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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林契中所见汉字译写苗语地名的解读

杨庭硕,朱晴晴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摘要:随着清水江流域林契的不断发现和系统整理出版,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已成了学界的研究热。但林契中所涉的地名却成了文书进一步深化研究的瓶颈,原因在于这些地名都是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标识,进入文书时又不可避免地要译写成汉字,而汉字译写的方式却一直未实现统一化和规范化,以至于这些地名指代的空间区域,单凭文书本身无法落到实处。为此,通过语言学手段的探讨破解这些地名的含意,发现其间的资料信息,自然成了推动下一步清水江文书研究的关键举措。为此,仅以锦屏县河口乡加池村已经公开出版的林契为研究对象,破解所涉地名的含意,及其汉字译写的规律,希望能起到推动深化研究的作用。

关键词:清水江林契;苗语地名;汉字译写;解读


清水江文书是一个规模宏大的私家文本文献群,所涉内容极为广泛,时间跨度长达600余年,涉及到的学科范围也很广泛。而当前的研究工作中,最明显的缺环在于,对文书中所涉少数民族语地名的破译工作,严重滞后于研究中其它方面的探讨。考虑到目前已经整理出版的文书卷帙浩繁,全面展开解读工作显然非本文所敢期望。因而,本文仅选取锦屏县河口乡加池村的林契为研究对象,拟做一尝试性探讨。


锦屏县河口乡加池村是清水江林业生产的腹心地带,该村苗族乡民所收藏的林业契约,目前收录于张应强教授等编撰出版的《清水江文书》第一辑中,共4000余件。笔者在处理这些文书中所涉苗语地名时,明显地注意到,这些地名的指代范围大致处在该自然村范围内,当地乡民对这些地名的指代对象和范围依然保持着清晰的记忆,对这些地名的准确苗语发音也能做到基本一致。这就为通过田野调查核实这些地名的指代对象与范围提供了可能。


一、汉字译写苗语地名概况


清水江文书中所涉苗语地名出于与文本书写保持一致的需要,这些地名不得不都译写为汉字。但具体的译写办法和规范却表现得复杂多样,既可以用音译的方式译写,也可以用意译的方式译写,更多的情况下,则是音译加意译相结合的方式书写,甚至为了避免误会,在地名书写完毕后,还要加注汉语注释,才能使这些地名的表达准确无误。可见,这些苗语地名的汉字译写规范并未统一,译写时有很大的随意性,而这正是当前清水江文书研究中,地名破译成为研究瓶颈的原因所在。经过笔者反复比对,并与翻译合作者反复探讨后,目前已将该村林契所涉及地名基本破译完毕,以下仅对译写实情作举例式的说明。


二、纯粹用汉字音译书写苗语地名


这样的译写方式在“锦屏文书”中数量不多,但却有利于通过苗语直接破译其中所含的资料信息。在整个破译工作中,这样的地名往往成为展开下一步研究的突破口,因而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比如:“穷助(hxongt xed)”,在这个苗语地名中,“穷”在苗语中的读音为“hxongt”,其含义是“死亡”或“停尸”,其读音又与汉字“穷”的读音相近,因而用“穷”这个汉字去音译苗语中的“死亡”或“杀死”一词。“助”在苗语中的发音为“xed”,其含义是“老虎”,而这个苗语语词的读音又与汉字“助”的读音相似,因而用“助”这个汉字去音译苗语中的“老虎”一词。于是,“穷助”这个苗语地名的准确翻译应该是:“将老虎杀死的地方”,或者“老虎被杀死的地方”。据我们的翻译合作者介绍,之所以要启用这样的地名,原因在于这一地带是当地苗族传说中,黑人庆将老虎杀死为情人报仇的地点。启用这个地名的用意是要告诫青年男女游方谈恋爱时不要到此地来,以免遭逢不测,遇上虎患。与此同时,由于黑人庆的故事家喻户晓,启用这个地名后,地名所标示的位置不仅容易被大家接受,而且使用起来可以做到准确无误。


