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答疑丨事关个人养老金,青海人最关心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9号)将西宁市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启动实施的36个城市或地区。个人养老金作为一种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成为西宁市民新的关注点。
个人养老金在缴费环节、投资环节、领取环节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近期青海12366热线咨询数据来看,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有哪些税收优惠及如何申报扣除等问题的关注度较为集中。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青海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热点问答
答: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青海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在先行城市试点一年后,再推广至全国实施。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全国36个城市作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我省西宁市纳入先行城市范围。在西宁市(含省本级)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含中断缴费人员)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
2参加个人养老金各环节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优惠税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参加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款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
4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全国统一实施吗?
答:个人养老金是一项新制度,为积累经验,采取在部分城市(地区〕先行、再逐步推开的做法。制度实施后,凡是己在国家明确的先行城市(地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不受实际工作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地等影响。
税务部门依据参加人从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渠道获取的缴费凭证及其所载明的扣除信息,为其办理税前扣除;如参加人无法从上述渠道获得缴费凭证,则代表信息平台未认可个人养老金缴费成功,参加人需向开立资金账户的商业银行咨询有关情況。
5如何申报个人养老金扣除?
答:第一步:获取缴费凭证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首页——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界面下载纳税人的个人养老金月度缴费凭证。
一般情况下,每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第二步:扫码录入扣除信息
使用个税APP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或者进入“办税——扣除填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右上角的二维码。如果纳税人的缴费凭证是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手机中不方便扫码,可以使用“扫一扫”界面右下角的“相册”功能打开缴费凭证照片。
纳税人授权个税APP获取其个人养老金缴费数据后,个税APP即可根据扫码结果生成当月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纳税人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扫描的缴费凭证二维码不是本人的,将无法进行填报,系统会予以提示。
第三步:将扣除信息推送给单位
在“选择申报方式”界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相应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流程,扣缴义务人收到纳税人申报信息后将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查看我的扣除信息”界面,查询自己申报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
如果纳税人不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提交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感谢您抽出
END
热点答疑丨 离婚析产取得房屋,现要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满五年?
热点答疑丨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