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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华人撞车 理险后 一方再索赔220万 惊!撞死人司机只判罚款300元!

大温焦点 2023-03-12



( 大温焦点讯 )撞死人司机判罚款300元家属望立法严惩。

三年前1月,一名男子在多伦多市罗伦斯大道西(Lawrence Avenue West)被一辆正在转右的垃圾车撞至伤重不治,当时他有等待行人过路灯并在有标记的人行道上过马路,当时该司机不顾而去,但其后只因"没有让路"(Failed-to-Yield)而被定判罚款。


鉴于包括多伦多等城市的致命交通事故数量上升,该名死者Asim Siddiqui的姐姐Shona与其他议员及支持者,正推动向导致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司机实行更严厉的处罚,现时在安省议会里虽然已提出了一条私人草案,但并不保证会三读成为法例。

撞倒Asim的司机亦被控"不小心驾驶",但因为他承认"没有让路"予行人后,前述控罪就撤回了。根据《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没有让路"的处分为罚款$300元,发生在特定社区内则为$600元。支持严惩者指很多成功的控罪几乎全部都是基于《公路交通法》而不是《刑法》(Criminal Code),所以最终的处分都十分轻微。路面安全呼吁者及律师Patrick Brown指,"如果他们被定罪,通常只是轻微罚款了事。当他们看到司法系统以此回应时,只会增加不公平对待的感觉"。

近日,有华人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说,自己是2020年刚来加拿大的新移民,经历了一场车祸,不幸的是对方也是华人,双方报了保险,ICBC也理赔完了,但是没想到在两年后,意外接到车祸另一方索赔220万元的起诉书。



一位名为W的新移民,2020年初在一个路口左转时,不小心撞上了一位华人驾驶的丰田车。车祸造成对方前保险杆破损、引擎盖翻起。W表示:自己没有推卸任何责任,马上向ICBC报告,并且一切按照程序处理。

到了2022年,保险已经理赔完了,W认为两年过去事情就已经翻篇了,不料近日忽然收到了一封来自对方华人车主的起诉书,索赔220万。

W爆料说:我瞬间懵了,原以为保险公司已将此事处理妥当,没想到人生第一次成了被告,而且是天价赔偿金。只好上网求助,听取了网友建议后联系了ICBC,结果ICBC告诉他,他很可能碰上了恶意骗保。

ICBC告诉他,保险公司早已向那位华人车主赔偿完毕,此案由保险公司方律师负责,他不需要额外请律师。

据W介绍,对方车主的起诉书中有整整三页都在说自己在那次车祸中受到的重伤:全身各个部位的肌肉撕裂、疼痛,生活不能自理、失去生活兴趣、头晕恶心、抑郁症、精神衰弱、终身服药、终身X光检查……同时还指控W饮酒嗑药后超速才造成车祸。

W的帖子一发,引来不少网友留言,看来遇到此类事情的华人还不少。

据ICBC表示,保险公司每年为了调查这些索赔申请大约要花费超过6亿加元,而这些增加的成本都会转嫁给客户。

据安省人身伤害与医疗事故的专业诉讼律师介绍,作为车辆事故的受害者有权索取赔偿,包括:医疗费和康复费、收入替代性补助金、无收入补助(non-earner benefits)和护理津贴。如果伤者被认定在车辆事故中遭受到“灾难性伤害(catastrophic impairment)”,将可以终身享受这些福利,并将获得包括家务服务和案件管理服务等额外权益。

除了事故补助金,伤者还可以对事故过错方提起“侵权(tort)”诉讼。侵权索赔包括对疼痛及痛苦、过去和未来误工费、医疗费以及家务和园艺支出的损害赔偿。同时受害人的家属也可以针对失去的照护、指导和陪伴,提起“侵权(tort)”诉讼。受害人的家属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丧葬费、因照顾家人而产生的差旅费、误工费以及为顾全受害者的利益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律师提醒:因机动车事故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两年。如果超过期限,则无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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