再如:“乌慢”,或写作“污漫”。这个地名中的“乌”,或“污”,这两个汉字读音与苗语中的“eb(水和河流)”一词的发音相近,因而用汉字“乌”或“污”去音译苗语中的“河流”一词。而“慢”或写作“漫”,这两个汉字读音与苗语中“hmangt(豺狼)”一词的读音相近,因而用“慢”或“漫”两个汉字,去音译苗语中的“豺狼”一词。于是,“乌慢”或“污漫”这个地名的含义就可以意译为:“有狼出没的河流”。值得注意的是,“乌慢”这一地名不仅见于加池村乡民所藏林契中,在现代出版的地图中也启用这一地名,仅仅是为了便于当代汉族居民阅读方便,才加上一个“溪”字,写作“乌漫溪”或“污漫溪”,它是清水江的一条支流。对于这个地名的由来,我们的翻译合作人做了如下解释,该村居民的远祖有两个,一个称为“养慢”,一个称为“养楼”。在这一称谓中,“养”的苗语读音为“yangl”,在苗语中的本意是“椿树”,“慢”见于上文所述。在苗族的传统观念中,椿树被称为“公公树”,也就是“男人树”,这个人名的含义即是“一个名叫‘豺狼’的祖公”。同样,“养楼”中,“楼(lox)”意为“牲畜圈”,按照当地苗族乡民对人名的命名习惯,“养楼”可称为是“一位叫某牲畜圈的祖公”。因而,当地苗族将清水江的这条支流称为“乌慢”或“污漫”,也是为了考虑纪念他们祖公的需要,而这样的慎终追远,也会形成一个社会氛围。因而启用这个地名是为了确保地名的准确性标识性,推广使用非常容易。我们的合作人进一步解释说,这条河和清水江的交汇处,是他们远祖早年定居的老寨子,村寨变迁之后,这儿才转换为最好的杉树营林基地。


三、纯粹用意译方式书写苗语地名


这种译写方式主要出现在地名书写完毕后的加注中。

在加池村所收集到的文契中,经常出现“乌十” 这个地名,这个地名中,“乌”见于上述;“十”或“什”,苗语读音为”hseb",其含义在苗语中是“交叉、堵塞”的意思。于是,“乌什”或“乌十”这个苗语地名的含意,就是指“河流(乌慢河和清水江)的交汇处”。因而,对于地处在被称为“乌十”的这个地点而言,因为它两面都被河水包围。从汉语的视角看,将它意译为“两面溪”,最能够体现地理的准确性和标识性。于是,在当地苗族的林契中,既可以将这个地名音译为“乌十”,也可以意译为“两面溪”。而林契文书中,这两个地名往往会同时出现,为的是确保不懂苗语的外来人,也能够准确找到“乌十”所指的具体地点。不难看出,在这样的译写过程中,意译是起到了加注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两面溪”这个地名恰好是今加池寨名称的出处。原因在于,加池寨最早的寨子正好处于乌慢河和清水江的交汇处。因而,建在“乌十”这个地方的村寨,很自然的被称为“皆十(ghab  hseb)",“ghab(皆)”在苗语中的含义是“某某地方”,它是苗语地名中惯用的冠词。其读音又与我国南方各汉语方言中“加”读音相近,因而在上述地名中,将这个苗语地名音译为“加”。至于“十”的含义已见于上文。然而,这样去翻译该村寨的名称,在发音时会犯忌讳。在汉语中,“加”与“家”同音,“十”与“失”同音,称为“加十”意味着这个村寨人丁不兴旺,家庭会离散,因而其后又将村寨名称改写为“加池”。而“加池”在苗语中的含义自然成了处在“两面溪”这一地点的村寨,以至于,在书写“加池”这个村寨名称时,为了避免误会,有时也需要加注“两面溪”这一补充说明。不过,到了后期,由于该村寨已经搬到了山上,这样的加注在后期的文书也就很少出现了。 


