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撑企”,“硬核”复工!取消审批、恢复高速!补贴最高1000万!
事实上,从2月9日至今,珠海陆续出台了不少“硬核”复工、“撑企”措施。也因此,复工率在广东排名颇为靠前。
来自南方日报2月18日下午报道,阳江、珠海、佛山、韶关、广州等地市复工率居前,格力、魅族、宝钢、中科炼化等一批重点企业均已全面复工。
自2月10日起,珠海全市已经有超过5000家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生产,其中产值规模排名前200的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85%。(中国日报)
多日来的部署和坚持,我们熟悉的大珠海,正在回归。
今天中午,珠海市政府发布了五条分级防控举措,助力企业全面复工,也助力社会加快回归正常秩序。
其中包括非湖北、温州来珠人员,不要求隔离,取消企业复工审批等。不仅如此,文件还提出支持各区和相关企业采取包车、专列等方式,接回仍在除湖北、温州以外地区的员工。
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结合珠海实际,现提出以下五条分级防控举措:
一、市内交通卫生管理方面。
对公交司机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抓紧推行乘客扫码登记,便利市民出行。加密公共交通尤其是涉及工业园区的班次,加大公共交通消毒频次,方便企业员工上下班。
二、公共场所活动管理方面。
暂停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室内娱乐文化休闲场所,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对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社区(村居)管理方面。
继续抓好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压紧压实社区(村)防控责任,并以大数据信息为抓手,切实做好新增外来人员的排查,逐一落实到人,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严防死守。对居民小区、村实行控制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其中,对湖北省及温州市来珠人员,除整户隔离、“一人一户”可居家隔离外,其余全部集中隔离14天;对来自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返乡人员不要求隔离,但要加强健康管理。取消硬性“封村”措施,不得在进出小区、村的路口设置路障。加强出租屋管理,压实出租屋主对来自湖北、温州人员及时报告的责任,允许身体健康人员、解除隔离的承租人员正常租住。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宇、院落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可实施硬隔离。
四、企业内部防控方面。
企业要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天内活动情况,仍在湖北、温州的员工暂不返回。对经湖北、温州来珠员工要隔离14天。加强厂区管理,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出,对员工和客户采取检测体温等健康管理措施。对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饭堂、办公楼和车间要切实做好防疫工作,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制度。实行错峰上下班、错峰进餐,减少人员聚集。员工个人要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
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备案和审批,改为告知承诺,企业承诺做到“七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全生产到位、信息报送到位)即可复工复产。在落实防控措施和员工防护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到应复尽复、能复尽复;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做到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全力保障龙头骨干、民生急需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尽快复工复产,着力在用工、原材料、资金、防疫物资等方面为企业满负荷生产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条件。发挥国有企业的表率作用,率先全面复工复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要狠抓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小升规等工作,加快谋划一批新项目、大项目。支持各区和相关企业采取包车、专列等方式,接回仍在除湖北、温州以外地区的员工。
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而在今日凌晨,我市已经撤除全部公路出入口的固定联合检疫站点,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车辆和人员抽检工作。
一切都在全面复工复产铺路。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撤除公路出入口固定联合检疫站点的通告
珠防疫指〔2020〕10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坚决落实“一断三不断”“五个严禁”和“三项清理”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保障交通畅顺,为我市企业和重点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现通告如下:
一、自2月19日24:00起,撤除我市全部公路出入口的固定联合检疫站点,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车辆和人员抽检工作。
二、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保留“两站一场一港口”(城轨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和港口码头)的联合检疫点,相关管控措施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2月17日,珠海香洲发出公告,将原定的备案核准调整为报备承诺制,取消原定的开工前现场复核,可先行复工。
关于简化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程序的通告
为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对我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程序作如下调整:
将原定的备案核准调整为报备承诺制,企业向香洲区复工备案平台提交符合要求的备案表及承诺书即视为完成报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复工复产。各企业须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等“五个到位”,复工后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防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检查。
取消原定的开工前现场复核,改为复工事中、事后的检查、抽查,由政府有关单位开展检查、抽查工作,请予积极配合。各政府有关单位要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17日统计显示,截止本月17日,金湾区复工企业累计867家。而从2月11日至2月17日,金湾区共派出督导员888人次,已督导企业634家。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疫情重点地区新到或返回金湾人员,一律到政府集中医学观察点观察14天。
二、鼓励各类企业对从广东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新到或返回金湾的员工进行检测,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将为各企业员工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各类企业可通过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邮箱(jinwankgx@163.com)进行申报,并注明企业名称和检测员工人数。
四、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各企业须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防护,制定本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检查。
五、各企业须切实担负起对居住在出租屋内员工的监管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求员工配合申报登记检查等工作。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我单位已收到《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郑重承诺严格遵照执行,不谎报、瞒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肺炎疫情,配合属地镇做好防疫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向属地镇和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保持一级响应,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斗门区疫情形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手续,政府将主动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应复尽复、应开尽开。各类室内娱乐文化休闲场所和农业休闲娱乐场所除外。
二、取消区内自主设立的交通检疫固定站点。
三、村(社区)、小区需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斗门区外来人员首次登记”(扫描文末二维码);取消疫情期间实施的出入证管理等制度,不得限制外来人员出入,不得限制外来人员与村(社区)居民依法租赁住房。
四、非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含旅行史及接触史)不再实施医学观察,已在观察期内的全部解除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斗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珠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号)等文件要求,同心战疫、共度时艰,支持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复产,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服务好抗击疫情重点企业
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急需紧缺防控物资的企业,依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将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畜禽、蔬菜、蛋等“菜篮子”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优先便捷通行。建立疫情防控物资临时收储制度,鼓励相关企业开足马力组织生产,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在疫情结束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储备。金融机构要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一线的融资需求,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的票据贴现开辟绿色通道,经办银行要做到即报即贴,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及时给予再贴现支持。指导经办金融机构使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支持。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并正常运行的大型超市门店(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的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疫情防控期间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日均交易量不少于200吨且对场内经营户租金有减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涉及的其他部门主动配合,下同)
二、做好复工复产前置工作
支持企业严格按照《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保护措施,在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到位后复工复产。各区政府(管委会)对不具备自行设立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集中安排,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启动应急救治医疗保障方案,对参保人扩大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取消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预拨付防控资金,加强临床药品监测和供应,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医院重点药品得到及时供应。〔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医疗保障局〕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稳岗返还;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工伤保险费费率的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缴存企业和职工的权益记录。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的低收入类及其他低收入类租户,免除2个月租金。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招用工帮助力度,强化网络招聘等线上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发布岗位供求信息,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传真、视频等形式与求职者开展远程笔试、面试等非现场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从2020年2月7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珠海供电局)
