文字特殊性入手,推动出台地名特殊用字审定、保护和使用的政策规范,进一步明确地名特殊用字范围、审定程序、使用规范和法律责任,通过合理的制度设置来保护、推广地名特殊用字,维持地名文化和语言文字多样性。


(二)推进地名特殊用字身份合法化。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名特殊用字还是“黑户”,字形或者读音未包含在现有规范汉字字形和读音中,甚至许多字形在实际使用中还需要自造,增加了错误使用的概率,管理工作滞后于社会发展与技术更新。建议首先从开展地名特殊用字审音定字的研究入手,确定标准地名形式,将审定字形、读音纳入到《规范汉字表》和计算机系统字库中,实现地名特殊用字“由黑转白”。国家地名主管部门与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应建立标准地名的官方公布机制,在完成地名用字读音的审定工作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在传播平台上发布并使用标准地名的字形及读音。


四、稳慎推进地名审音定字工作


(一)科学规范工作程序。地名审音定字工作应采取分层推进和分类实施方式,分层推进,就是以国家、省、地、县四级地名主管部门按照管辖范围原则,逐步筛查推进,对于经研究确定有必要开展审音定字工作的地名,说明理由并报上一级审定;分类推进,就是先从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区地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入手,逐渐拓展到其他类型地名。


(二)分类开展审音工作。第一,对于与规范读音不一致,但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地名读音,已经形成习惯性读法,可以探索按“名从主人”原则确定其读音,维持现状,并承认为标准地名读音,在权威工具书中标注为只在此地名使用此读音。第二,对于普通话中的多音字,应根据地名含义与普通话读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其地名读音。第三,异读音是地名在使用过程中采用简化字或通假字后继承原文字读音而产生的,为保留原有含义,体现地名本身命名理据,审音可遵循音义相符原则,继续使用。第四,地名因其稳定性,遗留了带有特定意义的古读音,从历史记录的角度,可以作为专用读音予以保留。第五,对于地名中确定属于方言发音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发音,审音以普通话发音为准。


(三)审慎推进定字工作。第一,地名定字要确保地名符合其命名缘由,定字的前提是不能更改地名原义。尤其政区地名,往往与自然地理实体、历史古国、古都城、民族、氏族相关,应从延续性和统一性的角度处理这类地名用字,避免造成混乱和失据。第二,历史悠久的地名在流传过程中,由于语言和文字本身的发展演变,致使同一地名产生用字差异,对于一个地名有两种以上写法,且存在采用异体字写法的,应确定为规范汉字写法。第三,汉字译写的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主要用以表音,应使用读音唯一,无歧义和贬义的规范汉字。第四,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汉字、带有浓厚封建迷信色彩的汉字、形体怪异且音义不清的汉字、过于俚俗且缺乏文化意蕴的汉字等,不应作为地名用字出现,必须做出更改。


五、创建地名特殊用字使用严谨、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规范统一地名特殊用字使用行为。建议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公布我国政区地名特殊用字现状及查询、检索路径,各级政府部门以身作则使用标准地名,严格规范交通、旅游、媒体、出版、测绘、地图制作等相关行业和部门使用标准地名用字及其读音,避免出现一名多写、多读情况。


(二)利用多样化手段普及地名标准字形和读音。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准确使用地名特殊用字的标准字形和读音,大力宣传地名特殊用字内涵及保护与传承地名文化的重要性。联合教育部门规范中小学课本中涉及地名特殊用字时的表现方式,并在课内与地理、历史等必修科目相结合,形成常态化教育。


(三)拓展延续地名文化价值。随着我国地名文化保护与宣传意识越来越强,可以尝试在新命名地理实体时采用一些地名专用文字,将具有地域性特点的特殊地名用字作为地名文化遗产载体,转换为今后区域内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源。


(四)营造和谐、包容的使用环境。通过将地名特殊用字档案、数据库与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融合化处理,在现代技术和理念的推动下,促进地名特殊用字信息进入社会交流系统,在社会广为传播和使用,进而服务于社会,优化使用规范地名用字的大环境。



来源:《中国地名》2019年第3期

作者:闫雪怡

编辑:郭娟

校对:李露萍

责任编辑:耿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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