四、音译与意译各半用汉字译写苗语地名


 “党独狗(dangxdod dlad)”这个地名在清水江林契文书中频繁出现,足见这儿是一片较为宽阔的营林地。在这个地名中,“党独”两个汉字是用音译的办法去译写苗语中的两个单词。其中,“党”字读音与苗语中“dangx(场所)”的读音相近,“独”的读音与苗语“dod(刀或砍杀)” 一词的读音相近。因而,可以用“党独”这两个汉字去译写“屠宰场”这个苗语语词。而在这个地名中,被屠宰的动物是“狗”,狗在苗语中读为“dlad”。于是,“党独狗”一词的准确含意是:“专用于屠宰狗的场所”。我们的翻译合作人补充说:“苗族虽然也吃狗肉,但有特殊的禁忌,不能让狗血遗落在村寨内,因而需要划定特殊的区域用于屠宰狗,以免触犯当地的禁忌。”也正因为如此,为了不犯忌而特意将苗语中的“dlad”意译为狗,以此避免按苗语发音时不会表现为“屠杀狗”这层含义,从而起到了避讳的功用。


再如,“抱鬼(bob dliux)”这个地名,“抱”字汉语读音与苗语“bob(山)”一词的读音相近,因而用“抱”这个汉字去音译苗语中的“山”一词。而苗语中,“鬼魂”和“灵魂”一词,其读音为“dliux”。 在苗族社会中,这也是一个不吉利的字眼,用在地名中,就不可避免要经常提及,这就会给当事人在心理上造成反感。因而有意识将“鬼魂”一词意译为鬼,同样会使得用苗语读起这个地名时,不会引起犯忌之嫌。于是,“抱鬼”这个地名就得以在文书中频繁使用,而不会产生不良反应。据我们的翻译合作人解释,这个地名指代的对象其实是这个苗族村寨的“神山”。在当地苗族的观念中,这里是他们祖宗灵魂栖息之地,不仅外人,就是本寨人也不会轻易到达该地。需要补充说明之处在于,在苗族宗教信仰中没有“神”和“鬼”的区别,而且相信所有自然物都有灵魂,祖宗的灵魂也不例外,因此虽然称为“抱鬼”,而实际上应当准确地意译为“神山”,或者译为“祖宗灵魂栖息之山”。


五、地名译写的多样化


经过我们进一步反复比照不同时代的加池寨林契后发现,光知道他们译写方式的多样化还不足以破译这些难懂的地名。这是因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书书写人中,个人的汉语素养差异很大,不同的时代的需要也会发生变化。因而不管是音译还是意译,或者是音译加意译,都会出现一名多译,一地多名的现象,其具体内容可以分如下四个方面说明: 


(一)同一个苗语地名有好几个汉字译写的别名


苗语中的“老虎(xed)”一词,在苗语的地名中经常出现。但查阅文书后发现,可以用好几个不同的汉字去音译老虎一词,如“党周(dangx xed)”、“党走(dangx xed)”、“穷助(hxongt xed)”、“兄培早(bob dliux xed)”、“陪纣(bob xed)” 等。“党周”和“党走”,即老虎活动的场所;“穷助”,指老虎被杀死的地方;“兄培早”,意指老虎鬼作祟的地方,这一地名中,“兄”是苗语“鬼魂”一词的音译,“培”在苗语中是“山”的意思,“早”也是指老虎。在以上地名中,“周”、“走”、“助”、“早”、“纣”等汉字都可以用于音译苗语中“老虎”这一语词。