五、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专门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实现直接融资,缓解资金压力。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可协商展期3到6个月。对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视情展期1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批准,融资杠杆率可放宽至净资产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对2020年完工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珠海市内注册的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医疗防控物资调度要求的生产销售予以奖励:对2020年2月7日—2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2020年2月21日—4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加大补短板项目投资力度
研究提出一批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有效弥补我市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农产品批发、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灾备应急防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短板。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规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有序复工。对安全复工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增加的防疫费用可列入施工措施费,纳入项目结算,具体范围和结算原则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政府投资项目,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一季度开、复工成效较好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在项目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
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持,促进产业链运行平稳。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国有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市国资委)
九、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在《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珠府〔2020〕11号)基础上,将延迟复工补助、企业招工补贴政策支持对象放宽至全市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强化相关服务
对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林用水用电等资源指标;创造条件保障项目建设必须的钢材、混凝土、砂石等建筑材料及时供应。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在现行对外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减少,备案类事项即来即办,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采取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强化涉企信息服务支撑,优化企业征信管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珠海供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我市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且按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如企业违反防疫规定或不落实防疫责任,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回相关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本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措施自行制订实施细则或有关政策。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局会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早在2月10日,珠海便已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撑企“,和企业共克时艰。
包括租金减免、税费延期等,覆盖面甚广。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特制订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支持我市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企业违反防疫规定或不落实防疫责任,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回相关补贴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政策意见内容
(一)劳动用工补贴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延迟其招用的湖北籍员工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返回企业岗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员工正式返岗期间,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具体政策由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本文下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支持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线上适岗培训,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的,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最高补贴1000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技项目攻关
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支持的项目,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科技攻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研发、生产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纳入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和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推广,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
(三)贷款贴息补贴
积极支持和协助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申请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以及中央财政贴息补贴。
对获得珠海市银行业机构贷款支持的企业,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珠海银保监分局)
(四)贷款风险共担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符合珠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或对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以及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的,纳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给予贷款企业50%政府风险分担,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利用珠海市转贷资金过桥的,减按80%收取费用。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担保贷款的担保费率按不高于1%费率计算收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珠海银保监分局)
(五)个人金融业务保障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做到应赔尽赔。(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六)租金减免优惠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两个月房租免收、1个月减免50%。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运营考核评价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市科技创新局)
(七)税费减免
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税务局)
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规上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市税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对纳入政府防疫安置点的符合标准酒店在安置期间产生的实际水、电、气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予以50%的减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鼓励出租车(巡游车)经营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适当减免出租车司机承包费用;对出租车(巡游车)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交税费形成的支出,政府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予以补贴。(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
(八)税费延期缴纳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予以延期缴纳税款。(市税务局)
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对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暂时退回部分或全部旅行社质保金,以银行履约保函等代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
(九)进出口业务支持
指导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通过网上认证平台向市贸促会积极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加大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对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已出口货物未收到货款,优先给予出口信用保险赔付。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免征关税。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市商务局、拱北海关、市卫生健康局)
银行机构优先保障防疫物资进口、捐赠等业务的办理,开辟跨境人民币业务“绿色通道”,简化进口付汇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如遇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特殊业务,金融机构可先行办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报备。(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建立涉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
各市直单位、各区(功能区)可参照本政策自行制订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本意见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而在近两日,已有不少大型市政工程复工。
双湖路跨鸡啼门特大桥项目复工
目前,该项目共有工作人员104名,项目部采购了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教育培训。员工食堂取消集中用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项目部对工作区域、工人工棚进行全方位消毒,并专门设置了隔离区,一旦发现敏感人员可单独安排隔离居住。
横琴口岸:粤澳旅检通道已具备通关条件
18日上午,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的施工现场,又响起了吊装机的轰鸣,工人们戴着口罩,在岗位上紧张忙碌着。
经过复工安全大检查,这个连接粤澳的重点工程已正式复工。
大横琴口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采取分批返珠、分批隔离的方式,从复工至3月10日,项目拟进场工人1000余人,将分四批返回,争取尽快恢复全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