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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二十九)丨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二十九期——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业务概述
纳税人在房产交易相关税收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房产交易相关信息,完成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非注销状态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操作步骤
进入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功能页面,若未采集过增量房交易信息,系统弹出提示“没有查询到满足条件的信息!”
点击“确定”,纳税人可自行采集存量房交易信息。
标有红色星号为必填项,涉及附报资料时,纳税人可点击“附报资料”上传对应附报资料。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弹窗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继续采集?”
点击“确定”按钮重新进入采集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