再如,苗语中的“水果”一词读作“zend”。但是,在林契中表达“水果”一词的汉字音译却有好几个:一是音译写为“祯”,如“乌晚祯尧(eb hmangt zend vax)”,“乌(eb)”为“河流”,“晚(hmangt)”为“豺狼”,“祯尧(zend vax)”为“梨树”,整个地名的含义是:“长满了梨树的豺狼河边”。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地名中“豺狼”一词在这里译写成了“晚”字,这也是一词多译的实例之一。另一种办法则是将水果音译写为汉字“在”,如“戏板在研(xet bob zend nangs)”,“戏(xet)”为“道路”“板”苗语读音为“bangs”,意为“山腰、山坡”,“在研(zend nangs)”为“李子树”,整个地名就译为:“李树坡上的路边”。此外,水果一词还可以音译为“知”字,如“皆培知诸(ghab bob zend dlenx)”,“皆(ghab)”作冠词用,“培”为“山(bob)”的音译,“知诸”为“桃子树”“zend dlenx”,整个地名译为:“桃子树所在地方”。


(二)对同一个苗语语词,音译、意译可以灵活选用


如果苗语语词找不到近音的汉字,那么在加池寨林契中,就往往用音译加意译的方法去译写该苗语语词。如苗语中“狗(dlad)”一词的发音与汉语发音差异很大,难以音译,如下三种翻译办法就明确地表现为音译和意译兼用。


比如:“冉蜡”或“冉腊”(dlangl dlad)。 “冉(dlangl)”也是苗语地名中频繁使用的冠词,意为“住地、地方”,“蜡”和“腊”(dlad)意为“狗”。于是,“冉蜡”或“冉腊”译为“狗山”。


又如:“皆崇野蜡(ghab cent yib dlad)”。在这个地名中,“皆”见于上述,“崇”的苗语读音为“cent”,本意为“耗费”,此处引申为“耗尽精力去找回”,“野”的苗语读音为“yib”,本意为“稻秧”, 在此处引申为“稻田”。因而,“皆崇野蜡”这个地名的含义即为,“找回丢失狗的水田地边”。这个地名中,由于音译不会犯避讳,因而将“dlad”音译为“腊”,而不必意译为“狗”。


再如:“下蜡山”(bob xab dlad)。 “下”的苗语读音为“xab”,本意为“遮蔽”“下蜡山”即“为被狗掩盖过的地方”。其中“腊”和“蜡”字都是音译苗语中“狗”这一单词而来,而这个地名中的“山”则是将苗语中的“bob”的意译。在这个地名中,之所以需要把“山”字意译出来,同样事出有因,狗的生物属性在于要把自己的粪便和尿加以掩盖,狗每走到分叉路口,都会有这样的行为。因而,将这个地名全部音译出来,其地理标识性并不明显,将“山”字意译出来后,就可以提醒使用者注意这个地名指代的位置是距离村寨很远的分叉路口所在的山坡。家里喂的狗到这个地方都要撒尿做标志,以至于全村人都容易知道具体位置在哪儿。


(三)在同一个苗语地名中,意译和音译并存


 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在于,光有苗语的汉字音译,官府和前来贩运木材的客商都无法知道山场所在的具体位置。因而对其中的关键词不得不追加一个汉字的意译,以增加文书的跨文化解读性。比如“乌什溪” 和“乌慢溪”,“乌”是苗语“河流”一词的音译,而“溪”则是对苗语“河流”一词的意译。如果不加写这个“溪”字,那么不懂苗语的人就很难知道该地所处的具体位置在河边。又如,“党雷坟边(dangx hlaib)”, 这一地名中的“党(dangx)”意为“场所”,这也是苗语常用的冠词,“雷”,是对苗语“棺材”“hlaib”一词的音译,而“坟边”则是对苗语“棺材”一词的意译。这个地名的含意是指“停放棺材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古代苗族的丧葬习俗是实施风葬,将死者用棺材装敛后,停放在山洞或者山崖下,因而,这样的丧葬地具有很强的地理标示作用,但如果不将粪便意译出来,外来人就很难找到具体地点,因而在这个地名中音译和意译必须并用才有使用。


再如,“党浩冲头”,在这个地名中,“党”的出处已见于上述,“浩”字的汉族读音与苗语“dlongs(山坳)”一词读音相近,因而用“浩”对“山坳”进行音译,至于汉语中“冲头”一词,则是对苗语“山坳”一词的意译。在这个地名中,音译与意译必须并存才能更好地发挥效益。


(四)在林契中,还有一些地名是苗语的地名和汉语取名共同组成的专用地名。


比如“党周洪边”,“党周(dangx xed)”乃是真正意义上的苗语地名,其含义是指“老虎出没的地方”,而“洪边”一词则与苗语地名无关,它是指排放木材时人工建构起来的山间滑道。这样的滑道在当地被称为“洪道”,而“洪边”则是指“洪道”旁边的地方。这两个地名在含意上完全无关,但只有将苗语地名和汉语地名拼合在一起,才更具有标识性。再如“补先(bob dliux)街边” 或“大補先(bob dliux)路边” 等,这两个地名指代的是同一个地方,前半段是用汉字音译苗语地名而来,后面部分则是纯粹的汉语地名。但在林契中却以两个不同的译写办法同时并存。“布”或“补”是对苗语“bob(小山)” 一词的音译,从实地调研来看,其含意是说四面有山环绕的“低洼湿地”,而“新”和“先”,则是对苗语“dliux(鬼魂)”一词的音译。至于“街边”和“大路边”则是纯粹的汉语地名,如果不加上这样的汉语地名,其指代位置就会含混不清。


总之,尽管以上地名汉字译写方式缺乏统一规范,在书写用字的取用上也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和个人性,但只要经过认真的比对,这些地名的指代对象和空间范围都可做到明确的定位,而不至于发生歧义和误解,因而这样的译写实情不仅准确有效,同时也是林契文书中可以认真考虑的研究内容。其中,同一个苗语语词在地名中可以用多个汉字去音译和意译,则与前来苗族地区传授汉族知识的教书先生们自己所使用的汉语方言有关,他们的方言不同,选用的汉字也就随之而异。对苗语语词含义的认识不同,意译时也自然会选用不同的汉字去意译。因而,不管什么样时代,用什么样的习惯去翻译地名,其实都有其特定的原因,都值得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六、苗语地名中习见的地理标识


一个地名要得到社会的公认和普遍使用,地理标识的选定乃是成功的关键,地理标识不明确、不稳定,乃至和社会生活的关系不密切,所形成的地名就很难推广使用。这虽然是地名命名的普遍性原则,但在苗语地名的命名中,却表现得准确到位,从而使相应地名能够在林契中得到600多年超长期、超大范围的相沿使用,而且有不少地名还一直沿用到今天,成为今天地图上的正式地名,其生命力的旺盛由此可见一斑。


按照这一命名原则的定型下来的地名种类繁多,这里仅以果树林为地理标识的命名实例略加举例说明。如“板皆威(bangsghabwik)”中,“板”的苗语读音为“bangs”,意为“山坡、山腰”,“威”的苗语读音为“wik”,系“马桑树”的苗语名称,“皆”在此作冠词特指这片马桑林。这一地名的含义是说:“长满马桑树林山坡的杉树(营林地)”。“皆里珍粗(ghab yib zend dlenx)”,意为“长满桃树水田边的地方(营林地)”,这个地名中的“皆”“ghab”作冠词用,“里”的苗语读音为“yib”,本意为“稻秧”, 这里作“水田”用,“珍粗(zend dlenx)”为“桃子树”。“皆科”,“科”苗语读音为“kod”,含义有两个,一是荸荠,二是芭蕉,在这里应该理解为芭蕉树,因而这个地名含义意为“长有芭蕉林下地方的(杉树林)”。


为何能够用水果树林作为地理标识,除了有自然地理原因外,也与加池寨苗族乡民的社会生活需要息息相关。在交通不便的山区,虽然有清水江提供了航运的便利,这样的航运对贩运木材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但若贩运时鲜果品,清水江航道就无法发挥此类作用了。当地的苗族乡民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也需要消费时鲜水果,因此化解交通不便难题的办法,就只能是自给自足,将整个土地资源作全局性的规划,在不同水果的最佳适宜地,规模性地培植某一种特定的水果,这些人工培植的果树林也就很自然地形成了稳定延续的地理标识。用这样的果树群落去命名各家各户所经营的杉树林,不仅可以做到准确定位,村民要找到具体的地理区位也可以做到准确无误,从而使得这些地名获得长期沿用的可能。


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对上述几个用果树为地理标识去建构地名的具体区位,作了实地性踏勘,这些地名的海拔高度也呈现出十分鲜明的规律性。其中以“芭蕉树”命名的地名,海拔高度最低,目前该地名在三板溪水库建成后已经被水淹没。而以“梨子树”命名的地名则海拔高度较高,正好位于加池寨寨子周围,原因是梨子这种水果是温带植物。因此,加池寨所处位置的气候条件符合了梨子树的生物属性。而以“马桑树”命名的地方,由于马桑树极为耐寒,因而其所在的位置最高。至于用“李子树”和“桃子树”所命名的地名,则位于海拔高度的中等位置,桃树林的所在位置高于芭蕉林所在位置,这也符合这两种植物的生物属性。也正因为如此,上述各个地名不仅能提供地理标识,还可以间接折射出相关位置的海拔高度,以及乡民本土生态知识的丰富和准确。


七、以人文要素为地理标识去建构地名

在加池寨林契所涉及地名中,以人文要素为地理标识去命名的地名为数甚多,这样的地名都是以特定的人文要素、甚至是特定的人文建筑为地理标识的。因而其稳定性和标识性都很鲜明,而且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更高,社会影响力也更大。


如“污在丹”,“污”,即河,“在丹”,系苗族传说中的美女,“污在丹”可以意译为“美女河”。“眼在丹”,“眼”也可以译作“冉(dlangl)”,其含义都是“地方、住地”,这个地名的含义即为“美女丹住过的地方”。“也丹”这一地名中的“也”,本意为“稻秧”,此处也引申为“稻田”,故“也丹”的含义即为“美女田”。“乌迫从”, “乌”为河流,“迫(pik)”,意为“姑娘、女子”, “从”也写作“崇”,即上文中提及的“耗费”,这里引申为“使用”,“乌迫从”可译作“供女人洗澡的河”。“冉近”, “冉”已见于上文,“近(jenl)”,意为“茶树”。 故“冉近”意为长满茶树的山,简称为“茶山”。“乌杨眼强(eb yangl dlangl xangs)”, “杨”即椿树,在苗族的观念中,椿树是男性的标志,也是祖公的象征,“眼”即上文提及的“冉”(dlangl),“强”读音为“xangs”,含义是“工匠、师傅”。故“乌杨眼强”的含义是:“工匠所住山下方的祖公河边”。据我们的翻译合作人介绍,给他们留下深刻影响的这位祖公是一位能工巧匠,因而他住过的地方一直得到大家的崇敬和记忆,以这样的记忆为基础做出上述的命名也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了。


以上所举地名,有的与他们的神话传说有关,有的与宗教祭祀有关,有的与他们的社会生活直接关联。因而,看到这些地名不仅能够准确地找到所指代的地理方位,还能从中看到当地浓郁的社会生活气息和厚重的历史积淀。从这一组地名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有“女人沟”,而且还有“男人沟”,不仅有“女人河”,还有“男人河”,不仅有“祖公河”,还有“祖母河”。这种以性别相对举的地名命名习惯,还可以从中折射出历史上的社会生活场景。他们的祖先崇拜是将“祖公”和“祖母”分别加以崇拜,而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男人和女人都有特定的专名的生活活动空间,这样的社会生活方式虽然成了模糊的历史记忆,但这些地名的并行存在,却可以让每一个乡民都唤起对远古时代的记忆,从而使这些地名凭借其厚重的历史积淀,使人们能够牢固的记住这些地名及其他们指代的具体位置和空间范围,只要这样的记忆存在一天,这些地名指代对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就有了充分的社会人文保障,而得以顺利推广使用。


即使是历史记忆的远古传说已经淡忘,但由此而赋予的各种社会文化理解,还可以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地变化,从而强化对这些地名的记忆。上述地名中提及“在丹”、“载丹”或“丹”这一人名。据我们的翻译合作人介绍,“在丹”是苗族传说中一个美女,所以用她的名字来命名。但这一传说中的美女到底有如何美丽,对她有什么样的传说故事,他们已经说不清楚了。但却可以凭借自己的想象去猜测这位美女是如何的美丽,并同时深化对这一地名的记忆和推广使用。但冷静对比思考后,笔者却注意到地名中所称的“在丹”河,往往与老虎有关的地名所指代的位置相互呼应。我们就会自然地联想到在苗族社会中广泛流传的《黑人庆》的故事,根据吴泽霖教授的复述,故事的梗概是说,苗家的两个姊妹到游方场去等待与情人黑人庆相会。她们的行踪被老虎盯上了,老虎在游方场上吃掉了姐姐,妹妹躲藏起来幸免于难。黑人庆来到后,看到这一惨状,拔出佩刀杀死了老虎,为情人报了仇,却把刀鞘失落在现场。事后,两姊妹的父亲凭借捡到的失落刀鞘,组织了一次盛大的跳花活动,以便借机找到杀虎英雄。结果黑人庆赶来赴会,知道了两姊妹父亲的用意后,出示的佩刀刚好与刀鞘相配。于是这次跳花活动也就促成了黑人庆与这位美貌妹妹的美满婚姻,并繁衍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 


各地的苗族居民都传颂这一故事,都把黑人庆和那位妹妹视为本家族的远祖。这一故事的真实性没有深究的必要,但这一故事的广泛流传,以及为各地苗族所熟知后,竟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社会影响。以这一故事为依托,去为自己村寨附近地理环境加以命名,却导致了一种“克隆”式的后果,使各地苗族地区的地名命名习惯,表现的形式虽然各不相同,连当事人的名字也各不相同。但其反映的精神实质却一脉相承,使不同地区的地名命名呈现出内在的关联性来,以至于在地名使用中既便于记忆,又能够普遍推广和稳定沿用。因而从这一地名命名的人文标识出发,它也可以获得标识的鲜明性和稳定性,更能够获得良好的社会认同效果和更大的认同度。 


八、结论与启示


统观笔者与翻译合作者已经破译的这100多个地名,我们发现这些地名命名的汉字译写,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其一是译写用字的汉字选择缺乏规范;其二是对不同的自然地理标识,能注意其间的细微差别,如对不同外形的山,就注意到选用不同的汉字去使之表达精准化;其三是注意要借助社会人文传统和实际的社会生活,去确定相对稳定鲜明的生态和人文标识,以至于这样的汉字译写虽然说不上成熟和规范,但由于有相应的人文和生态提供有力的支持,因而在小范围的推广使用中,绝不会发生指代对象含混和模糊,这些文书能够世代传承并且发挥出社会效益,正好从另一个层面揭示了这样命名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笔者虽然探讨的仅是一个小小的苗族村寨的林契所见地名,但通过这一解读,我们也从中发现了清水江林契地名命名的某些规范,熟悉这一规范后,对破解其他苗族村寨的地名命名可以发挥一定的启示作用,这样的规律性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都是以具体的家族村寨去建构当地的地名命名系统;其二是这样的地名在汉字译写时采用了音译与意译并用,苗语地名和汉语地名并存的方式,使这样的译写获得了跨文化推广运用的可能;其三是这样的命名和汉字译写都照顾到了当地社会文化传统和历史记忆,因而在解读这些地名时,显然需要对苗族的文化历史和现实生活有较多的关注,才能保证破译的准确可靠。因此在清水江文书中凡涉及少数民族地名时,只要遵循这三大特点,那么其他村寨所藏的林契文书,所见的地名破译也就容易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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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作者:杨庭硕,朱晴晴选稿:佘本金编辑:杨肖翠校对:郑雨晴责任编辑:耿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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